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的决定》(儋委发[]21号)文件精神,我委成员7人,其中1名,副1名,纪委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委员2名。按照《关于已撤消、更名单位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领导任免的文件,目前,我委副职务暂缺。按照《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农委讨论通过,推荐为副。自x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多个乡镇及机关的领导职务,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领导协调能力,特别是担任农委副主任以来,工作认真负责,方法科学,积极肯干,业绩突出,完成、市及农委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特此推荐。
妥否,请批复。
附:简历
**市农业委员会委员会
x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