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意欲将其拥有的娱乐场所出租经营,并且乙方同意承租并经营甲方的娱乐场所,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将娱乐场所出租给乙方经营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二、租赁场所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并享有合理使用和经营权。
2. 场所的具体地址为: 3. 场所的使用面积为:
4. 场所的设备、设施和装饰物的数量和质量如下: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自(日期)起,至(日期)止,共计(年/月/日)。
四、合同条款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按期支付租金,并保证支付租金的来源合法、真实。
2. 乙方承诺在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保证不会从事违法乱纪、妨碍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活动。
3. 乙方承诺经营场所期间遵守公序良俗,不组织、参与损害社会公德、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合法的运营记录和报表。
5.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场所进行的装修和改造进行审核和管理,乙方在进行相关活动之前应提前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6. 甲方和乙方均应保证娱乐场所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场所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7. 本协议不涉及政治问题,任何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在场所内不得开展。
五、违约处理
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损失。
六、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仅适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不影响合同解除后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4. 本协议采用华文撰写,无论中英版本的内容如有歧义,以华文版本为准。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