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委员会框架
主任 联络小组 巡查小组 执行小组 教育小组 应急小组
一、目的
确保全场人员的安全和施工现场不发生意外事故
二、职责
1、 经理:负责指挥安全委员会一切事物和行动由分公司最高领导担任。 2、 副经理:协助经理的工作,经理不在时有权负责经理的工作。 3、 各小组长的职责:
3.1应急小组:主要负责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3.2教育小组:主要负责全厂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3.3巡查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厂不安全行为的巡查。
3.4执行小组:组要执行安全委员会下发的一切规定和制度。 3.5联络小组:联络所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人员的分配:
每个小组成员两到四名之间:由各个小组自行建立如需增加时,需向安全委员会申请。
编制: 审核: 批准: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