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对“阳光村务”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关于对“阳光村务”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来源:步遥情感网


关于对“阳光村务”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

为贯彻落实全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扎实开展阳光村务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市阳光办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对全市阳光村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各县区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的意见》(漯发〔2019〕11号)和《漯河市阳光村务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漯阳光建办〔2019〕5号)的情况。重点督导以下内容:

(一)阵地建设规范情况;

(二)村级事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研究实施情况;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四)村级事务(党务、村务、财务、民生等)通过公开栏、明白墙、明白卡及其他途径公开情况;

(五)村(居)务信息公开档案管理情况;

(六)党员及村民代表参会履职及联系群众情况;

(七)群众对村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情况。

二、督导方法

督导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校根据阳光漯河建设调研工作需要,参与督导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阳光村务规范提升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升,力戒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按照全市阳光村务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工作台账要求,8月26日前,各县区要将制定的本县区阳光村务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台账)、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后进村规范提升工作台账,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市阳光办督导协调组(智慧港B座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lhddz1@126.om;联系人:王闻研;联系电话:0395-*******。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