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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担保合同范本(3篇)

来源:步遥情感网

有关担保合同范本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由丙方担保,乙方同意借款。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付诸实施。

  第一笔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乙方实际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借款目的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区域、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进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第四条利率和结息

  1.借贷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利率为月利率的________%(小写:_______%);贷款期间合同利率保持不变。

  2.利息计算

  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计算,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和资金使用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___实际天数___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3.利息结算方法

  按贷款月结付利息,实际放款日对应的日期为结息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日期,则当月的最后一天为结息日。

  按自然月结息和付息,每月最后一天为结息日和付息日。如果贷款本金的最后还款日不是付息日,则贷款本金的最后还款日为付息日,甲方应清偿所有应付利息。

  4.罚息

  (1)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则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收利息,直至本息全部清偿。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高于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30%。

  (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从挪用之日起,按照被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本息清偿;挪用贷款罚息利率高于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50%。

  (3)同一笔贷款逾期挪用的,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对于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和罚息,按照本条第三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照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复利。

  (5)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应付未付利息)___实际天数___日罚息利率。

  第五条贷款条件

  甲方要求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自然人个人借款应提供1-5、13约定的资料;企业贷款提供了1、5-13中约定的信息:

  1.向乙方提交个人/企业信用贷款申请表;

  2.甲方最新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和收入证明;

  3.如果有信用卡,出具最近六个月的信用卡账单和还款记录;

  4.贷款转入的甲方个人账户信息;

  5.借款使用证明,如购货、购销合同、协议或甲方保证并说明其合法用途的声明等。;

  6.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7.借款人已向贷款人预留借款人与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关的文件、收据、印章、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写相关凭证;

  8.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了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9.在提款前[ ]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相关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10.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同意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董事会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授权;

  11.借款人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12.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退出条件。

  13.借款人应提供其现有资产证明,并由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签字认可。

  第六条贷款发放

  乙方同意甲方的贷款申请后,将贷款划入甲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准确致分行):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

  如因借款人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而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未能获得贷款,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还款

  贷款到期后, 甲方将本金利息划入乙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准确到支行):____帐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为: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

  贷款月利率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确定。 甲方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到期按月归还本息:

  贷款月利率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确定,甲方每月归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贷款到期时,甲方一次性归还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按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还款:

  贷款月利率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确定。 贷款到期日,甲方一次性还本付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

  2.甲方按月还贷的,从贷款发放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按月还贷。

  还款期限为。贷款日期与还款日期不对应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第一笔和最后一笔还款金额。

  第提前还款

  甲方使用的贷款可以提前还款,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预付款金额应全额付清;

  2.甲方应提前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确认..提前还款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息。如果乙方同意提前还款,除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权按贷款总额的3%收取损失赔偿金。

  第九条保证

  1.保证人声明保证人根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担保人完全理解主合同的内容,完全自愿为主债务人提供担保,所有意思表示均属实。

  2.保证人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或清偿全部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丙方应在收到乙方《逾期还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况)

  从日期起两年;主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次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5.保证期间,丙方如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可能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更,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保证责任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丙方作为乙方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在30天内执行。

  6.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7.如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丙方应负责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和丙方未承担担保责任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违约事件及其处理

  1.下列事件之一构成或被视为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一)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数据、文件和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数据、文件和资料,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的

  (二)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三)未按约定方式使用贷款资金或者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4)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经济地位或履约能力的任何事件,甲方拒绝提供担保和保证人;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或部分本息提前到期;

  (三)对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或部分暂停或终止发放;

  (4)甲方和乙方的其他业务全部或部分暂停或终止;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全部或部分其他合同;

  (6)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7)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贷款人对因行使上述合法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证

  本合同可以公证;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强制公证。甲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费用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而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承担债权人因行使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追偿权而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其他协议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如果乙方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整体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和丙方将承认这一点,丙方将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其担保责任。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中载明的甲方的任何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第三方有权代替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并就本合同项下的争议以第三方的名义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依法对三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非另有约定,三方指定本合同所述的地址为通讯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联系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传递方式:信件、快递、报纸、媒体、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短信等。乙方应被视为已将文件送达甲方和丙方确认的地址..

  5.本合同中的名称和商业名称仅供参考,不得用于解释条款内容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古城县人民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法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并由乙方支付贷款后生效。

  甲方和丙方声明,经与本人协商并经乙方充分通知和解释,本人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内容..

  备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关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人):———————————————————联系方式:———————————————————————————

  甲方申请贷款时,乙方为担保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与甲方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保证主债务人在未来清偿最高开仓限额票据上的债务,以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为担保物权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债务人借款超过第一条约定限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当甲方同意主债务人提前解决部分债权担保标的并放弃抵押(质押)权,或部分或全部交换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变,乙方仍应负责不以中途变更担保物权为借口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不含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担保项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代为清偿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并愿意放弃先抗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时,其诉讼的管辖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

  前款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乙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主债务人,其担保权益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有关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要债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除上述约定的保证债务外的所有债务均不进入保证范围。

  第二条双方同意,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主要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因违约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

  3.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或重复抵押。

  4.抵押人未隐瞒抵押物项下欠税、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租金。

  5.抵押人已获得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同意。

  6.不存在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物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延及抵押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加物、混合物、加工品和抵押物的孳息。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有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归抵押人所有,抵押人有义务妥善管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财产。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者存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处。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有毁损、灭失或被征用,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取得的保险、赔偿、补偿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保险,抵押权人是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转移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首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未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从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声明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届满的情形。

  2.抵押权人有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分任何一个或者每个抵押人的抵押财产。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存在共有、纠纷、查封、监管、扣押、重复抵押、租赁、欠税或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财产。

  (3)其他违反本合同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11条成本承担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评估、公证和存款等费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2.仲裁。服从仲裁规则。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读担保主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印刷条款,并要求抵押人

  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条款和条件。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抵押权人(签字)抵押人(签字)

  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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