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酗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三、不穿劳保鞋、工作服,而穿拖鞋、凉鞋、赤膊、
赤脚不准上班作业。
四、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不准高处作业。 五、未经培训发证的熟练工,不准操作施工机械。 六、塔吊、汽车吊等起吊作业,必须执行“十不吊”
原则。吊臂下不准站人。
七、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相距必须5米以上,
离明火作业距须10米以上。
八、电工进行电气作业,必须穿绝缘鞋,必要时应派
人监护。
九、防火区不准吸烟,非相关人员不准进入防火区内。 十、不准从高向下摔掷任何物料。
十一、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
及安全装置。
十二、 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准乱倒垃
圾和随地大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