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上基础资料;
(一)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二)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三)人口分布现状; (四)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五)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六)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七)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八)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第二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文本是规划的法制化和原则化体现,以简练、明确的条款格式,表示地块划分和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配套设施、有关技术规定等内容,经批准后成为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一)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二)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各种使用性质用地和适建要求; 2、建筑间距的规定; 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6、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7、有关名词解释; 8、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三)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 (四)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者,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1、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3)建筑控制高度; (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5)绿地率(绿地总
面积/地块面积); (6)交通出入口方位; (7)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2、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人/公顷);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 (4)其他环境要求。 第三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
(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共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 (四)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 (五)工程管网规划图。 (六)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七)各种分析图 (八)地块图表(分图则)。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以若干地块为单位,标明地块划分具体界线和地块编号,表示出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建筑后退、交通出入口方位、配套设施等各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表,图表对应,并附有简要的规划设计要点。 分图则也可以作为文本的组成部分,用分图则表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省去文本中的控制指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