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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6篇)

来源:步遥情感网

合同格式

  ____________美发店根据劳动法规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____________美发店(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本店合同员工,职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美发店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按多劳多得的报酬方式

  3、甲方每月 日如期发放货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四、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

  (3)乙方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六、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15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八、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发店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美发店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美发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签署): 员工姓名(正楷): 日期: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北京立新顺超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机械设备给乙方承包负责操作。

  2. 提供机械设备名称:市统一编号:3. 甲方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及日常必须填写的表格,运转记录册等。

  4.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承包费 月中旬前。

  5. 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每台塔吊3人以内。外梯4人)上人身意外伤害险。

  6. 负责与乙方协调在机械设备停滞期间人员的调配。其工资标准按市场均衡。

  7. 负责全权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及乙方全体人员证件审核。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国家规定组织、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好所承包的机械设备,要求所选人员,身体合格,思想合格,技术合格,不得使用国家通缉再逃人员。

  2. 保证并保管好所承包设备及所属机件。如有丢失按价赔偿。服从施工单位领导,不能因乙方而影响甲方形象,及有损甲方任何利益的事情发生。

  3. 每月填好结算单,台时表,运转记录等。每月3号前按时交给甲方。

  4. 承包费含乙方操作人员三险。

  5. 认真做好机械日常保养工作,严禁故意破坏其所承包机械设备,如有发生加倍重罚。

  6. 安全第一,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7. 按所承包机械性能提前做好连带工作,(塔吊附着架子搭设,预留洞等)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8. 乙方必须服从巡检人员领导,听从巡检人员意见,认真配合巡检人员,填写好检查表,有问题(机械问题、人员问题),及时解决。

  9. 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有盗窃行为发生,如有发生重罚,严重者交国家权力机关处理。

  1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管理制度条文附本合同背后)

  四、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所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顺义区人民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宜,可增加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经甲乙双方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并依法执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租赁起止时间:-

  二、甲乙双方约定履行下列协议内容:

  1、甲方在车库中向乙方提供一个指定车位。乙方不得损坏车库内的一切设施。

  2、乙方不得改变库内设施,乙方在此车库内只能停放车辆,不得它用。

  3、每月租金x元,一次付清一年租金,共计:x元整。

  4、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不准随意提高租金。

  5、甲方保证存放的车辆安全。如果所保管车辆丢失,甲方则按乙方购车费用赔偿损失。汽车在库内存放期间,所保管的车辆如有损坏,甲方则按市价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在车库管辖范围以外撞坏,不在此协议之中。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不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则按年租金总额的2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同时追究甲方或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 年 12 月 23 日

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采购以下电脑设备:

  二、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甲乙双方20--年2月14日签订电脑,约定3月2日安装电脑,甲方在1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必须在4月1日前付清所有款项。所有款项打入乙方法人账户:

  户名:刘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安分行

  账号:

  三、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20--年3月1日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四、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五、责任与义务

  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x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____间,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____年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续租

  (一)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租金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__________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年月日,支付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

  第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中国农业科学院名誉权和知识产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动的家具和装饰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从安装之日起即为甲方所有。

  (七)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设灯箱、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武器、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出租方权益和广大农民及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九)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对所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名称权和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负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2)以签约公司正式名称之外名义经营所租场所。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变所租房间的用途、房屋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室外占地经营等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7)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书》中的承诺的。

  (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所租房间及设备完好地交还甲方(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乙方应在________天内搬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行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本合同期内,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及乙方双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将按年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附件

  入户前乙方应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业执照复印件b: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合同格式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

  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

  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

  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

  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

  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

  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及北京市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

  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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