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版权协议
网络小说版权协议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是某小说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以及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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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创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财产权以专有授权的方式授予乙方。
第一条定义1.作品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的作品,包括中外文版本,作品的后续系列作品。 2.数字出版相关权利版权拥有者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的版权设计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等。
3.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第二条授权作品甲方合法拥有【】某小说作品的著作权。 现甲方同意将该小说的数字出版相关权利授予乙方所有。 上述权利是独家专有的,在授权期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第三条授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授权地区a)全球b)中国境内(不含、澳门、)c)其他区域2.授权期限为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c)其他3.授权权利a)数字出版
相关权利(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版式设计权)的授权授予乙方专有使用。
b)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阅读、网络下载、手机阅读和下载等方式。
c)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乙方可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条件、授权方式等,将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授权数字版权分给任何第三方。
d)在合同期间,甲方授权乙方以及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以乙方名义对侵犯甲方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 第四条协议金额及结算支付
(一)双方对签约作品以网站上的销售比例,即阅读次数和阅读内容计算稿酬,收取费用比例为:---
(二)签约作品的订阅次数统计以乙方的统计为准。 甲方有权对该统计进行查询、核验。
(三)对于乙方的第三方转让收益,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分配收益。
乙方对于到账第三方收益在30个工作日内向签约作者付款。 (四)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约作者)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取得相应稿酬。
2.当甲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关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理协调相关事宜,并维护甲方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对自己相关权益的维护。
3.甲方承诺授权乙方的作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并且拥有全部的著作权利。
甲方应提供权利证明文件清单、明细等供乙方确认。
如因甲方承诺不实导致乙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诉讼、行政责任,都应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
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害,甲方也有赔偿责任,应全部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害。
对此类纠纷期间的作品,乙方有权展厅发布,等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解决之后,双方再协商如何继续履行协议。
4.甲方保证所提供授权作品的艺术完整性且格式和质量均符合乙方操作经营要求。
乙方收到授权影视作品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整和更新,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授权期限中顺延。
甲方须对其提供的授权作品品质予以保证。
在发布前后或发布过程中,若发现品质瑕疵,甲方有责任立即协助乙方解决并负责为乙方更新和替换。
若有特殊原因,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5.签约作品上线后,甲方应保持合理的创作速度和创作质量,以保证在协议期间完成作品创作。
对于不能按期更新,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形势决定签约作品向第三方的授权方式,并决定交易的价格、条件等。
2.根据公司内部业务重组的需要,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权利转让给和乙方相关的公司,在书面通知甲方后,本协议的相关权利就转让给该公司。
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协议。 3.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报酬给甲方。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1.保证甲方是该作品各原始著作权人,合法拥有作品著作权。
2.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料都是有权提供,真实,没有权属争议的。
甲方并对乙方提出的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助要求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
3.甲方保证乙方不因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物料而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 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其他甲方签署合同项下义务、其他权属纠纷、争议、诉讼程序和潜在的诉讼程序的影响。 (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1.保证乙方是合法存续,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2.为签署本合同,乙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
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4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不会利用甲方影视剧从事非法宣传活动或在非法网站上传播,并对乙方授权各方产生的侵犯甲方权利的侵权行为及违反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甲方无法按本协议完成作品创作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金额的【】%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则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
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 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
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
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附件条款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一)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二)【】第十四条其他
(一)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
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1.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2.本协议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三)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四)协议修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
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五)如协议一方为法人,本协议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六)本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文本已于本协议首页列明之日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以昭信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盖章)(签字)有权签字人【】乙方【】(签字)有权签字人【】。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