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
授委人(委托方):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代理授权人处理并代表授委人参与有关刑事案件的一切法律程序和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授委人特此授权被委托人代理授委人参与并处理与授委人有关的刑事案件,并接受法庭审理和其他法律程序的安排。
一、授权范围:
1.代理授委人在机关、人民、人民等有关机关进行调查、讯问、起诉等活动,并出席听证会、庭审等法律程序。
2.代表授委人收集、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进行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的研究,并进行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提交。
3.就案件相关事宜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会面,提出意见和请求。
4.代表授委人参与案件的和解、调解等程序,并就结果作出决策。
5.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授委人提出上诉或其他救济程序。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被委托人接到授权之日起生效,直至刑事案件审结之日止。
三、其他事项:
1.授权委托人应按照被委托人的要求,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证据材料及其他协助。
2.被委托人应当对授权委托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据予以保密及妥善处理。
3.本委托书不得转委其他人或单位执行,除非经双方书面协议。4.本授权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授委人(委托方):______________(签名)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