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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代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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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配偶: 身份证号码:

甲方有意购买 开发的 楼盘 房产(以下简称“代持房产”)。甲方拟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持有该房产,并在合适时机后撤销委托,自行持有房产。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代持房产相关事实的确认

1.1房产基本情况:

1.1.1地址:

1.1.2产权面积: 平米;

1.1.3房产为 开发商所开发, 月起预售,售价为人民币 ;预计房产交付日期为 、办理产权登记的日期为

第二条 关于代持房产产权的约定

2.1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以自身名义购买、持有代持房产,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将代持房产办理产权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承诺,其享有深圳地区的购房资格,可以自身名义购买代持房产,且无对外债务或纠纷

2.2 甲方实际出资并享有的代持房产全部产权,乙方仅受托以自身名义代为持有,并不享有房产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其名义持有人身份对代持房产进行任何权利或处分(包括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2.3 乙方确认,在甲方认为的合适时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乙方代持的房产以甲方指定价格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三条 关于代持房产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 甲方确认,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甲方在预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的三日内向乙方账户支付相应的购房款;乙方应在收到该款的当日将购房款按照预售合同的约定支付至开发商指定账户。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出具该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并提供乙方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的相应银行流水。

3.2 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办理房产的入伙、、装修等事宜

3.3 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房产自行或交付他人使用,亦不得对外出租、出售。

第四条 关于该房产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 房产的租金等收益,由甲方所有。

4.2 因该房产持有、使用、转让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税费房产管理费、水电费、装修及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3 因该房产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房产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代持房产报酬

5.1 因乙方代持甲方房产,甲方承诺在该房产转让给甲方时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具体报酬另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及乙方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遵照执行。

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时间、地点: 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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