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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有色金属工业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来源:步遥情感网
 总说明

一、《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有色金属工业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直接费部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原“五部定额”“三部定额”及“2008年有色定额”为基础,结合有色金属工业矿山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编制的。与《有色矿山井巷工程辅助费预算定额》配套使用。是有色金属工业矿山井巷工程直接费部分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又是进行工程结算和编制招标工程标底或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综合指标的基础。

二、本定额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前提下,依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程、《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编制的,反映了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本定额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矿山井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按2013年颁发的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基价汇总》取定。

五、本定额逐项列出人工工日、主要材料和施工机械的单位消耗量,次要材料和用量少的施工机械则综合成“其它材料费”和“其他机械费”。

六、本定额施工机械的风、水、电消耗量附于各子母中,被作调整建设项目所在地价差的依据。

调价公式:

风价调价(±)元=(建设项目所在地实际风价-定额用风价)*定额风消耗量

水价、电价调价方法与风价调价方法相同。

七、本定额掘进项目中的非电雷管均配了非电导爆管,不得再另行计算导爆管费用。

八、本定额的掘砌部分按《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均已考虑了允许超挖量的矸石运输、充填人工及材料用量。计算工程量时,按设计掘砌断面计算掘砌实体积,不得再计超挖量。当支护子母采用二次支护时应扣除合理的超挖部分的充填量。

九、本章定额中未出现马蹄形及圆形巷道砌碹定额,如实际发生时,按下列系数调整:

断面形状 马蹄形 圆形 护 十、井巷掘进、支护及井筒装备定额是按正常温度条件下制定的,在通风条件正常的情况下,当井下实测温度高于正常温度时,其人工按下列系数调整。

井下工作面实测温度(℃) 人工调整系数 >27-30 1.11 >30-≤35 1.25 >35 1.33 套用定额 支护 3/4支调整系数 备注 1.01 1.01 1/4套用底拱,不调系数 十一、本定额是按海拔高度《1500米制定的,如超过时,其人工、机械按下列系数调整。

海拔高度(m)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人工调整系1 1.06 1.15 1.23 1.32 1.43 1.5 1.67 数 施工机械调1 1 1 1.1.43 1.55 1.66 1.77 整系数 2 十二、本定额中砼、砂浆的标号、配合比是按常规情况下取定的,如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

十三、本定额未出现钢筋砼支护定额,需要时可套用相应的砼支护定额配以钢筋制作、绑扎定额,并调整相应砼支护定额中人工。单层配筋时以1.25系数调整;双层配筋时以1.43系数调整。

十四、施工单位和生产矿山在同一区域作业,人工工日数用1.1系数调整。 十五、平硐、硐室的壁后注浆和工作面注浆套用相应条件的斜井注浆定额,其人工、施工机械以0.85系数调整,材料不变。

十六、本定额工作内容除按章分述外,均包括了距工作面100米以内的材料运输。 十七、在有酸性水、盐碱等腐蚀的矿井施工,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受损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实际记录,并根据实际损失记录调整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

十八、在不稳固岩层中采用短掘短砌(即掘5m以内即需支护)方法施工时,人工、机械均以1.1的系数调整。

十九、管缝式锚杆、树脂锚杆安装套用倒楔式锚杆定额,章节中无倒楔式锚杆套用钢筋砂浆锚杆定额,扣除注眼砂浆。

二十、风力预算价格计算办法:

风力预算价格计算表 单位:1000m3 第一类费用 合计 电耗(KWh) 水耗(m3) 66 133 7.6 井上工日(工小计 日) 0.70 说明: 1.本表按海拔高1000m计算的,小于2000m时调整系数1.05.大于2000m时调整1.11系数。小于600m时调0.95系数。

2.本表已综合考虑了折旧与摊销,人工工资、大修、维修、管路漏风等费用。除国外进口设备允许调整折旧与摊销外,其他因素一律不作调整。

3.电价、水价按当地价格计算,工资单价按有色预算定额的工资单价计算。

二十一、本定额中炸药是按硝铵炸药做功能力计算的,入实际使用一级岩石乳化炸药时,定额消耗量不作调整,如实际使用二级岩石乳化炸药时,用1.115的系数调整定额炸药消耗量。

二十二、本定额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电话:,网址http:

第一章 竖井

说明

一.本章定额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掘进——包括打眼、装药、放炮、装岩、清底及挖水窝等全部工序。 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立、拆模板、浇捣、养护等工序。 砼砖支护——包括拆临时井圈、砌砼砖、充填砼。

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清洗岩面、喷射砼养护等工序。

锚杆支护——包括清除浮石、定位打眼、安置锚杆、浇灌砂浆等全部工序。

井圈背板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挂井圈、上背板、打托钩、楔紧等工序。 二.本章定额是指井筒平均涌水量<5m3/h制定的,当涌水量>5m3/h时,按表(一)所列系数调整基价。

三.圆形盲竖井、矩形盲竖井套相应竖井定额,掘进人工以1.20系数调整,支护人工以1.10系数调整。

四.本章定额分圆形井和矩形井两种,凡题头未注明者为两种井行通用子目。 五.井筒砌壁需要预留梁窝时,其支护人工以1.10系数调整。

六、钢、木结构制作,包括制作过程的全套工序和刷油。安装工程包括测量定位、校正等全过程。

七.罐道安装是按4行罐道制定的,如6-8行时,定额以1.45系数调整,如为2行时,定额以0.74系数调整,如罐道梁层间距小于4米,定额以1.2系数调整。

八.导向架安装于井口时,人工以0.70系数调整,安装于箕斗装载硐室时,其人工以1.20系数调整。

九.灌座托梁安装不包括两翼托轨梁安装,如需要时,其人工以1.15系数调整。 十.竖井工程采用胀管式锚杆支护时,按钢筋砂浆锚杆套用定额,扣除砂浆用量。 十一.动力工具除锈分为轻锈、中锈、重锈,区分标准为: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例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氧化皮大部分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十二.对原有井筒装备除锈、刷油,人工乘1.2难度系数,并将井上人工改为井下人工,材料消耗不变。

表(一) 支护 涌水量掘进 砼喷网锚井圈背(m3/h) 砼 砖 砼 喷 杆 板 1.0≤10 1.006 1.002 1.009 1.004 1.003 1.002 5 1.1≤20 1.01 1.003 1.016 1.007 1.003 1.002 3 ≤30 1.2 1.025 1.009 1.03 1.017 1.016 1.007 ≤50 1.3 1.036 1.013 1.039 1.024 1.024 1.01 1.4≤70 1.05 1.018 1.049 1.033 1.034 1.015 4 第二章 斜井、斜巷、斜坡道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1. 掘进——包括打眼、放炮、装岩等全部工序。

2. 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立、拆模板、浇捣养护等工序。

3. 砼砖支护——包括清除浮石、立、拆模版、砌砼砖、充填砼等全部工序。 4. 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挂金属网、喷砼及养护等全部工序。

5. 锚杆支护——包括清除浮石、定位、打眼、安置锚杆、浇灌砂浆等全部工序。 6. 支架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架设支架、背紧定邦、填实及清理工作面等全部工序。

7. 斜巷掘进、支护还包括巷内提升及下山排水。

二.本章斜坡道定额是按斜长2000m为基准制定的,当斜长超过2000m小于4000m,掘进人工、机械以1.1系数调整,支护人工、机械以1.05系数调整。当长度超过4000m时,掘进人工、机械以1.15系数调整,支护人工、机械以1.1系数调整。斜井掘进与支护定额是按斜井斜长500m为基准制定的,而斜巷掘进与支护是按斜长300m为基准制定的。当斜长超过500米,斜巷超过300米时,人工工日数分别按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调增条件 人工调增(%) 斜井斜长L(m) 斜巷斜长L(m) 掘进 支护 500<L<750 300<L<500 6 3 L>750 L>500 13 7 四.本章斜坡道定额掘砌涌水量均按<6m3/h制定的,当涌水量不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基价: 涌水量\\项目 掘进 支护 ≤10m3/h 1.06 1.03 ≤15m3/h 1.08 1.04 ≤20m3/h 1.1 1.05 五.本章斜井及斜巷掘进定额是按涌水量<2m3/h为基准制订的,支护定额是按在无水情况下施工制订的。当涌水量超出上述条件时,按下表所列系数调整定额单价。

掘进工程不同涌水量定额单价调整系数 涌水量m3/h\\项目 ≤2 ≤6 ≤10 ≤15 ≤20 -6 1 1 斜井掘进 47 -10 1 1.04 1.07 1.09 1 1 -14 1 -20 1 1.03 1.05 1.06 1.07 -6 1 1 811215斜巷上山掘进 47 -10 1 1 1 -14 1 -20 1 1.02 1.04 1.05 1.06 -6 1 1 811215斜巷下山掘进 47 -10 1 1 1 -14 1 -20 1 1.03 1.05 1.06 1.07 8112151.05 1.05 1.08 1.08 1.1 1.1 1.04 1.03 1.07 1.06 1.09 1.08 1.1 1.09 1.04 1.04 1.03 1.06 1.06 1.06 1.08 1.08 1.07 1.1 1.1 1.09 1.03 1.03 1.06 1.05 1.07 1.06 1.09 1.08 1.04 1.04 1.04 1.07 1.07 1.06 1.09 1.09 1.08 1.11 1.11 1.1 1.04 1.03 1.06 1.06 1.08 1.07 1.1 1.09 1.13 1.012 1.11 支护工程不同涌水量定额单价调整系数 斜井支护 涌水量\\喷射钢筋网喷射项目类别 砼 砼砖 砼 1.≤2 01 1.≤6 02 ≤10 1.02 1.1.03 1.02 01 1.1.02 1.02 1.1.01 1.01 砼 砼 斜巷支护 钢筋网喷射砼砖 喷射砼 砼 1.1.01 01 1.1.02 01 1.03 1.02 1.1.02 01 1.1.01 1.1.01 03 1.≤15 04 1.≤20 05 02 1.1.04 03 1.1.04 04 1.04 1.06 1.03 1.04 03 1.03 1.04 03 1.1.03 04 1.1.04 04 在施工过程中,若涌水量超过20m3/h时,可采用等差法进行调整。 六.斜巷下山掘进排水小水泵是按用水量≤6m3/h配置。如涌水量超过6m3/h时,按下列系数调整小水泵的台班数量: 涌水量(m3/h) 调整系数 ≤6 1 ≤10 1.25 ≤15 1.5 ≤20 1.69 七.当本章定额中的墙基础、水沟、地沟与巷道采取一次成巷施工方法时,按其所在位置相应的涌水量系数进行调整。

八.当斜井采用反掘施工时,套用斜巷上山相应子母。

九.斜坡道、斜井井口明槽段没有砌碹定额,若设计需做人工巷道时,按下述项目调整后编单位基价表

1.砼人工巷道:砼用量按设计用量乘以1.06系数;模板用量调1.37的系数,安装锯材调1.77的系数。其余定额用量不变。

2.砼砖或粗料石人工巷道:扣除毛石和充填砂浆用量,其劳动力消耗量以0.95系数调整。

3.人工工资标准樱桃用地面相应人工工资标准。

十.斜井井筒和斜巷中的轨道防滑砼墩套用本册第六章中的“井下设备基础浇捣砼”相应子目。

十一.斜井采用台车提升时,中段平巷与斜井联结处的砼墩套用本册第六章中的“井下设备基础浇捣砼”相应子目。

十二.永久性电缆、管道角桩孔的施工,套用有色预算定额第三册相应子目。

第三章 平硐与平巷

说明

一. 本章平硐、平巷是指倾角≤5°的硐、巷。 二. 本章定额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硐口明槽开挖:包括人工挖土并装运。

硐口暗槽掘进:包括人工挖掘,机械装岩。

掘进:包括打眼、装药、放炮、装岩、防尘及清理工作面等。掘进时采用的临时支护按照不同的支护方式单独计算。

砼支护:包括清理浮石、立、拆模、浇捣养护等全部工序。

砼砖支护:包括清理浮石、立、拆模、砌砼砖、勾缝、充填砼等全部工序。 喷射砼及钢筋网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清洗岩面、挂设钢筋网、喷射砼及

养护等全部工序。

锚杆支护:包括清除浮石、定位、打眼、安置锚杆、浇灌砂浆等全部工序。 支架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架设支架、背紧顶邦及清洗工作面等全部工序。 上述掘进及支护均包括备料和工作面清理。 三. 平硐与平巷的掘进和支护是按无滴水情况下施工制订的,如有间断滴水和不断滴

水时按下列系数调整: 调整类别 掘进 支护 人工 炸药、雷管 人工 砂浆 砼 滴水情况 调整系数 间断滴水 1.11 1.05 1.05 1.015 1.01 不断滴水 1.18 1.07 1.1 1.025 1.02 注:间断滴水是指巷道顶板在工作面5米之内有三分之一的面积滴水成细流状,或三分之一以上面积断续滴水到工人身上。

不断滴水是指巷道顶板在工作面5米之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滴水成细流状,不断滴到工人身上。 四. 本章定额是按上坡掘进制定的,如下坡掘进时,掘进和支护人工均增加10%。 五. 付中段支护,套相应条件的平巷支护定额,锚喷支护人工按1.20系数调整,其它支护人工按1.25系数调整,并增加22千瓦绞车(JDD4-22)20.8个台班(其中电耗1705度)。

第四章 天、溜井

说 明

一.本定额包括天井及溜井工程。天井、溜井掘进按施工方法分普通法和吊罐法两种。其中天井、溜井采用吊罐法施工时按掘进高度分为≤60m和>60m。吊罐法掘进定额应与天、溜井刷大定额配套使用。

二.本章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普通法掘进:包括打眼、装药、放炮、装岩及临时支护等全部工序。

吊罐法掘进:包括装吊罐孔、装、拆吊罐、打眼、装药、放炮、装岩等全部工序。 天、溜井刷大:包括打眼、装药、放炮、装岩、提、放吊罐、吊盘等全部工序。 天井钻机掘进:包括钻导向孔、扩孔。

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立、拆模板、井圈、浇捣养护砼等全部工序。 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清洗岩面、喷射砼并养护等全套工序。

钢筋网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清洗岩面、挂设钢筋网、喷射砼并养护等全套工序。 锚杆支护:包括清除浮石、定位、打眼、安置锚杆、浇筑砂浆等全部工序。 钢材加固:预埋铁件制作安装并安装钢材构件。 三.主溜井系统中的斜溜道套用斜巷相应定额。

四.天、溜井吊罐法掘进作为游动绞车的附属设施已包括在施工机械费用内。天、溜井刷大使用的吊盘包括在辅助费中。

五.天、溜井掘进高度>60m时,天井每增加10m其母线消耗增加35m。 六.吊罐法施工定额中不含吊罐孔的凿钻费用。

第五章 交岔点、马头门及硐室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交岔点、马头门及硐室的掘进与支护工程。 二.本定额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掘进:包括打眼、装药、放炮、装岩等全部工序。马头门、箕斗装载硐室和大断面硐室,当f=4-6,f=7,f=8-10,f=11时,还包括了临时木支架的架设和拆除。

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立、拆模板及碹胎、浇捣并养护砼等全部工序。 砼砖支护:包括清除浮石、砌砼砖、立、拆模板、充填砼等全部工序。 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清洗岩面、喷射砼并养护等全套工序。

钢筋网喷射砼支护:包括清除浮石、清洗岩面、挂设钢筋网、喷射砼并养护等全套工序。

锚杆支护:包括清除浮石、定位、打眼、安置锚杆、灌注砂浆等全部工序。

三.本章硐室工程分特殊硐室和一般硐室,所谓特殊硐室是由多种断面组合而成,设计条

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专用硐室。如箕斗装载硐室,井下炸药库,破碎机硐室。所谓一般硐室是指断面单一,规整,设计条件简单,施工较易的生活服务、生产管理性硐室与一般设备硐室。

四.大断面硐室工程的钢筋网喷射砼支护与锚杆支护,可套用交岔点的相应定额。 五.交岔点或硐室工程处于斜巷之中,应按下表所列系数调整人工、材料: 倾角(ā) 人工、机械 炸药、雷管、导火线 ≤18° 1.08 1.042 ≤30° 1.18 1.093 ≤45° 1.33 1.19 六、硐室若采用永久性锚喷支护,特殊硐室采用交岔点锚杆支护加喷射砼支护定额,大断面硐室采用自身的喷射砼支护加交岔点锚杆支护定额。

七.本章定额交岔点、马头门及硐室掘进与支护定额是按无滴水情况制定的。如遇间断滴水和不间断滴水情况,按第三章说明第三条调整。

第六章 其它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沟槽掘进及砌筑,井下设备基础掘进及砌筑,吸水井掘进及砌筑,各

类门的制作及安装,砌风墙、砌地板及砌台阶等零星工程。 二.本章定额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掘进:包括打眼、装药、放炮、装岩等全部工序。 砌筑:包括立、拆模板、浇捣及养护砼等全部工序。

三.本章定额沟槽掘进分“平硐、平巷内的沟槽”与“斜井、斜巷内的沟槽”。平硐、平

巷内的沟槽是由自身深浅成坡,故以平均净断面积分档。斜井、斜巷内的沟槽是随巷道倾斜度起坡,沟槽断面不变,故以净断面积分档。 四.当水仓断面≤8m2时,套相应条件的岩石平巷掘进与支护定额,人工以1.1系数调整。 五.本定额的起底、刷大分为平硐和平巷,斜井和斜巷掘砌。斜井和斜巷分上山或下山起

底、刷大。倾角是按≤30°制定的,当倾角:

≤18°时上山人工以0.94系数调整,下山及斜井人工以0.97系数调整。 ≤45°时上山人工以1.06系数调整,下山及斜井人工以1.13系数调整。

第七章 铺轨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斜井、斜巷及平硐平巷中铺设窄轨及道岔工程。

二.本定额铺轨、铺道岔的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及平整路基,工作面100m内运输,铺设

轨枕,铺设铁轨,钉固道钉,上鱼尾板拧紧螺栓,设置防滑件,拨道调整轨距,找平、找正,捣固道渣等全部工序。

三.本章定额铺轨是按每km为单线制定的,当铺轨为双线时,其人工按单线定额以

1.86系数调整,材料消耗按2倍计。

四.本章定额的道岔铺设按道岔每组重量以“t“为定额单位,每组道岔重量应包括构

成一组道岔的全部零件,如辙尖、辙岔、钢轨、鱼尾板、鱼尾螺栓及垫圈、轨距

拉杆、垫板、垫片、道钉的总重量。

五.计算铺轨线路长度是应扣除铺设道岔所占长度。道岔另计,套道岔铺设定额。铺

设道道岔为水平巷道定额,当位于斜井斜巷时,人工以1.25系数调整,其它材料费乘以2.

六.本章定额包括铺垫道渣。若不铺道渣,则扣除定额中的道渣数量,人工按每m3道

渣以0.29个工日扣减。 七.轨道拆除及改拨定额:

拆除、改拨轨道的工作内容:

1.拆除钢轨、回收钢轨、轨枕及各类配件,将所有拆除物运离工作面30米以外,分类堆放并清理道床。

2.改拨轨道(拨距0.3米以内)工作内容:扒开道床、改拨钢轨,调整轨缝及轨枕,捣固及修整道床。

3.拆除道岔、回收轨枕,道岔及各类配件,将所有拆除物运离工作面30米以外,分类堆放并清理道床。

4.拆除转车盘的固定物,分解转盘(包括底座)取出轨枕及道渣,将所有拆除物运离工作面30米以外,分类堆放并清理道床。

5.拆除及改拨定额:

⑴拆除1km轨道,按铺设1km同类型轨道人工的40%计算。 ⑵改拨1km轨道(拨距0.3m以内),按铺设1km同类轨道人工的70%计算。 ⑶拆除一组道岔(以重量计),按铺设同类道岔人工的30%计算。 ⑷拆除一台转车盘,按铺设一台同类型转车盘人工的50%计算。

八.若设计的材料规格与定额采用的不同,允许按设计的规格用量进行调整。材料价格单位不同时,可按附表“每km轨道材料消耗数量“进行换算。

附表

每km轨道材料消耗量 轨型 Kg/m 12-30 38-43 30 38-43 轨距 mm 600-900 600-900 1300-1400 1400-1500 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消耗量 钢轨 根 251.25 160.80 251.25 160.80 鱼尾板 块 502 321 502 321 鱼尾螺栓(带帽) 套 1010 6 1010 6 道钉 个 6122 6122 8333 8333 铁垫板 块 3030 3030 4040 4040 (木垫板) 块 3158 3158 4040 4040 轨枕 根 1515 1515 2020 2020 螺栓(带帽) 套 6122 6122 8333 8333 胶垫板 块 6122 6122 8333 8333 扣板 块 6122 6122 8333 8333 第八章 堵水注浆 说明

一.本章定额是适应遇有较大水量的基岩裂隙含水层而采用注浆堵水施工法的需要而编制的。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内容: 1.注浆孔打钻

2.注浆

3.支护壁后注浆 4.浇捣砼止浆垫 5.炸除砼止浆垫

“注浆打钻”与“注浆”配合使用。“支护壁后注浆”是在井巷支护完成后,为封堵壁后的涌水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在支护壁上用风动凿岩机打注浆眼,然后注浆。 三.注浆的配方和制作,分水泥浆和水泥玻璃浆两种。详见第十章(堵水浆制作) 四.本章定额包括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准备工作,如注浆前冲孔或洗孔及压水试验。

五.注浆打孔是采用钻探工程的十二级划分法,有关各级相当于普氏岩石硬度系数列于下表以供参考: 钻探工作岩石分级 1 5 6 9 10 12 普氏岩石硬度系数(f) 0.6 2-3 8-10 12-14 15-20 >25 第九章 采矿 说明

一、本章定额是为适应有色金属工业矿山发展需要,满足矿山采掘业各阶段计价和核算要求,在综合代表性矿山一般采矿生产技术数据基础上进行编制。

二、本章定额是完成矿山采矿工程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指导性消耗量标准。

三、本章定额是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前提下,依据国家及矿山现行的采矿设计、采矿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要求、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编制。

四、本章定额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 布孔、凿岩、移孔位及测孔;

2. 准备炸药及填塞物、装药、填塞、联接爆破线路、安全警戒、爆破; 3. 爆破前后检查、清理及二次爆破; 4. 通风、防尘、安全检查;

5. 锻钎和磨钎头、修磨合金片钻头;

6. 矿石运至矿石溜井或阶段运输巷装载处。

五、矿柱回采按相应的采矿定额调1.2系数。

六、采矿工程造价如超过定额计价的正负15%以上,应查明原因,报有色定额站备案。使用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第十章成品机半成品制作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砼、喷射砼、砂浆(含砌筑、喷射、充填注眼、堵水等)制作,砼构件、钢筋砼构件、钢构件(含钢模板)、木构件(含木模板)、水沟盖板、钢筋锚杆、倒楔式锚杆、胀管式锚杆、钢筋网等制作及钢筋加工绑扎。

二、本章定额是计算砼、砂浆及各种构件制作单价的依据。

三、本章定额制作的工作内容包括从原材料加工到制成成品全过程的各工序工作。 四、井下人工搅拌的注眼砂浆、喷射砂浆、喷射砼制作,其人工包括在工作面相应的分项定额人工之中,故制作定额中无人工。

五、井(硐)口确需设砼集中搅拌站时,按下列情况增加施工机械费: ⑴集中搅拌站配备一套机械化上料设施者,每m3砼增加3.6元。

⑵集中搅拌站配备二套或二套以上机械化上料设施者,每m3砼增加7.0元。

六、本定额砼及砂浆配合比中用水量,只为配合比的用水量,如需洗砂、石者,应

编制单位估价表,按下列数量增加用水量:

机械搅拌:砼增加0.4m3,砂浆增加0.3m3. 人工搅拌:砼增加0.3m3,砂浆增加0.2m3.

第十一章 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井巷工程掘进工程量计算: 1.掘进断面按设计掘进断面计算,不包括水沟、电缆沟、管子沟及墙基等掘进断面。施工中发生的片帮、、冒顶隐蔽工程以及施工验收规范允许的超挖量,计算工程量时不得计入。采用小断面(导硐)掘进后刷大施工方法施工的巷道,其掘进量按所掘进和刷大各阶段巷道工程量的综合计算。

2.井巷工程掘进定额是按100m3编制的,工程量按设计掘进断面乘以井巷长度计算。 3.当壁后发生片帮冒顶的隐蔽工程是计算其出矸量与充填量,套相应定额子目。 二、井巷工程支护工程量计算:

1.各类不同结构支护工程量计算规定:

⑴圆木及方木支架——按设计木材体积计算。 ⑵金属结构件、金属支架——按设计的金属结构重量计算(金属支架包括附件重量)。 ⑶砼、砖、石、砼砖砌筑——按设计砌体体积计算。 ⑷钢筋砼——按设计砼和钢筋的重量计算。

⑸砼支架——按设计架数和不同的设计规格计算体积。 ⑹锚杆支护——按设计的锚杆根数计算。

⑺喷射砼、砂浆支护——按设计喷射材料的体积计算。 ⑻带金属网锚喷支护——金属网按重量、锚杆按根数、喷体按设计的体积分别计算。 ⑼排水沟——按设计体积计算。

2.喷射砼支护工程,定额内已包括了30mm厚的填凹垫层,喷射砂浆支护工程,定额内已包括了5mm厚垫层,计算工程量时不得重复计算。

三、硐室工程量按硐室掘进体积计算,其计算规定如下:

1.竖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工程量计算范围是指井筒指车场巷道正常断面间的工程量,包括硐室主体工程、附属硐室及壁龛,不包括设备基础、水沟、电缆沟等工程,这部分工程量另计。

2.竖井箕斗转载硐室工程量计算范围包括硐室主体工程、附属洞室及壁龛,不包括设备基础、电缆沟等工程,这部分工程另计算。

3.水泵房的工程量仅包括硐室主体工程和壁龛。水泵房的吸水井、配水井及配水巷,设备基础等的工程量另行计算,套用相应条件的定额。水仓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条件的定额。

4.交岔点工程量计算范围包括牛鼻子、主巷和支巷,主巷和支巷长度按施工图所标注的长度计算。

5.推车机及翻车机硐室工程量,包括硐室主体工程及壁龛。硐室中的设备基础、卸载底坑及水沟等另行计算。

6.井下绞车房工程量包括绞车硐室、配电硐室、绳道及壁龛。硐室中的设备基础、水沟、电缆沟等工程量另行计算。

7.其它硐室掘进按硐室的设计掘进断面不同分别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档次的其它硐室掘进定额。

四、硐室的支护方式及工程量计算方法同井巷工程的支护方式与计算方法。

1.其它各类硐室的支护厚度与支护部位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2.各类硐室的通道应单独计算工程量,按设计掘进断面和支护形式分别套用相应条件的巷道定额。

3.防水门、防火防爆门、栅栏门等凸出巷道墙体的部分,其掘进工程量计算在相关的巷道或硐室中,砌筑套用防火门的墙垛或上部拱墙砌筑定额。

五、铺轨工程量计算:

1.轨道——按轨道设计单线长度计算。 2.道岔——按设计组数计算

附:一般井巷断面掘进及支护工程量计算公示表 断面类型 支护方式 净断面 2掘进断面 2每米支护体积 拱 墙及基础 π(D+T)T (VL2+ VL4+ VL5)(n+1) (L4+L5+L2)(n+1) 1.08Ba01 1.57(B+T)T 0.79(B1d+BT) (1.27B+1.57d)d 〔1.27B+0.79(T+d)〕(T+d)/2 (1.33B+1.55d)d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2h2T+(K1+K2)T 每米粉刷面积 附图 圆形断面 砖、石、混凝土 木支架、钢筋砼支架、金属支架 砖、石、混凝土 πD/4 π(D+ 2T)/4 1.57B+2h2 1.57B+2h2 1.27B+2h2 1.27B+2h2 1.33B+2h2 1.33B+2h2 1.22B+2h2 1.22B+2h2 B+2h2 图1 梯形断面 h3(b1+b2)/2 2h4(b3+b4)/2 图2 底拱 半圆拱形断0.12B B(0.12B+1.08a0.1) B1(0.39B1+h2) B1〔0.39(B+2d)+h2〕 B1(0.39B1-0.15B+h2) 0.24B+〔0.B+0.39(T+d)〕(T+d)+B1h2 B1(0.26B1+0.3T+h2) 2 图3 砖、石、混凝土d=T B(0.39B+h2) 面(h0=B/2) 砖、石、混凝土d≠T B(0.39B+h2) 圆弧形断面(h0=B/3) 三心拱形断砖、石、混凝土d=T B(0.24B+h2) 砖、石、混凝土d≠T B(0.24B+h2) 砖、石、混凝土d=T B(0.26B+h2) 图4 面(h0=B/3) 砖、石、混凝土d≠T B(0.26B+h2) B1〔0.26(B+3d)+h2〕 0.26(3B1d+2BT) 三心拱形断砖、石、混凝土d=T B(0.2B+h2) B(0.2B+h2) Bh2 B1(0.2B1+0.4T+h2) B1〔0.2(B+4d)+h2〕 B1(h2+T1) (1.22B+1.58d)d 0.2(4B1d+2BT) B1T1 图5 面(h0=B/4) 砖、石、混凝土d≠T 平顶断面(h0=B/2) 半圆拱形断面(h0=B/2) 圆弧形断面(h0=B/3) 三心拱形断面(h0=B/3) 三心拱形断面(h0=B/4) 钢梁混凝土 图5 图6 喷射混凝土 B(0.39B+h2) B1(0.39B1+h2) 1.57(B+T)T 2(h2+0.1)T 1.57B+2h2 喷射混凝土 B(0.24B+h2) B1(0.39B1-0.15B+h2) (1.27B+1.57d)d 2(h2+0.1)T 1.27B+2h2 喷射混凝土 B(0.26B+h2) B1(0.26B1+03.3D+h2) (1.33B+1.55d)d 2(h2+0.1)T 1.33B+2h2 喷射混凝土 B(0.2B+h2) B1(0.2B1+0.4D+h2) (1.22B+1.58d)d 2(h2+0.1)T 1.22B+2h2 式中符号:

h0 净断面高 b4 巷道掘进下宽 d 拱顶支护厚度 h3 巷道净高 T 墙壁支护厚度 h4 巷道掘进高度 B 巷道净宽 L1 两框架间立柱长度

B1 巷道掘进宽度 L2 支架横梁长度 h1 自巷道道渣面算起的巷道墙高 L3 支架横梁长度 h2自巷道底板算起的巷道墙高 L4L5 (或相等)长度 k1 位于水沟侧基础深度 D 净直径 k2 无水沟测基础深度 n 每米支架数 a01 底拱厚度 T1 钢梁高度 b1 巷道净上宽 n1 两框架立柱根数

b2 巷道净下宽 VL1VL4VL5 分别代表长度为L2L4L5木材体积

b3 巷道掘进上宽

注:安设水沟盖板基础加宽部分计入水沟支护体

有色金属工业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费部分上册

说明

为适应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新、改、扩建的需要,有色工程建设定额站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重新编制了《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助部分》(以下简称本定额)属定额直接费,与《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直接费部分》配套使用,作为编制有色矿山井巷工程辅助费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矿山井巷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招标确定标底的依据,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核算和确定投标报价的基础,本定额是在收集整理有色金属矿山施工现场实际资料的前提下,对2008版有色定额重新测算调整,缺项部分新编补充。

第一条:本定额计量单位是:井筒、巷道以每10米成井、成巷计算;硐室以每100立方米掘进量计算,其中包括支护发生的辅助费。

第二条:本定额施工期内的工作内容包括从井筒破土动工至全部工程按设计要求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全部工序,已综合考虑施工中一般的自然条件影响时间,凡定额中已包括的内容不得另行计算辅助费。

第三条:本定额施工期中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工程移交生产时,永久设备的联合试运转和试生产;

2.因围岩地质原因造成片帮冒顶,平均厚度在0.8米以上、且一处冒落体积在20立方米以上;

3.井巷施工中的探、放水及工作面注浆封水 4.非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窝工;

当工程施工中发生上述情况不能继续掘进、支护时,按以下办法计算辅助补偿费: B=D*K*T

式中:B——辅助补偿费

D——停工井、巷10米或硐室100立方米辅助费单位估价表 T——停工天数

K——进度折算系数,见下表 工程项目 竖井井筒 斜井、斜巷、平硐、平巷 一般硐室 特殊硐室 斜坡道 系数K 0.0 0.108 0.168 0.16 0.092 第四条:本定额中划分施工工期阶段共分为三期: 一、 井筒期——按开拓方式分为:

1.竖井:指竖井(暗竖井)井筒、马头门、井筒装备、井底水窝以及位于井筒一般施工的硐室工程。

2.斜井:指斜井(暗斜井)井筒、斜井横川、井筒铺轨、井底水窝及位于井筒中的交岔点和硐室工程。

竖、斜风井井口的连通风道,采用巷道施工方法施工时可选用平硐、斜井井筒定额;采用明槽施工时不计取辅助费。

3.平硐:指平硐硐身、平硐铺轨及位于平硐中的交岔点、硐室等。 4.斜坡道:指斜坡道井筒及位于井筒中的硐室等。 二、巷道期

指除了井筒期以外的所有巷道、交岔点、硐室、天溜井等工程。 二、 尾工期

指井巷工程掘、砌结束进行永久安装的工程,主要指设备及非标安装、铺轨、管路敷设、动力及照明、通讯线、缆安装、溜井加固、溜井闸门、各种防水、防火、栅栏门以及各种操作平台、起重梁等,但管线附属部件如管托、电缆沟等不得计取辅助费。

第五条:本定额中的硐室章节分为一般硐室和特殊硐室,其划分原则为:

一般硐室:指硐室结构类似水平巷道,掘进断面≤25m2的硐室工程,如调度室、医疗室、信号室、工具室、等候室、水泵房、变电所、电机车库及修理室、矿车修理室、小绞车硐室等。

特殊硐室:指硐室结构比较复杂,施工进度较一般硐室慢或掘进断面>25m2的硐室。如箕斗装载硐室、卸矿硐室、计量硐室、天轮硐室、净径>3m(含3m)的溜井及矿仓、炸药库、破碎硐室、提升机房、防水防火门硐室、粉矿回收硐室、翻车机(卸矿)硐室、胶带输送机接头硐室、马头门、交岔点、吸水小井、高压排泥仓等。

各类硐室的通道选用相应条件的巷道定额。

第六条:本定额费用内容包括矿井建设期间为井巷工程施工服务的提升、排水、通风、运输、照明、机电、其他等7个辅助系统所发生的费用,各系统的费用由第一类费用和第二类费用组成,第一类费用包括设备(施)的折旧及摊销、辅助材料及经常修理、设备运输和设备安装拆卸四项费用;第二类费用包括井上、井下人工工资和设备运转所消耗的动力费。

一、 第一类费用

1.折旧与摊销。指施工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大修理折旧和为施工服务的设施、器材的摊销费用。

2.经常修理和辅助材料费。经常修理指施工设备设施中修所需要的人工工资、材料费和零星配件购置费,以及日常维修所需的材料费;辅助材料系指施工设备正常运转和使用时所消耗的润滑、擦洗等材料费。

3.安装与拆卸费。指安装和拆卸施工设备、设施,敷设和拆除施工用管、线路工程所发生的人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但不包括提升系统的提升机、井架、稳车,排水系统巷道期施工时的主排水泵,通风系统巷道期施工时的主扇风机,供热系统的锅炉等设备的安装费,这些设备的安装费列临时施设费。

4.施工设备运输费。指施工设备、设施、器材运往工地和从工地返回时运距在25公

里(单程)以内的运输费用。

二、第二类费用

1.辅助工人工资。指各辅助系统配备的井上、井下辅助工人工资。 2.动力费。指各施工设备运转时所消耗的电力、燃料和水等费用。

第一类费用为不变费用,使用时除定额规定或定额主管部门行文允许调整外,一般不得调整。当使用进口施工设备时,可另编补充定额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或按进口设备价格和国内同类型产品价格的比值调整折旧和摊销费。

第二类费用为可变费用,使用时可根据当地人工工日和动力预算价格计算。 第七条:各辅助系统包括的费用范围如下:

1. 提升系统:指由竖井、斜井(暗竖井\\暗斜井)的井底或井筒工作面至井口一段,为提升矸石(矿石)和运送设备、器材及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2. 排水系统:指为排出井筒工作面或全矿井的涌水而设置的主要和区域排水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的费用。但不包括下山斜巷施工时紧跟工作面的小水泵所发生的费用。

3. 通风系统:指Wie降低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排除粉尘、保证井下新鲜空气的正常供应而设置的主扇和局扇通风所发生的的费用。

4. 运输系统:指为井巷工程井上、井下运输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的费用,但不包括下山巷道施工时临时工作面小绞车的费用。

5. 照明系统:指为施工服务的工业广场、排矸场、辅助系统厂房和井下设置的照明设备和设施(包括固定和移动照明、灯房设备、设施和矿灯等)所发生的费用。

6. 机电系统:包括机修和供电两部分。

(1) 机修费用:指为施工设备设施的中修、维修所设置的机修厂设备、设施和为井上、井下辅助系统设备、设施修理服务的值班电焊工等所发生的费用。

(2) 供电费用:指由主、副井、风井工业广场临时变电所引出线至井下各配电点之间的输、变、配电所发生的的费用。但不包括配电点至施工设备的供电电缆;主、副井、风井工业广场变电所;场外输电线路;临时变电所至风机房的供电电缆等所发生的费用。

7. 其它系统:包括井下防尘洒水和其它两部分。

(1) 井下防尘洒水费用:指为井下降尘、环境保护而设置的洒水管网所发生的费用,防尘洒水的耗水量包括在井巷工程预算定额内。

(2) 其它费用:指为井巷工程施工服务但不属于上列各系统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测量、岩(矿)石地质分布素描、地质刻槽取样、井口调度通讯、安全质量检查、有毒气体测定、送班中餐、井下卫生和维修木工、施工现场通讯移设及维修等所发生的的费用。

供热系统费用:指在寒冷地区为井筒防冻加热和各辅助系统厂房取暖而发生的费用,需要时可根据取暖期的长短计算。

第:本定额是按整个设计工程全部由一个施工单位承包考虑编制的,如施工单位只承担井筒期工程,在选用定额时调1.05的系数;如只承担巷道期工程,在选用定额时调1.02的系数。一座矿井由几个施工队施工,在选用定额时按各自承担的工程套用巷道工程量。

第九条: 井筒装备定额是按预留梁窝制定的,实际为凿梁窝时,调1.25的系数;实际为锚杆架设时,调1.05的系数;井筒装备安装如为柔性罐道时,用0.85的系数调整;原有装备拆除,按相应条件井筒装备定额的40%计取辅助费。

第十条:巷道期独头巷道施工长度大于600米时,按下表系数调整辅助费: 独头长度 ≤600 <1000 <1500 <2000 <2500 系数 1.0 1.15 1.33 1.51 1.69 第十一条 本定额是按施工企业自行设有的辅助系统编制的,如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共用某一辅助系统时,按0.4系数调整该系统费用。所谓共用,系指各辅助系统的主要设备,如提升系统的提升机、排水系统的主排水泵、通风系统的主扇风机等。若矿山采矿与工程开拓在同一区域交叉作业时,用1.03的系数调整定额。

第十二条 本定额巷道期及尾工期的巷道工程量是指除了井筒期以外的全部巷道设计长度,硐室、交岔点也按设计纵向长度计入巷道工程量内。

第十三条 本定额是按单一开拓方式编制的,若是联合开拓方式,可按以下方式选用定额:

1.井筒期工程分别按设计特征套用定额,其提升深度或斜长是指整个井筒深度即包括井底水窝在内。

2.巷道期工程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排矸方式分别套用定额,其井深或斜长是指提升深度或斜长,不包括井底水窝;如井筒一次施工而中段分期施工,巷道期工程按承包期内最低中段提升深度计算。

第十四条 涌水量计算及调整

1. 本定额井筒期的涌水量是指单个井筒平均涌水量;巷道期是指施工期间全矿井的平均涌水量(主、副井、风井各施工区域平均涌水量之和);编制预算时,井筒期按设计涌水量的50%,巷道期按设计涌水量的60%选用定额,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对涌水量进行实测,每旬一次,经业主认可后按实测平均涌水量办理结算。

2. 本定额井筒期排水电耗是按各档全量计算的,如<20m3/h是按每小时20m3排水电耗计算的;巷道期是按100m3/h计算的。当实测涌水量与定额不同时,井筒期排水系统第一类费用不作调整,巷道期排水系统第一类费用按下表系数调整: 巷道工程<100 <200 <300 <400 <500 <600 量\\涌水量 <25000 1.0 1.3 1.5 1.65 1.85 2.0 >25000 1.0 1.1 1.25 1.5 1.6 1.8 排水电耗均按下列公式调整: D2=D1*Q2/Q1

式中:D2——调整后的排水电耗 D1——选用定额的排水电耗 Q2——编制预(结)算涌水量 Q1——选用定额涌水量

第十五条 本定额斜井开拓是按<30°斜角编制的,当设计大于30°时,井筒期、巷道期均用1.52系数调整提升系统电耗,用1.43系数调整排水系统电耗。

第十六条 竖井井深、斜井斜长、斜坡道长、平硐硐身长超过定额最大档距时,可用等差法计算出新子母使用。

第十七条 汽车排矸

1. 竖井、斜井开拓采用井口汽车排矸时,井筒期用0.2系数调整运输系统费用,另加井口汽车排矸;巷道期用0.8系数调整运输系统费用后,另加井口汽车排矸,平硐开拓按相应定额全费用另加井口汽车排矸。

2. 地面二次转矸按相应定额全费用另加二次转矸费用。

3. 当汽车排矸、二次转矸运距超过2公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排矸费: 吨位\\运2.5 3.0 4.0 5.0 6.0 7.0 8.0 距 4.0 1.1 1.33 1.46 1.68 1.88 2.13 2.29 8.0 1.07 1.32 1.42 1.65 1.86 2.10 2.25 4. 汽车排矸定额中不含排矸场推土机及平整费用。 第十 工程施工中,对下列情形可用系数调整定额全费用:

1. 本定额是按海拔≤1500m制定的,高原施工将引起奖效,海拔高度不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海拔高度≤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m) 调整系数 1.01.075 1.115 1.11.215 1.21.335 3 6 5 2. 无轨运输井下砼路面厚度超过200mm以上时,选用相应的巷道定额用0.06的系数调整;厚度不足200mm超过100mm时,按相应的巷道定额用0.03的系数调整。

3. 竖、斜井开拓方式的暗竖、斜井工程,(包括井筒及利用暗井筒开拓的巷道、硐室等)按相应条件的明井定额调1.315系数;如明井系统由业主承担则按1.1的系数调整;盲井下面的盲井工程,两个盲井和明井均是施工单位承担用1.63系数调整,如明井系统由业主承担,用1.415系数调整;如明井和上层盲井由业主承担,用1.22系数调整。

4. 平硐开拓暗竖(斜)井工程,用1.12系数调整(包括井筒及利用暗井开拓的巷道和硐室等);盲井下面的盲井工程,如平硐和二个盲井均是施工单位承担用1.43系数调整;如平硐和第一条盲井由业主承担,用1.16系数调整。

5. 盲井工程施工时的明井(含两道盲井中第一道盲井)井深大于300m或斜长大于500m时每增加100m在盲井调整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02的调整系数。

6. 在不稳固岩层中采用短掘短砌(即掘5m以内即需支护)方法施工时按相应条件定额调1.05系数。

7. 矩形井筒按其断面折合成圆形井套用定额。

8. 经认可的巷道先刷大再支护工程,按相应条件的一般硐室定额;只刷大不支护的竖井、天溜井、巷道工程,按相应条件一般硐室的40%计取辅助费。

9. 需设矸石山排矸的工程,井筒期调1.05系数,巷道期调1.03系数。 10. 高压排泥的高压系统按相应条件特殊硐室调1.3系数。 11. <60°的天溜井按相应条件的岩石斜巷选用定额。 12. 溜坡系统在井筒掘砌到底后仍利用原竖井装备施工时,按相应的技术特征选用巷道期定额,用1.4的系数调整;利用中段巷道施工时,硐室工程选用巷道期硐室定额,用1.2的系数调整;巷道及天溜井等工程按巷道期相应定额调1.1的系数。

13. 副中段工程施工,按相应的技术特征选用定额,用1.04系数调整。 14. 水仓施工按相对应的技术特征选用定额,用1.05的系数调整。

15. 天溜井施工采用反井钻机时,按相应的技术特征选用定额,用0.9的系数。 16. 本定额竖井井筒砌砼厚度是按≤400mm编制的,≤500mm时用1.01系数调整;≤600mm时用1.04系数调整;≤800mm时用1.06系数调整。

17. 马头门及位于井筒中箕斗装载硐室、计量硐室按特殊硐室调1.2的系数。 18. 斜坡道掘进断面与定额不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定额: 断面 S≤10m2 S≤15m2 S≤30m2 调整基础 S≤20m2 S>25m2 系数 0.786 0.887 1.128 19. 本定额竖井井筒装备安装时按井深400m编制的,当井深超过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井深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2000 系数 1.05 1.075 1.12 1.15 1.17 1.192 1.22 1.26 20. 改扩建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凡需经过矿山旧巷运输,距离超过500m时,按以下公式调整定额全费用: 开拓方式 竖井 斜井、斜坡道 平硐 ≤1000m 1.1 1.12 1.17 ≤2000m 1.13 1.16 1.22 ≤3000m 1.16 1.2 1.27 ≤4000m 1.19 1.24 1.32 >4000m 用等差法计算系数 第十九条:本定额中凡注明“<***”者均包括其本身在内。 第二十条:当一项定额需用多个全费用调整系数调整时,其综合调整系数按个分项调整系数的乘积计算。

第二十一条: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是按综合工日编制,即井上56.5元/工日、井下70.63元/工日;基价中的电力按0.85元/kwh、汽油按9.24元/kg、煤按760元/t计算。

附:全费用调整系数 序号 1 项 目 定额基础 调整依据 调整系数 f>10井巷工程 F≤10 本定额全部项目 7 1.02 斜井井筒s<6m 2S<10m 2S<10m井筒定额 9 20.83 S<25m2 S<20m2 S<20m2井筒定额 5 1.14 岩石平巷(硐)S<4m2 S<6m2 S<6m2平巷(硐)定额 5 0.95 S<25m2 S<20m2 S<20m2平巷(硐)定额 5 1.26 S<30m2 S<20m2 S<20m2平巷(硐)定额 7 1.47 S<35m 2S<20m 2S<20m平巷(硐)定额 7 21.68 9 S<40m2 S<45m2 S<20m2 S<20m2 S<20m2平巷(硐)定额 S<20m2平巷(硐)定额 7 2.0 2.210 11 竖井井筒锚喷砼支护 竖井锚喷带金属网 砼支护 砼支护 竖井井筒定额 竖井井筒定额 6 0.9 0.912 13 14 竖井井筒素喷砼支护 竖井井筒不支护 砼支护 砼支护 竖井井筒定额 竖井井筒定额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井筒期定额 0.8 0.6 0.9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锚砼支护 喷支护 15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素砼支护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井喷砼支护 筒期定额 0.8 16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锚砼支护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井网喷支护 筒期定额 6 0.917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支砼支护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井架支护 筒期定额 5 0.718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不砼支护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井支护 筒期定额 0.6 19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砌砼支护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井砼带底拱 筒期定额 4 1.220 巷道素喷砼(砂浆)<50mm 锚喷支护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0.8 21 巷道素喷砼(砂浆)>50mm 锚喷支护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1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6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3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5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0.922 巷道锚喷金属网支护 锚喷支护 1.023 巷道期砼支护 锚喷支护 1.124 巷道支架支护 锚喷支护 0.825 巷道砌砼带底拱 锚喷支护 1.4 26 巷道不支护 锚喷支护 巷道期平、斜巷定额 0.7 27 岩石斜巷上山 锚喷支护 平巷定额 5 平巷定额 3 巷道期平巷 5 1.228 岩石斜巷下山 锚喷支护 1.329 护 30 护 >60°天溜井普通法需支 1.2>60°天溜井普通法不支 巷道期平巷 5 0.731 护 32 护 33 >60°天溜井吊罐法需支 巷道期平巷 8 0.8>60°天溜井吊罐法不支 巷道期平巷 3 0.5浅孔采矿(试行) 巷道期一般硐室 5 0.334 中深孔采矿(试行) 巷道期一般硐室 4 0.235 采场充填(试行) 巷道期一般硐室 6 0.01.竖井不支护=0.6 竖井锚喷带金属网=0.96-0.6=0.36 竖井井筒锚=1-0.9=0.1 素喷=1-0.8=0.2

金属网=0.36-0.1-0.2=0.06

2.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不支护=0.6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锚网=0.96-0.6=0.36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锚=1-0.9=0.1 素喷=1-0.8=0.2

斜井、斜坡道、平硐、硐室网=0.36-0.2-0.1=0.06 3. 巷道不支护=0.7

巷道金属网=1.06-1=0.06 巷道锚<50mm=1-0.8=0.2 巷道锚>50mm=1-0.91=0.09

有色金属工业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

总说明

一、《有色金属工业建安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重要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的指导性文件。

三、本定额应与有色金属工业《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尾矿工程预算

定额》、《矿山剥离工程预算定额》等配合使用。

四、本费用定额即适用于定额计价,也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何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定。、

五、规费和税金属于不可竞争的费用,必须按本定额的费用标准及规定计取。 六、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性的措施性费用,不参与价格竞争,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按照本定额的费用标准及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计取的内容和费用金额,确保专款专用。

七、尾矿工程机械化土石方套用机械土石方费率,筑坝、防渗等套用本定额的尾矿土建费率。输送管道套用本定额的地表安装工程费率;排水竖井、隧道套用本定额的井巷工程费率。

八、本定额地区类别分三类

一类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

二类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 三类地区:上述一类和二类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1、按费用构成要素分类

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建筑安装工程费可划分为: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以及为井巷工程开拓服务的辅助车间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括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中(见附表1)。

2、按工程造价形成分类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见附表2)。

附表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计时工资 1.分部分项工程费 2.措施项目费 计件工资 3.其它项目费 人工费 津贴、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材料原价 建运杂费 筑材料费 运输损耗费 安装采购及保管费 工折旧费 程大修理费 费 经常维修费 施工机具使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人工费 燃料动力费 税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险费 检验试验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其他 利润 规费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税金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按造价形成划分)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 附表2 建筑安分部分项装工程费 工程费 仿古建筑工程 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矿山工程 构筑物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爆破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措施项目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脚手架工程费 暂列金额 其它项目费 总承包服务费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 计日工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税金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第二章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算程序 (一)定额计价 序计算公式 费用项目 号 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1.2+1.2+1.3 1.1+1.2+1.3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工程量*定额基价 工程量*定额基价 1.3 机械费 二 措施费 2.1+2.2 2.1+2.2 2.1 可计量措施费 2.1.1 人工费 可计量措施工程费*定额基价 可计量措施工程费*定额基价 2.1.2 材料费 2.1.3 机械费 2.2 施工组织措施费 ()*费率 三 四 五 六 七 企业管理费 利润 规费 ()*费率 ()*费率 税金 (一+二+三+四+五+价差)*费率 (一+二+三+四+五+价差)*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一+二+三+四+五+六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序号 计算公式 费用名称 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二 措施项目费 2.1 可计量措施费 2.2 施工组织措施费 三 四 其它项目费 规费 可计量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项目人工费+可计量措施项目机械费)*费率 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参考本定额规定计算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项目可计量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项目人工费)*费率 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参考本定额规定计算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项人工费)*费率 目人工费)*费率 五 税金 (一+二+三+四)*费率 (一+二+三+四)*费率 六 建筑安装工程造一+二+三+四+五 一+二+三+四+五 价 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序号 费用名称 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1 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 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3 机械费 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4 企业管理费 (1+3)*费率 (1)*费率 5 利润 (1+3)*费率 (1)*费率 6 综合单价 1+2+3+4+5 1+2+3+4+5 第三章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第一节人工综合单价 单位:元/工日 井巷(采矿)工程 剥离、尾矿工程类别 井下安装 土建、地表安装 井上 井下 人工费标56.5 70.63 59. 56.5 准 说明:1.人工费可以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地表建筑安装人工工日综合单价标准调整,井下人工工日单价是井上人工工日单价的1.25倍。

2.招标控制价工日最高标准可以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地表建筑安装人工工日综合单价标准或招标最高工日控制价执行,井下人工工日单价是井上人工工日单价的1.25倍。

二 第二节施工组织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宜计量措施费) 单位:% 尾矿 机械 预焙阳极电费用名称 井巷工程 露天剥离 地表安装 井下安装 土建 土石方 解槽制安 计算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 0.5环境保护费 0.26 0.23 0.26 0.68 0.48 0.68 3 0.2文明施工费 0.1 0.28 0.28 1.2 0.85 1.2 5 0.4安全施工费 0.21 1.21 0.47 1.42 1.62 1.42 2 8.8一类地区 4.29 3.42 1.45 10.6 10.4 9.1 3 临时7.4设施二类地区 3.36 3.15 1.38 10.1 9.9 8.7 8 费 6.3三类地区 3.08 2.91 1.32 9.7 9.5 8.5 4 夜间施工增加0.80.41 0.35 3.1 0 3.2 费 5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二类地区 工增加费 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 1.06 3.10 3.99 3.38 0.51 1.4 1.94 1. 0. 0 0 0 1.31 1.21 1.12 2.6 8.5 10.5 9.5 2.5 0 0 0 2.5 5.1 6.02 5.84 生产工用具使用费 1.9 0.93 1.86 1.1 6.2 6.1 3.84 工程定位、点交、场0.70.36 0.35 0.35 4.5 4 2.88 地清理费 4 说明: A、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为不可竞争费。

B、以项计取的措施费已包含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及一定的风险费。 C、夜间施工增加费: (1)、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计算时,冬雨季施工费可按施工实际天数之比例,乘以工程所在地冬雨季施工费率,计取费用。

(2)井巷工程不取此项费用。 D、二次搬运费: (1)、二次搬运费是指由于运输道路无法直接运至工地或场地小堆放材料所限等特殊原因而发生的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搬运费,按二次搬运费费率标准执行。

(2)、如确实场地小不能一次堆放发生了部分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搬运,且不是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深度不够、布置不合理而自行造成的,甲乙方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办理经济签证,据此结算。

(3)、二次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则不计取。 2、特殊地区增加费

参照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计取。说明:

特殊地区增加费包括:沙漠及边缘地区施工、高寒地区施工,符合条件的计取,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取。

沙漠腹地及边缘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沙漠腹地及边缘地区施工,由于高温、风沙使人工、机械降效所发生的的费用。

高寒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气温-20℃以下地区施工,由于受气候、气压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降效降低所发生的的费用。

3.配合服务费

配合服务费计取的条件: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两者发生合同关系;专业施工单位与主体施工单位同步;专业施工单位与主体施工单位两者不是总包和分包的关系。配合费计取标准: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5%-5%,在此区间,可根据配合深度和有关行业规定确定费率。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协商计算确定。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协商计算确定。 6. 施工降水、排水费: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协商计算确定。 第三节规费 预焙阳极电费用名称 尾矿土建 机械土石方 井巷工程 剥离工程 地表安装 井下安装 解槽制安 计算基础 工程排污费 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 人工费 0.12 4.33 0.1 8.17 0.12 4.35 0.35 5. 0.05 4.56 0.05 4.56 0.05 4.56 8.42 15. 9. 18.78 14. 14. 14. 医疗保险 4.81 9.08 4.54 4.56 3.74 3.74 3.74 失业保险 1.2 2.27 1.13 0.97 1.1 1.1 1.1 生育保险 0.32 0.3 0.3 0.33 0.4 0.4 0.4 工伤保 0.36 0.33 0.38 0.37 0.46 0.56 0.46 第四节企业管理费 尾矿机械土井巷剥离工预焙阳极电解费用名称 地表工程 井下工程 土建 石方 工程 程 槽制安 计算基础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 7.78.4一类地区 15.86 15.9 58.8 56 43 1 8 企业管理6.87.3二类地区 14.16 14.5 56.5 55 41.5 费 8 5 6.36.3三类地区 13.11 13.11 55.4 54 40.1 7 9 第五节利润 机械土石预焙阳极费用名称 尾矿土建 井巷工程 露天剥离 地表安装 井下安装 方 电解槽制安 计算基础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 利润 17. 8.74 11.56 12 46 40 35 第六节 税金 非市区县城地区 市区 县城(镇) (镇) 计算基础 税前工程造价 综合税率 3.48 3.41 3.28 第三章工程建设其他费 3.1 土地使用费 (1)土地补偿费 ①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菜地补偿费

征用菜地的补偿费除了缴纳土地补偿费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③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 (2)安置补助费 ①耕地安置补助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②菜地及其他徒弟的安置补助费

菜地和其它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按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3)青苗补偿费

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是指被征收的土地上未收获的粮、菜等青苗毁掉的补偿。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水井、树木;原有水、电、通讯管路及道路、坟墓、古墓等拆除、拆迁的补偿费。

(5)耕地开垦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6)耕地占用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第511号)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①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②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③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30元; ④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25元。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提高后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见表3-1.同事,根据各地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相应细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细化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详见财综【2006】48号附件2.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表3-1 等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别 标140 120 100 80 56 48 42 34 28 24 20 16 14 10 准 (8)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可按1-7向之和的1%-3%计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第55号)中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①住用地70年 ②工业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⑤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 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者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

一般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时,是按土地出让金计算的。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有实际成交的,且不低于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 编制办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业主)与市或县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土地出让金;

②在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况下,需收集工程所在地的土地出让金的实际成交价和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然后按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计算出让金。

3.2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立项、筹建开始至施工全过程、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建设全过程所发生的的管理费用,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工程监理费。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及建设单位经费,建设单位经费费率见表

(1) 建设单位开办费

建设单位开办费一般是指新建项目所需的经费。建设单位为保证项目筹建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而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交通工具和生活家具、用具等所发生的的费用。

编制方法:

按单项工程费之和的0.3-0.8%计算建设单位开办费。 (2) 建设单位经费

建设单位经费的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工资性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或为工资附加费)、施工现场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障费;

②日常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职工教育经费、水电费、采暖费(北方)、防暑降温费、治安消防费;

③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器具、家具

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摊销及维修费用;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使用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大修理、日常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⑤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购置费、工程招标管理费、工程咨询费、竣工结算审核费、法律咨询费(或法律顾问聘请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排污费、业务招待费、工程审计费、生产人员招募费、竣工清理、验收时发生的费用;

⑥与工程有关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养路费、印花税、土地登记费等。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费之和,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建设单位经费。 ②若是引进设备工程,工程费用中引进设备费部分按人民币的50%计算。

③改扩建项目的取费标准,原则上低于新建项目,可按新建项目费率的60-70%计算建设单位经费。

建设单位经费费率表 表3.2.1 序号 单项工程费用总和M(万元) 建设单位经费费率(%) 备注 1 2 3 4 5 6 M≤5000 5000<M≤10000 10000<M≤30000 30000<M≤50000 50000<M≤100000 100000<M 2.7 2.5-2.7 2.1-2.5 1.8-2.1 1.5-1.8 1.5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它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算公式:

(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系数。

(2)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下面列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详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表3.2.2 单位:万元 序号 计费额 收费基价 1 500 16.5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30.1 78.1 120.8 181.0 218.6 393.4 708.2 991.4 1255.8 1507.0 2712.5 4882.6 6835.6 8658.4 10390.1 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它未包括的其它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施工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

工程中有下列情况,按下列办法计算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①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处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取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他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工程概算投资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②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已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③工程中由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取的计费额。

④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3)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系数。

①专业

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工程复杂程度详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的相关规定。

③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1m以下的为1; 海拔高程2001-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表3.2.3 工程类型 专业调整系数 1.矿山采选工程 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矿井工程、铀矿采选工程 2.交工冶炼工程 冶炼工程 船舶水工工程 各类加工工程 核加工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工程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核化工工程 4.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 5.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助航灯光工程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及机场空管工程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桥工程 6.建筑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 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工程 0.9 1.0 1.1 0.9 1.0 1.0 1.2 0.9 1.0 1.2 0.9 1.0 1.2 0.9 1.0 1.1 0.8 1.0 1.0 7.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0.9 林业工程 0.9 (4) 编制方法: ①若建设单位(或业主)和监理单位已有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的,按照双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额列入工程概算

②若没有监理合同的,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施工监理服务费基准价。

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新一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编制方法:

参照可行性研究收费标准。 3.3可行性研究费

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1) 按建设项目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万元) 表3.3.1 咨询评估项目\\估算投0.3-1亿元 1-5亿元 5-10亿元 10-50亿元 50亿元以上 资额 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200-250 0 评估项目建议书 4-18 8-12 12-15 15-17 17-20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注: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表3.3.2 序号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1 高级专家 1000-1200 2 高级专家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3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可行性研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表3.3.3 序号 行业 调整系数 1 行业调整系数 (1) (2) 石化、化工、钢铁 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 1.3 1.2 (3) 有色、黄金、织坊、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4) 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5) 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0.8 0.7 0.8-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备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已发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程咨询费用(即包含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②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已发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程咨询费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根据工程费用额,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有关规定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程咨询费用。

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费用=相应的收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相应的收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4环境影响评价费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外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万元) 表3.4.1 咨询服务项目\\估算投资额 0.3亿元0.3-2 2-10 10-50 50-100 100亿元以上 以下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5-6 6-15 15-35 35-75 75-110 100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2-4 4-7 7以上 7以上 7以上 3.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0.8-1.5 1.5-3 3-7 7-9 9-13 13以上 4.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0.5-0.8 0.8-1.5 1.5-2 2以上 2以上 2以上 注:在计算时若计算1、3两项,就不再计算2、4两项,反之相同。 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元) 表3.4.2 序号 咨询人员职级 人工收费标准 1 高级咨询专家 1000-1200 2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800-1000 3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600-800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表3.4.3 行业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区域 调整系数 1.2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民航、管线运输、建材、市政、烟草、1.0 兵器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0.8 电 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仓储 0.6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表3.4.4 环境敏感程度 调整系数 敏感 1.2 一般 0.8 (1)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额列入工程概算中。

②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费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根据工程费用额,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有关规定计算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费用。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费用=相应的收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3.5劳动安全卫士评价费

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

(1) 内容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等所需费用。

(2)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与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机构签订的合同计列; ②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咨询费用合同,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③若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无计算标准,可按工程费的0.1%-0.5%计算。

3.6节能评估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与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机构签订和合同计划; ②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咨询费用合同,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的标准计算;

节能评估分档收费标准

表3.6.1 工程投资额分档 费率(%) 投资额 节能分析篇(章)评估费 1亿元(含)以下 0 1亿元 3万元 1亿元-5亿元0.0075 5亿元 3万元+(50000-10000万元)*0.0075%=6万元 (含) 5亿元-10亿元(含) 0.0040 10亿元 6万元+(100000-50000万元)*0.0040%=8万元 10亿元-50亿元(含) 0.0005 50亿元 8万元+(500000-100000万元)*0.0005%=10万元 50亿元-150亿元(含) 0.0002 150亿元 10万元+(1500000-500000万元)*0.0002%=12万元 150亿元以上 0 160亿元 12万元+(万元)*0%=12万元 备注:1.起点标准为3万元,最高标准为12万元。 2.评估费用实行累进计算,公式为:评估费用=前档最高评估费用+(工程投资额-前档最高工程投资额)*费率

3.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就其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和规划实施中引发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治理措施等活动。内容包括地质灾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等全部费用。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文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由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和地区调整系数综合确定。

(1) 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表3.7.1

(2) 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及工程类别调整系数见表3.7.2 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万元) 表3.7.1 评估级别及地质环境复杂线性工程 矿山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程度\\工程类别 筑工程 一级 复杂 15 13 20 10 一级 中等 13 11 16 8 一级 简单 11 9 14 7 二级 复杂 9 8 10 6 二级 中等 8 7 8 5 三级 中等 6 6 6 4 三级 简单 5 5 5 3 注:基本费用包括进行地质灾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等全部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确需进行勘察工作,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通用勘察收费规定另行计取勘察实物工作费用。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的工程规模和工程类别调整系数

表3.7.2 工程类别\\调整系数 工程类别调整工程规模调整系数k2 系数k1 线性工程(线路评铁路(地铁)、高级公路 1.0 L≤30;k2=1.0 估长度L,单位:一般公路、输水渠道 L>30;k2=1+(L-30)/50 0.8 km) 输油、输水、输气管线、输电线路 0.6 矿山工程(评估面地下采矿工程 1.0 S≤5;k2=1.0 积:s,单位:km2) 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 S>5;k2=1+(s-5)/10 0.8 露天采矿工程 0.6 水利水电工程(水地下电厂水利水电工程 1.0 S≤15;k2=1.0 面及附属工程面地表电厂水利水电工程 s>15;k2=1+(s-15)/30 0.9 积评估s,单位:水利工程 0.8 km2)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民用厂房 1.0 S≤1;k2=1.0 工程(工业场地评其它场地及单跨场馆工程 S>1;k2=1+(S-1)/2 0.8 估面积S,单位:km2) 注1:火电工程按照厂房、引水管线、水库及堆灰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以上四类工程的收费办法计取,但总费用不应超过25万元。

注2:地区调整系数范围为0.8-1.2,地区调整系数的具体数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确定。 (3)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签订的合同额列入工程概算中;

②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1±20%)

地质灾害评估基准价=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地区调整系数

3.8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费用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是否压覆矿产资源进行统计估算,以便为部门决策、办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及为施工单位工作设计提供依据。 (1) 内容包括:

建设场地坐标、建设场地用地范围、压矿范围、评估区范围及矿业权设置等资料收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踏勘以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等。 (2) 编制方法:

①根据建设单位与评估机构签订的合同计列;

②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费用合同,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③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费用

表3.8.1 评估项目类别 地质特征 费用指导分级 价(万元) 重要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地质构造复杂,成矿集中区,矿20-60 建设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点较点,成矿远景区,接触带等项目 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中型水有利成矿地带,重要矿产产地 利工程、电力工程、高压线路、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场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 民用建筑、新建村庄、三级(含)较复杂的地质构造,如建筑材9-20 以下公路、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料,砂石、深层的油气田等规模程、小型或非重要矿山、小型集中较小的矿点 供水水源地、小型工业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场等 一般小型水利工程、工业或民用建筑、简单的地质构造,如无可开采价5-9 建设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场等 值的矿露头,无重要矿产资源的项目 地段,如第四地质特征的地段 注:线性建设用址压覆矿产资源的项目参考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对铁路、公路、高压线路两侧控制宽度400米计算。经调查证实已压覆矿产资源的,其取费标准可以上浮30-50% 3.9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

根据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 编制方法:

(1) 根据建设单位与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计列;

(2) 若建设单位未能提供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机构咨询费用合同,按照水利部司局函保

监(2005)22号规定的标准计算;

3.10研究试验费

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实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 (1) 费用内容:

①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实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实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 ②支付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2) 编制方法:

①根据设计单位对该项目所需研究实验的内容和要求,依据有关规定计算其费用。 ②技术转让费应按合同规定计列。 3.11工程勘察费

工程勘察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的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详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编制方法:

(1) 凡建设单位(业主)与勘察单位已签订勘察合同的,应按其合同额列入工程概算; (2) 若未签订工程勘察合同的,按以下方法计算工程勘察费:

①采取建设单位或勘察单位提供的实物工作量,并按《工程勘察实际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其费用;

②根据建设现场场地复杂程度,按指标计算其费用。

由于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难以提出具体的工作量,因此新建工程或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费可参照建设部

工程勘察费指标

表3.11.1 勘察场地复杂程度(%) 序号 工程费用(万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1000以下 0.55 0.65 0.80 2 1001-3000 0.45 0.55 0.65 3 3001-5000 0.40 0.50 0.6 4 5001-10000 0.35 0.45 0.55 5 10000以上 0.30 0.4 0.50 3.12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公式 (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收费

(3)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下面列出基本设计收费、非标准设计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及竣工图编制费,详细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根据计费额的大小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当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详见

工程设计计费额,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下列情况,按下列办法计算确定工程设计费基价的计费额:

①工程中由引进设备的,按照引进设备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费的计算额。 ②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费的计算额。

③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但按照合同要求以缓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缓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费的计算额;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表3.12.1 序号 计费额(万元) 收费基价(万元) 1 200 9 2 500 20.9 3 1000 38.8 4 3000 103.8 5 5000 163.9 6 8000 249.6 7 10000 304.8 8 20000 566.8 9 40000 1054.0 10 60000 1515.2 11 80000 1960.1 12 100000 2393.4 13 200000 4450.8 14 400000 8276.7 15 600000 117.5 16 800000 15391.4 17 1000000 18793.8 18 2000000 34948.9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及飞蛾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0)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①

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其调整系数分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等级的确定详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③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1.1-1.4。

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表3.12.2 序号 工程类型 专业调整系数 1 矿山采选工程 2 黑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采煤工程,有色、铀矿采选工程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加工冶炼 各类冷加工工程 船舶水工 各类冶炼、热加工、压力加工工程 核加工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核化工工程 1.1 1.2 1.3 13.0 1.1 1.2 1.3 3 1.2 1.6 4 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火电工程 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核能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轻轨工程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工程 索道工程 建筑市政工程 邮政工艺工程 建筑、市政、电信工程 人防、园林绿化、广电工艺工程 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 0.8 1.0 1.2 1.6 5 0.8 0.9 1.0 1.1 1.3 6 0.8 1.0 1.1 7 0.9 0.8 (2) 编制方法: ①若建设单位(或业主)和设计单位已有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按照双方签订工程设计合同额列入工程概算

②若没有工程设计合同的,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规定计算基本设计费。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为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见《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规定,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计取。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基本设计收费*10%

建设单位单独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工程竣工图时,设计单位需另外按照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工程竣工图编制费。 工程竣工图编制费=基本设计收费*8% 3.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文)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1)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②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③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④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2) 编制方法: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参照有关省市规定,也可按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或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勘察设计费用*6.5%或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筑面积*2元/m2 3.14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分标段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详见表3.14.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表3.14.1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0% 0.20%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 3.15场地准备费 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拆除工程费用是指企业在改造、扩建时,对企业内的旧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部或局部拆除。拆除工程费用应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列项。

拆除工程分整体拆除和局部拆除两大类。

整体拆除工程一般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再没有使用或利用的价值,原有固定资产应予报废核销的特点。局部拆除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改造后仍有使用价值。

拆除方法目前有人工拆除和爆破拆除。

拆除工程的费用内容包括拆除、建筑垃圾外运、成品或垃圾堆放、场地清理和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残值的回收等费用。 (1) 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费用计算

由于拆除工程内容一般较复杂,因此拆除工程费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其费用。但对旧建筑物、构筑物实际价值难以确定时,可参考以下方法计算其费用: ①

拆除工程拆除费率表

表3.15.1 序号 项目名称 拆除费率(%) 备注 1 临时简易建筑 7 2 3 4 5 6 一般砖木结构房屋 一般砖混结构 砼及钢筋砼结构 钢结构 铁路 10 20 25-30 10-15 6-15 ②设备安装工程拆除费用可按安装非得50%计列。 (2) 拆除工程的参与价值

拆除工程的残余价值是否可由建设单位确定。残值价值的回收金额可参考下表计算

拆除工程残余价值回收率表

表3.15.2 序号 项目名称 回收率(%) 备注 1 临时简易建筑 3-7 根据使用年限确定 2 一般砖木结构房屋 5-15 根据使用年限确定 3 一般砖混结构 3-5 根据使用年限确定 4 砼及钢筋砼结构 2-5 根据使用年限确定 5 钢结构 10-30 根据使用年限确定 6 铁路 15-30 根据使用年限确定 注:①新建工程造价指标是按当地现行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计算的。 ②

3.16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为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办公室、宿舍、仓库、文化福利和公用事业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大蛇、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编制方法:

(1)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按单项工程费用之和的0.3-1%计算临时设施费。投资规模小取上限,反之取下限。

(2)改扩建工程一般不计算该费用。 3.17矿山巷道维修费

矿山巷道维修费是指巷道工程建成后至移交生产前发生的维修费用。 编制方法:矿山巷道维修费=开拓工程费用*1% 3.18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未计入设备费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编制方法: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根据引进项目具体情况计列或按引进货价(FOB)的比例估列;引进项目发生备品备件测绘费时按具体情况估列。

⑵出国人员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等;

编制方法: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出国人次、期限以及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生活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现行标准计算,旅费按中国民航公布的票价计算。

⑶来华人员费用: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往返现场交通费用、接待费用等;

编制方法:依据引进合同或协议有关条款及来华技术人员派遣计划进行计算。来华人员接待费用可按每人次费用指标计算。引进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⑷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编制方法:应按担保或承诺协议计取。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时可以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3.19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安装工程及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机器损坏保险等;建筑安装施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工程建设完成时的总价值,即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运输及其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

保险标的的财产范围是指工程合同所列明的工程项目和建设单位提供的物料,其包括已运抵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结构件、在制品、属于工程预算内的应安装的机器设备、零配件等。

保险期限为工程的建筑或安装期限,但以保险单列明的起止日为准。在保险单列明的终止期限前,若建设单位对部分或全部建筑或安装工程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或建设单位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保险责任即部分或全部终止。

编制方法: ⑴以工程费用为

⑵若是引进设备工程,引进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保险单独计算,因此,在计算工程保险时,其工程费用应减去引进设备费。

⑶若建设单位要求不投标,其工程保险费可不计取。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

表3.19.1 序号 项目 费率幅度(‰) 住宅大楼、综合性大楼、办公大楼、学校大楼、医院、饭店、仓1 0.6-1.5 库及普通工业厂房 2 机械工业、纺织工业 1.2-2.5 3 化学工业、冶金工业 2.0-3.5 4 机场(综合项目) 1.8-3.0 5 电子电器工业 2.0-4.0 6 火电站 1.8-3.5 7 水利、水电 2.8-5.0 8 公路 2.0-4.5 9 铁路 2.5-5.0 10 码头、港口 2.0-4.0 11 桥梁 2.5-5.0 12 隧道、管道、地铁 2.0-5.5 注:①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的:0.6-1.5‰;

无累计赔偿限额,仅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3‰; 每次事故免赔额:1-5万元。

②附加施工机器设备保险:3.5-7.0‰; 每次事故免赔额:3万元。

3.20联合试运转费

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

联合试运转费分无负荷试运转和有负荷试运转补贴费。 ⑴无负荷联动试运转费

无负荷联合试运转费是指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根据设计和运作方案的规定,进行全车间的或系统工艺流程的无负荷联动试运转所发生的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包括各种工资性补贴等)、联合试运转所需的原料、燃料、油料、动力机辅助材料、机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以及配合检修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其它单位的全部费用。

无负荷联合试运转费率为工程费用(扣除不存在无负荷联合试运转的工程项目)之和的0.5%。

编制方法:

①无负荷联合试运转费=(单项工程费用之和-生活区的工程费用-露天采场工程费用)*费率

②工程中由引进设备的,引进设备的设备费按50%计算 ⑵有负荷联合试运转补贴费

有负荷联合试运转费是指在无负荷联合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根据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全车间的或系统工艺流程的有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原料、燃料、油料、动力及辅助材料、机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以及配合检修等)支出大于试运转产品收入的亏损部分和必要的工业炉烘干费用的补贴。本项费用由生产企业包干使用。费率见表3.20.1

编制方法:

①有负荷联合试运转补贴费=(单项OGG昵称费用之和-生活区的工程费用)*费率 ②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引进设备的设备费按50%计算。 有负荷联合试运转费费率表 表3.20.1 序号 建设项目名取费基数 费率 备注 称 1 地下开采矿工程费用 0.10% 工程费用(扣除生活区的工程费用) 山 2 采选联合企工程费用 0.30% 工程费用(扣除露天采厂及生活区的工程费业 用) 3 选矿厂 工程费用 0.60% 工程费用(扣除生活区工程费用) 4 冶炼厂 工程费用 0.60% 工程费用(扣除生活区工程费用) 5 加工厂 工程费用 0.30% 工程费用(扣除生活区工程费用) 6 氧化铝厂 日产量 15天 产品价格按设计销售价格计算 7 电解铝厂 日产量 4天 产品价格按设计销售价格计算 8 碳素厂 日产量 5天 产品价格按设计销售价格计算 3.21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无具体规定的,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受捡设备现场安装费的比例估算。

3.22市政公用设施费

是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包括供水、煤气、人防建设、蚂蚁防治、墙改基金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等。

编制方法:

①按工程所在地规定标准计列; ②不发生或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

3.23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无形资产费用) ⑴费用内容包括:

①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②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 ③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⑵编制方法:

①按专利使用许可证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②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③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④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⑤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应作无形资产处理。

3.24生产准备及开办费(递延资产)

是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购置费用。费用包括:

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费等。

⑴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是指建设项目在试车投产前,生产企业为参加施工、安装、调试等以及熟悉工艺流程、设备性能、企业情况等需要提前进厂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提前进厂人员的工资(包括各种工资性补贴等)、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交通差旅费、办公费、书报费等。

⑵生产人员培训费

生产人员培训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自行培训或委托其他企业培训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发生的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培训人员的工资(包括各种工资性补贴等)、劳动保护费、交通差旅费(外培人员)、培训费、住宿费及管理费(外培人员)等。

⑶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及生产人员培训费编制方法: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及培训费=企业设计定员(人)*培训费用标准(元/人) ①费用标准:每人按10000-15000元标准进行计算;

②改扩建项目,若为原有生产线改造或扩建的项目,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及培训费用标准每人按5000-8000元标准进行计算。

办公与生活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新建、改扩建项目初期正常生产、运行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活家具的费用。

⑴费用内容: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食堂、浴室、单身宿舍、卫生所等初期必备的家具、用具、用品的购置费

⑵编制方法:

①新建的建设项目按设计定员计算,每定员为2500元; ②改扩建项目按新增定员计算,每定员为1500元。 3.24.3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交付使用时,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等购置费用。

⑴费用内容包括:

①工器具:包括切削工具、磨具、夹具、模具、钳工及锻工工具、量具及辅助性工具等;

②生产家具:包括各种工作台、工具柜(箱)、货架等; ③其它低值易耗品。 ⑵编制方法:

①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计算以建设项目工程费用中设备购置费之和为基数乘

以费率。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包干使用。

②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费率见表3.24.2

③工程中又引进设备的,其引进设备的设备购置费按50%计算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费率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取费基数 1 采选联合企业 全厂设备购置费 2 冶炼厂 全厂设备购置费 3 加工厂 全厂设备购置费 4 机修、汽修 全厂设备购置费 5 电解铝厂5万吨以上/年 全厂设备购置费 6 电解铝厂5万吨以下/年 全厂设备购置费 7 氧化铝厂20万吨以上/年 全厂设备购置费 8 氧化铝厂20万吨以下/年 全厂设备购置费 9 碳素、镁钛、工业硅 全厂设备购置费 10 其它 全厂设备购置费 第四章预备费 4.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编制可行性研究估算或逐步设计概算时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⑴费用内容包括:

①在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范围内新增加的工程和费用(方案性重大设计变更除外);

②设计变更(方案性重大设计变更除外)和材料代用所增加的费用; ③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

④对工程地质影响估计不足造成增加地质处理的费用(对工程地质条件在设计中如需处理,应在概算中考虑,此处仅对工程地质影响估计不足部分,非指全部地质处理);

⑤上级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开挖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国家颁发的新税、新费用种类所增加的费用(指影响总投资3%以内的费用)。

⑵编制方法:

①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其他费用-矿业权价款)*基本预备费率

②若是引进工程,基本预备费应根据工程中的人民币和外汇分别计算基本预备费: 人民币基本预备费=(人民币单项工程费用之和+人民币其他费用)*人民币基本预备费费率

外汇基本预备费=(进口设备外汇到岸价之和+外汇其他费用)*外汇基本预备费费率 ③基本预备费费率见表4.4.1; ④

基本预备费费率表 表4.1.1 序号 设计阶段 计算基础 费率(%) 1 可行性研究估算 工程费用+其他费用 12-20 2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费用+其他费用 7-12 3 施工图设计修正概算 工程费用+其他费用 3-5 表3.24.2 费率(%) 0.50 1.20 1.50 2.00 0.30 0.40 0.60 0.80 1.00 1.00 注:①预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视其深度,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的标准选用;

②矿山工程预备费一般可按上述标准的上限考虑。 4.2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是指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由于价格汇率变化而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而预留费用。

⑴费用内容:人工费、设备价格、材料费、施工机器费用的价差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调整,以及利率、汇率等调整而增加的费用。

根据原国家纪委计投资【1999】1340号文精神,投资价格指数的确定应根据国家或国资委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投资价格指数来计算价差预备费。

⑵编制方法:

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的年份为基期,估算到项目建成年份为止,以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根据国家公布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采用福利方法,计算公式为:

P=∑It〔(1+f)t-1-1〕 式中:P——价差预备费

It——计算器第t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及其他费用; f——投资价格指数

n——计算期年数,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以编制初步设计的年份为基数,计算至项目建成年份。

第五章建设期贷款利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极为印发【1991】88号《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期银行贷款计收利息问题通知》中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原则上都要把贷款利息打入设计概算,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一律按规定按年结息和收息,不再挂息”。将建设期贷款利息单独作为其他费用列出。

编制方法:

⑴建设贷款利息按复利计算; ⑵根据总投资额和建设期,确定每年的投资额,按下列计算式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⑶计算公式:

q=q1+q2+q3+q4+……+qt qt=(Pt-1+1/2At)*i

式中:q——建设期贷款利息

qt——建设期第t年的贷款利息

Pt-1——建设期第(t-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和利息累计金额 At——建设期第t年贷款金额 i——年利率 第六章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即自有流动资金,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的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

编制方法:

根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6】1154号文的规定,按流动资金总量的30%作为铺底流动资金列入总投资中。

第七章设备运杂费及备品备件费 7.1设备运杂费

设备购置费是由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组成的,因此设备运杂费时构成设别购置费

的重要组成部分。

⑴国产设备运杂费

国产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由设备生产厂或设备销售公司仓库运至施工现场(工地)仓库或按是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采购保管及保养、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保险费等。

编制方法: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费率,费率见表7.1.1

国产设备运杂费费率表

表7.1.1 类别 地区名称 运杂费费率(%) 1 辽宁、吉林、上海 5 2 黑龙江、河北、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6 山西、湖北、湖南、江西 3 四川、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7 4 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 8 5 贵州、云南、、 9 ⑵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是指进口设备由我国到岸口或边境车站运至施工现场(工地)仓库或按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点所发生的的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采购保管及保养和保险费等费用。

编制方法: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进口设备人民币到岸价*进口设别国内运杂费费率 费率见表7.1.2

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费率表 表7.1.2 类别 地区名称 运杂费费率(%) 1 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海南 1-1.5 2 黑龙江、河北、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山西、1.5-2.5 安徽、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吉林、辽宁、广东、广西、贵州 3 其它地区 2.5-3.0 注:①凡体积大或大重量的进口设备,其费率取上限;体积小或重量轻的进口设备,其费率取下限;

②特大型的进口设备可按上述费率表的上限上调50-80%。 7.2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购置费是指工程在投产运行初期必须添置的易损零部件、专业替换材料等购置费。不包括随设备出厂价格所配置的备品备件。

编制方法:按设备原价的1%计算。 第八章进口设备价格的组成及其计算 ⑴进口设备原价的组成

进口设备原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消费税+商检费+检疫费

⑵设备交货价

①内陆交货价(FOR):是指陆地接壤的国家之间,买卖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交接货物的方式,如在铁路交货地点的货价。

②离岸价(FOB):一般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 ③到岸价(CIF):是指在买方国家的港口(或买方指定的港口)或岸上交货的价格,其价格包括货价及运费和运输保险费;

④离岸运输价(C&F):是指在买方国家的港口(或买方指定的港口)交货的价格,其价格包括货价和运费。

⑶进口设备价格计算方法:

①货价:一般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进口设备货价按生产厂商或订货合同价计算。

②国际运费:从装运港(站)到达我国抵达港(站)的运费。我国进口设备大部分采用海洋运输,小部分采用陆路运输,海运费费率可按货价的6%计算。

国际运费=货价(FOB价)*运费费率

③运输保险费:保险费费率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海运保险费费率可按0.35%计算

运输保险费=【货价(FOB价)+国际运费】/(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④银行财务费:银行财务费费率按货价的0.5%计算 银行财务费=货价(FOB价)*银行财务费费率

⑤外贸手续费:外贸手续费费率按到岸价的1-1.5%计算

外贸手续费=【货价(FOB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费率 ⑥关税:进口设备的关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所列货品的税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完税价格的规定计算。

进口关税税额=【货价(FOB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费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十位商品编码详细对照表)(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软件费也需计算进口关税。

⑦:是以到岸价及关税税额之和为基数,乘以税率,其税率为17%。

=【货价(FOB价)+国际运费+运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⑧商检费:商检费是以到岸价为基数,乘以商检费费率,其费率为0.8% 商检费=【货价(FOB价)+国际运费+运费保险费】*商检费费率

⑨检预费:检预费是以到岸价为基数,乘以检疫费费率,其费率为0.17% 检预费=【货价(FOB价)+国际运费+运费保险费】*检疫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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