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一、 服从公司领导对工作的安排,做到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如
因交通原因迟到,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前电话通知公司)。
二、 销售人员的事、病假,须提前通知公司,对无故旷工人员,每次罚
款50元。
三、 工作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以及与其它展厅人员聚众闲谈、打牌、发现
一次,罚款20元。
四、 保持展厅内各部位的整体洁净,每日清洁工做到干净、整洁、到位。
展门每半月打蜡保养一次。 五、 接待客户须做到态度和蔼,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客户如有特殊要
求(价格、门型)应先电话通各公司,经总经理同意后,方能签单,否则,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六、 销售人员应做到业务不跑单。如发现跑单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并追
究责任。
七、 严禁利用展厅电话聊天、谈论私人事情。如果发现展厅电话有长途
费用,展员需要补交长途电话费并罚款50元。
八、 销售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经公司
批准后方可离职。如不按规定辞职,销售人员要以------元的工资款对公司补偿。 九、 销售合同签订前,应说明的事项必须提前和客户说清,并在销售合
同中注明。
十、 合同签订之时既收取50%以上的首付款。销售合同返回公司后,应
与公司下单人员及生产车间良好沟通,避免安装当中出现意外原因,影响尾款的按期及全额收取。 十一、 客户订金及首付款收取之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公司,并在当日将帐
款上缴公司入帐。如发现销售人员私扣帐款,公司将处以相关处罚并追究责任。 十二、 除客户要求协助购买五金配件外,销售人员不准主动要求帮忙采
购。 十三、 因售后发生的质量问题,销售人员应耐心接待并及时处理问题,对
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电话通知公司,由公司领导及技术人员处理,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发生正面冲突。
山东嘉华木业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