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学研究的概述
一、 法学及其研究对象的界定
法学是围绕权利、义务及其界限而展开的,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律现象是社会现象的组成部分,说到底就是权力、义务现象,即凡是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直接相联系的社会现象都属于法律现象。
二、 法学体系的分类 P3
1. 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行、民法、刑法、诉讼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对应就有学、行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2. 从认识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第三章 法理学的地位与意义 P26
一、 法理学的学理科体系
五类基本问题
1. 基本理论问题——法是什么?
2. 基本理论问题——法应当是什么?
3. 基本理论问题——法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4. 基本理论问题——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
5. 基本理论问题——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二、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2.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 3. 法理学是法学的方 三、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1. 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 2. 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 3. 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 4. 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