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17到19世纪欧洲的女王当政
管凤
(历史与社会学系2007级历史学一班)
摘 要:在欧洲的历史上,无论是在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称号都是男人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出现过几个影响不大的女皇帝。但是从十四世纪,尤其是新航路开辟之后,除却了法国之外,基本上所有的欧洲国家都有过女主王当权的时代,甚至有的女王甚至在历史上谱写了不菲的篇章,这与历史上同一时代的东方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关键词:欧洲 女王当政 王位继承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只是男人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出了几个影响不大的女皇帝。但从14世纪开始,欧洲各个国家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一战前期,共有三十多位,不仅在当时的英国、、西班牙等大国,就连纳瓦拉、那不勒斯等小国也出现了女王当政的时代。三十来个,在欧洲庞大的帝王群体中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她们不但将欧洲历史谱写得更加丰富多彩,而并且也实实在在在史书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后世的业绩。总的来说,欧洲出现的女王基本上都多多少少都为本国的发展做出过贡献,很少有荒淫无道祸国殃民之辈,有的女王,如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和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等,还因其对本国或者甚至对整个欧洲的突出贡献
而名垂青史。
欧洲女王登上王位的路径不外乎两种:从公主到女王和从王后到女王。身为王后,在自己的丈夫死后,在继承人年幼或者没有合适的继承人的条件下,通过各种方式排除异己走上权利舞台的中心,这在历史上的各个国家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然而但更加有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这与同一时代的中国等东方国家的情况不同,而欧洲的女王大多是属于这一类。
一、英国女王主政
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开始,除了19—1660年在克伦威尔执政时期是共和政体外,英国一直是君主制。资产阶级之后,英国国王至高无上的地位王权受到了权利法案的很大,虽然名义上仍然处于一种神圣的至尊地位,仍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元首,但是只是一种“统而不治”的国家象征,真正的实权掌握在内阁的手中。英国历来(删掉可以吗?)的王位继承法规定男女都有继承权,如1701年王位继承法规定:“当今国王无嗣,国王死后由安娜公主继承,安娜公主无嗣,王位由已故国王詹姆士一世的孙女、原波西米王后的女儿、汉诺威选帝候索菲亚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后裔继承。”这就是说,如果国王没有儿子,或者国王的男性子嗣死亡或放弃王位,就会由君主的女儿继承王位,就会出现女王。值得注意的是,英国虽然出现了不少名垂千史的女王,但是从来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出现王后继承王位或者摄政的情况,除了英国的王位继承法的作用,另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英国的实权都掌握在内阁的手中。另外,从英国的国王必须由“信仰新教的后裔继承”这一句看来来看,英国并不在乎继承王位的是到底男性还是女性,而在乎的是英国的国王是否真正能够否真正起到维护英国统治阶级的利益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作用。可以说,在英国历史上,女王的出现是英国王位继承法的直接结果。
17到19世纪英国出现的女王一共有四位,分别是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玛丽二世(16—1694年在位)、安妮女王(1701—1704年在位)、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1年在位)。在英国的历史上,这几位女王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懂得一定的治国方略,并且在当政期间都留下了许多业绩。在这四位女王中,有三位女王是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登上英国王位的,只有玛丽二世是在1688年光荣后由议会推举的,其夫威廉为国王,玛丽为女王,夫妇二人同意遵守《权利法案》,国家事务由威廉处理,这样玛丽二世就介于王后和女王之间了。虽然玛丽二世与后来的安妮女王不和,但是在英国的统治阶级皇室内部并没有进行过血腥的王位继承战争,安妮女王是在玛丽二世及其丈夫威廉去世并且无嗣的情况下才登上英国王位的,这一点也符合16年权利法案的规定。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英国的女王继承王位的方式都比较和平。
英国真正出现女主王执政是与英国的宗教改革息息相关的。英国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结婚后只生下一个公主,没有子嗣,并且在16世纪20年代后期,王后凯瑟琳已经没有生育的希望,将来继承王位的,只能是那位公主了。但是在英国的历史上女主王执政尚无先例,于是离婚再娶以求子嗣成为亨利八世心中的一件大事。但是当时的教皇并不允许亨利八世再娶,于是亨利八世与教廷决裂,与王后离婚并再婚。(与王后离婚并与在法国宫廷受过教育、倾向宗教改革的贵妇安娜·波琳结婚。亨利八世先后娶了6位夫人,第三位夫人王后珍·西摩在1537年生下太子爱德华,)但是亨利八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在位仅六年(1547—1553)就去世,依旧没有子嗣,于是王位由亨利八世的公主玛丽一世(1553—1558)继承,玛丽一世死后依旧无子嗣,于是王位传与她的异母妹妹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
伊丽莎白一世是英国历史上一位很有做为的女王。在她即位时正值罗马教廷与其争夺英国的宗教最高权力的时期,她担任着确认英国集权君主,维护社会统一安定,避免封建割据和战乱的发生,发展国家经济的艰巨任务,于是1559年,女刚加冕不
久,就颁布了《至尊法》,明确宣布: 一切外来权力或权威,“无论其属世俗或属宗教,在英王国或英王辖下的自治领及其他地方,均永远予以废除,所有这些权力盖由英国君主统辖。”《至尊法》又规定:“女王陛下的后裔和继承人,即英王国未来的君主和女王们,亦将拥有全权或最高权威。”这样,伊丽莎白便以法律的形式再次摆脱了罗马教廷在英国的最高教权,使得王权再次成为英国世俗和宗教的最高首脑。英国的王权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巩固。
维多利亚女王是与伊丽莎白一世齐名的另一位英国历史上另一位著名的女王,汉诺威国王乔治三世第四子肯特公爵爱德华之女,十八岁时因伯父威廉四世去世而继位。由于汉诺威王族不承认女子承继{继承权},因此在维多利亚即位时,只能放弃英国今后对汉诺威领地的继承权,并且将汉诺威王权授予另一叔父,从此汉诺威不再属于英国,英国王室也不再使用汉诺威作为朝代名。
英国历史发展到维多利亚女王那个时候{的时代},国王已经是“统而不治”的虚君,。但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早期力争王权,显得桀骜不驯,后来女王越来越认识到立宪君主的“虚君”地位远比争权重要,所以后期她慢慢开始与内阁默契合作。维多利亚在位期间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大英帝国达到全盛,号称“日不落帝国” ,但与此同时英国王室的实权却不断萎缩,到了20世纪,王权几乎只是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象征。维多利亚女王一声生育有九个孩子,她的很多子女大都与欧洲的王室联姻,因此维多利亚女王有“欧洲老祖母”的称号。
二.女王主政
在17—19世纪出现的女王一共有六位,分别是纳塔莉娅.基里诺芙娜(1782年4—5月在位)、索菲娅.阿列克塞耶芙娜(1782年5月—17年在位)、叶卡捷琳娜一世
(1725—1727年在位)、安娜.伊凡索芙娜(1730—1740年在位)、叶莉莎维塔(1741—1761年在位)、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较和英国大不相同的是,这一时期的女王中,除了索菲娅.阿列克塞耶芙娜是公主外,其他的女王都是上一任国王的的皇后,在丈夫死后夺取了王位或者趁因其子女年幼而成为摄政太后,而这些女王在即位后所采取的措施一般都比较强硬,而且其最终的结局也都比较悲惨。最鲜明的例子是叶卡捷琳娜二世。
叶卡捷琳娜二世原是德国人,14岁随母亲约翰娜·伊丽莎白来到,嫁给了当时女皇叶莉莎维塔的外甥彼得三世·费奥多罗维奇,并皈依东正教,成为王位的继承人。1761年,执政的女皇叶莉莎维塔去世,叶卡捷琳娜的丈夫登上了皇位,成为沙皇彼得三世。由于彼得三世的治国措施不得人心,于是1762年叶卡捷琳娜在大臣的支持下发动政变,成功夺取皇位,囚禁了彼得三世,后来彼得三世神秘死亡(一说毒死也有说是勒死,叶卡捷琳娜对外宣称是消化不良而死),叶卡捷琳娜就成为了当时世界上幅员最大广阔的帝国的主人。
在的历史上,叶卡捷琳娜二世与彼得大帝齐名。她曾两次对土耳其作战,三次瓜分波兰,吞并克里木,打通黑海的出海口,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俄罗斯帝国,。因在国内推崇自由、平等、博爱的启蒙思想家并把其作为治国武器而获得“开明君主”的称号,但是她掌权之后却成为维护阶层利益的“贵族女皇”,因此她又被称为最虚伪的“开明君主”。
三、法国女王主政
在欧洲的历史上,法国是唯一一个没有过真正的“女王”的国家,唯一在历史上有过“女主”称号的玛丽(1610年摄政)和安娜(13—1651年摄政)也其实并没有真正
登上王位,只是在自己的儿子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年幼时摄政,并且在自己的儿子成年后便迫于各种压力将大权交还。法国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源于查理四世所颁布的《黄金诏书》中对法国王位继承制度的规定。
1322年,查理四世在其兄腓力五世去世后,排斥腓力五世的女儿的继承权,于兰斯大教堂加冕为法国和纳瓦拉国王。后来,查理四世为了阻止自称是自己外孙的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夺取法国王位,于1356年颁布《黄金诏书》,就是这部诏书,把法国的女人排斥于王权之外。
《黄金诏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皇帝选举法和诸侯的权限,除规定了7大选帝候(圣职选帝侯:美因茨、科隆、特里尔三大主教;世俗选帝侯:波希米亚王、莱茵的巴拉丁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的边地伯爵)以及各诸侯的权力外,最重要的是规定世俗选帝侯由长子继承、男性相续,领地不可分割,女人及其子女不得继承王位。
《黄金诏书》的颁布,使得法国王室的公主,以及与别国联姻的公主及其子女都失去了法国王位的继承权,杜绝了法国被瓜分状况的出现,也使得法国成为欧洲唯一没有女王的国家。
四、葡萄牙和西班牙女王主政
这一时期的葡萄牙只有两位女王,分别是玛利亚一世(1777~1816年在位)和玛利亚二世(1829~1853年在位)。这两位女王都是通过继承其父亲的王位而登上权力的顶峰的,然而在这仅有的两个女王中却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与其叔父订婚。玛利亚一世1760年与叔父佩德罗三世结婚,1777年父亲死后继承王位,曾颁布了一系列令国政一新的措施,但是在佩德罗三世及长子相继去世后悲痛欲绝,将国事交予次子管理。1828
年玛利亚二世由其父处继承王位而成为葡萄牙女王,与叔父米格尔订婚,但是米格尔却自即王位,1831年玛利亚二世的父亲帮助女儿恢复了女王的位置,放逐了米格尔。玛利亚二世在位时也促进了葡萄牙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仅有的两位女王都出现了这种情况,不得不让我们联想这也许是葡萄牙的传统,为了保证王室血脉的正统,。但是这个结论还有待研究。
同一时期的西班牙女王共有三位,分别是玛利亚.克里斯蒂娜(1833—1840年在位)、伊莎贝拉二世(1833—1868年在位)和玛利亚.里斯蒂娜(1885—1902年在位)。在西班牙的三位女王中,只有伊莎贝拉二世是从公主继承王位的,而两位玛利亚.克里斯蒂娜都是摄政王后。并且在伊莎贝拉二世执政时期,曾就王位继承问题爆发了第一次卡洛斯战争,在她统治时期,王位争夺不断,社会发展也相对落后。
五、结语
在东方,以中国为例,从三皇五帝时期的禅让制到夏启确立世袭制,再到西周实行的宗法制,—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有权利继承王位,中国基本上是按照“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原则来继承大统的,。虽然出唐朝出现过一位女皇帝武则天,但是武则天也是在是通过宫廷政变中才夺得王位的,而且史上仅此一例,从整个历史潮流来看,嫡长子继承制始终贯穿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始终。
然而在欧洲,虽然在法国、德国等封建传统较浓厚的地区国家曾颁布法令严禁女性继承王位,但是在封建统统治的“边缘地带”如英国、、葡萄牙和瑞典,虽然女性继承者大多数要排在男性继承者的后面,但是女性毕竟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这就凸显了欧洲女性较高的地位。虽然她们的权利地位与欧洲的男性无法相提并论,但是相对于东方女性来说,她们的社会地位还是在较高的层次。这一点从古老的希腊神话中众多的女神身上便可以看出。
参考文献:
[1]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 全球通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2](英)斯特拉奇.伊丽莎白一世.[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5
[3](英)诺曼.戴维斯.欧洲史(上下).[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