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耀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部 王安石 薛秋平 第1版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本 文件编号 起草时间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HNXYT-XG-010 2015年01月14日 2015年01月15日 2015年01月15日 2015年01月15日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效期产品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使商品有序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管理 三、制度内容
1.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产品。
2.在商品采购中,禁止购入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医疗器械产品。 3.效期产品入库时要按品种类别及效期的远近分别码放,注明效期,不能混垛存放。 4.实行医疗器械效期报告制度,对近半年效期的商品要填写有效期商品催销表,通知销售部门做重点销售。
5.对过期失效商品,库管员应进行登记,上报质量部,并置于不合格区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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