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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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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位置、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甲方另提供房屋所属证明。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12个月。自 日起至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住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用途;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连续二个月内不按时支付因房屋使用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5)乙方要求。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以现金交付。

3、乙方付甲方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房屋押金,保证室内设施完好、整洁,以及一切相关费用的按时缴交,待房屋到期由出租方返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负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电视收费等一切应支付费用,必须按时缴纳,并因房屋出租发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出租方必须确保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可抗力除外),不得将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屋加价;

2、租用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与优先;

3、承租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液晶电视321台,挂式空调3台,洗衣机1台,沙发1组,热水器1个,单人床4,单人床垫4个,油烟机灶具1个)交还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但由于自然原因非人为导致损耗或超过质保期的设施设备,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并按手印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一天内将乙方物品及时运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派出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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