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工艺工作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工艺工作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工艺管理。 2.总则
2.1工艺管理是由原材料加工为产品的生产全过程中直到产品包装入库结束。工艺部门与有关生产、物资、设备、劳资、质检等部门为保证实现产品设计要求、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等一系列有目的的活动。 2.2工艺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要加强工艺管理,提高制造工艺水平,作为实现上质量、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2.3建立健全各级工艺结构,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职责,使本公司的工艺工作纳入正常的工作轨道。
3.工艺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本公司设工艺研究所,全面负责全公司工艺工作。根据生产情况,工艺研究所按产品零件类型设立相应的专业组(冷加工专业组、热加工专业组、装配组及材料消耗定额、劳动工时定额等工艺文件的编制与贯彻,并指导与协调全公司的工艺工作)。
3.2生产分公司设技术组,按需要配备分公司工艺人员,分工负责本分公司范围内的产品工艺服务、通用工装设计工作。
4.工艺工作的主要内容
工艺工作主要包括工艺技术与工艺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内容有:
4.1产品生产工艺准备(包括编制工艺规程、工装设计及工艺编制、工时定额及材料消耗定额);
4.2参与技术引进工作,使设计与工艺技术引进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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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制订工艺管理标准和工艺纪律,并负责宣贯;
4.4参与新产品的试制,并负责新产品的工艺会签与工艺装备的鉴定工作; 4.5验证工艺和工艺装备; 4.6开展工艺试验研究与开发;
4.7参与鉴定工艺方面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新技术推广、交流工艺情报、信息;
4.8全公司工艺路线调整与管理,分公司工艺设备的平面布置;
4.9生产现场工艺管理,搞好各生产分公司生产服务,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艺技术问题;
5. 产品的工艺性审查
5.1工艺所工艺人员要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了解国内外同类产品制造技术。 5.2对产品结构及零件进行工艺性分析,保证产品具有良好的制造、维修工艺性,并能适合本公司的技术水平及设备条件。凡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设计图样,必须经过工艺研究所工艺性审查,履行会签手续。
5.3产品的工艺性审查由产品主管工艺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工艺人员进行。对某些关键性问题应吸收有关分公司工人、技术人员参加讨论。对产品结构工艺性方面的建议,应记录“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记录”,递交设计人员会同协商解决,由设计人员在“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记录”上签字,并更改设计图样。设计和工艺意见发生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总工程师裁决。经工艺审查后的产品图样,必须有审查者签字方能打印晒蓝。 5.4在工艺性审查过程中,对下列主要内容作重点审查; 5.4.1精度、表面粗糙度及技术要求是否经济合理; 5.4.2零件的结构、形状是否合理;
5.4.3工艺基准的选定是否方便可靠,工艺基准与设计基准能否重合;
5.4.4审查零件的铸造、锻造、冲压、焊接、热处理、切削加工和装配等的工艺
性是否方便、可靠,并适合现有工艺条件; 5.4.5能否充分利用现有工具和标准工具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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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主要材料选择是否经济合理,产品各组成部分是否便于安装、调试和维修。 5.4.7为维护设计的先进性和必要性而编制的关键性工艺或工装有无解决的可能
性。
6. 工艺纪律
6.1健全组织结构,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工艺所所长为副组长的工艺纪律管理机构。
6.2各种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技术标准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签、审批手续。
6.3技术文件的修改,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凭修改通知单修改。
6.4产品图纸修改权属产品设计院,工艺文件和工装图纸的修改权属工艺所,技术标准的修改权属产品设计院标准化室。
6.5经过生产验证的技术革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根据需要纳入技术文件,纳入前必须经过主管单位的领导签字、认可。
6.6试制产品在试制过程中按“试制工艺”进行,主管工艺人员应做好工艺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为保证质量,主管工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和调整工艺。试制完成后,应对原工艺进行整理完善,待工艺文件审批后,方能正式投产。
6.7生产部门必须按照工艺文件及流程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6.8人力资源、安全部门对生产工人要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工种),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能顶岗生产。对精、大、稀等关键设备的操作工、锅炉工、重大产品的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许可证,方能上机操作。
6.9产品生产使用的材料和工艺用辅料、毛坯、外购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文件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时,物资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代用手续,否则不能投入生产。
6.10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工装及计量器具要保持良好状态,确保
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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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各操作者必须按“借”(借齐图纸、工艺文件和量检具)、“看”(看清图纸、
工艺和标准、核对检具)、“提”(有问题及时提请处理)、“办”(按章办事,“三按”生产即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检”(首件交检,合格后方能批量加工)。
6.12对关键零件的表面质量、防爆件、防爆面、尺寸公差、形位公差、机械、电
气特性、时间、温度、压力、电流、真空度、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执行外,应做好记录,以备核对存档。
6.13操作者要集中精力,做到三检,要保持图纸、工艺文件整洁,已经污损不清、
过期失效、修改后未签名、未注明修改日期的图纸、工艺文件不得在生产中流通使用,要按规定以旧换新。
6.14对工、夹、量、辅、模具采取措施,防止磕碰、划伤、锈蚀,调整好的工、
夹、量、辅、模具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拆卸、改装,工作地点应经常保持整洁、畅通、搞好“定置”管理工作。
6.15零部件工序的周转、包装运输,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定,防止磕碰、表面划伤
和锈蚀,如防爆面、液压密封面等。保证产品质量。
6.16工艺文件任何人不准擅自修改,如发现工艺文件不完善,应及时与工艺所编
制工艺人员联系,按修改后工艺文件执行。
6.17工艺所、分公司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应按工艺要求随时巡回检查工人执行工
艺纪律情况,有不符合时,三者任何一方有权指明并及时纠正,做好记录,作为考核执行工艺纪律的主要依据。
7.工艺规程的审批程序 7.1审批
7.1.1工艺规程的审核,一般由产品主管工艺员或工艺组长进行,关键工艺规程
由工艺所长审核。 7.1.2主要审核内容
a. 工序安排和工艺要求是否合理,能否保证产品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b.选用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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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会签
7.2.1所内各专业之间会签:
关键工艺应在所内各专业之间进行工序会签,确保工序之间合理、统一。 7.2.2生产单位会签:
各分公司根据各自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工艺规程中安排作业内容在本公司能否实现,所选用的设备和工装是否合理。 7.3批准
经会签后的成套工艺规程,一般由工艺所所长批准,成批生产的产品和单件生产的关键产品的工艺规程,应由总工艺师或总工程师批准。
8. 工艺文件的修改 8.1工艺文件的修改程序
按《产品技术文件修改办法》执行。 8.2工装的修改程序
8.2.1设计不合理,工装设计人员接到“工装验证书”后修改设计。 8.2.2制造不合格,工具制造部门接到“工装验证书”后,返修或复制。
9. 工艺及工装验证 9.1工艺的验证 9.1.1工艺验证的范围
凡需批量生产的新产品,在样机试制确认后,批量生产前均需通过小批试制对工艺难度比较大的关键零件进行工艺验证。 9.1.2工艺验证的基本任务
通过小批生产考核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的合理性和适应性,以保证今后批量生产中产品质量稳定,成本低廉,并符合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9.1.3工艺验证内容
9.1.3.1工艺关键件的工艺路线和工艺要求是否合理、可行。 9.1.3.2所选用的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能满足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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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检验手段是否满足要求。
9.1.3.4装配程序和装配方法能否保证产品的精度和性能要求。 9.1.3.5劳动安全及污染情况。 9.1.4 验证程序
9.1.4.1制定验证实施计划。
9.1.4.2做好验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9.1.4.3实施验证
a. 加工前应对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毛坯与零件尺寸、几何精度进行检验,并符合工艺要求;对有关设备、装备应进行检查,确定其工作性能稳定可靠,检查结果应作记录备查。
b.加工过程中,应按规定检查各项工艺参数,并须符合工艺文件要求和做好记录。
c. 完工后,应按规定的数量、项目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评定质量等级,并须满足工件相应的技术要求。
d.对规定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操作工人(如精密设备操作工、大型设备操作工、焊工等)和检验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方能进行相应等级的操作和验证工作。 9.2 工艺装备的验证 9.2.1工艺装备验证的目的
9.2.1.1保证被制造的产品零、部件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9.2.1.2满足工装设计和工艺要求。
9.2.1.3有利于操作工人熟悉掌握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工装。
9.2.1.4验证工装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以保证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 9.2.1.5工装验证程序
验证计划→验证准备→实际验证→验证判断→验证处理→验证结论。
10. 产品材料代料
10.1凡与原设计图纸材料不一致的,需用其他材料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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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凡与工艺规定的规格不一致的,需用其他规格代用的。 10.3由物资供应公司提出,填写产品代料单,并报技术部门审批。
10.3.1凡与设计材料不符者,由设计部门审批,并转工艺所会签,工艺所编制代
料工艺文件,并随产品代料单一起转物资供应公司。
10.3.2凡与工艺规定的材料规格不符者,直接由工艺所审批并编制代料工艺文
件,并随产品代料单一起及时转物资供应公司。
11.外购标准件改自制
11.1凡外购不到的国家标准件,均可自制。
11.2由物资供应公司提出,报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出示所需之图纸一式两份并转
工艺所。
11.3工艺所按设计图纸要求编制外购改自制工艺文件并及时转物资供应公司。 11.4物资供应公司将改制计划、技术资料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按规定及时投产。
12. 临时工艺文件
12.1一次性投产的新增图样及设计文件
12.1.1由设计部门对一次性投产的新增图样及设计文件拟办便函通知单。 12.1.2持便函、图样及设计文件(一式三份)交工艺所编制工艺文件(对简单零
件允许将工艺及定额写在图纸空白处)。便函同时要发给生产及其有关部门。
12.1.3工艺所将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工艺转交生产部门投产。
12.2 对生产过程中需返修(含设计临时一次性变动)的零件,其返修工艺由工
序所在分公司负责。
13.产品工艺总结
一种新产品研制成功后,产品工艺文件经过实践,产品得以研制成功,需将成功的工艺文件进行科学的总结。
13.1对试制过程中成功之工艺文件加强完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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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修正工艺文件不足之处,去伪存真,提高工艺文件水平,以便为再产作技术
准备。
13.3增设工艺装备,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 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