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二审中法官劝我撤诉,另外立案再起诉,为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因为是否撤诉是原告的权利,法官要求原告撤诉是不合理的,可以不理会。只要是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是否取消撤诉取决于当事人。
法律分析
1、只要是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2、但对问题也要辩证的看待。有时法官认为撤诉后寻求其它渠道解决,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对此法官也只能用劝而不是要求。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为何劝原告撤诉的回答。原告撤诉的后果:(1)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首先法官违反了民事调解原则,应当要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其次,调解自愿原则,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则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是否撤诉还是在于自己,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解决方案2:
说明你起诉的案由可能不恰当,需撤案另诉。
解决方案3:
实际情况不慎了解,你可以咨询律师
解决方案4:
具体要看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解决方案5:
不清楚具体案清,有可能法官认为你请求不对,不过你一审已经判决了,如果有对你不利的,应三思,最好找专业人员看下再决定。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