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道路管网绿化工程质量控制任务及方法 (一)质量目标分解及质量控制体系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质量目标分解及质量要求
质量序号 子项目名称 目标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标准规定; 1 土石方 优良 2、回填土分层夯实,并监督其环刀取样。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质量验评标准规定,全部合格; 2 绿化 优良 2、苗木规格、树穴大小、栽植位置符合设计要求,苗木养护管理符合规范。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质量验评标准规定; 3 道路 优良 2、道路路基挖槽宽、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4 管网 优良 2、管沟位置、深度、接口质量均符合要求。 目标要求
3、质量控制体系 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总经理 经营计划部 总工办 综合办公室 工程造价部
(二)质量控制措施与手段
1、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进行的监督活动,对关键部位的施工,实行24小时值班。
(2)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3)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4)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5)审查:对承包单位项目组织、施工方案、进度
计划等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有可行性、针对性、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
(6)指令文件: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用以向施工单位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要求。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施工单位,但随即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7)利用支付程序控制
这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控制手段,对于监理方发现问题,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或监理方提出要求后施工单位无故不执行的,总监理工程师不签署支付证书。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的原则: (a)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b)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核查施工方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岗资格,检查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并利用各种方法,提高施工单位的积极性;
(c)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监理方的努力,使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行,保证工程质量;
(d)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技术
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e)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2)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 1 项目 工程测量定位 监理控制要点 轴线控制网、高程水准网点 开挖范围及边线(从中线向两侧量测);标高;回填土的质量及夯实密度;2 土方工程 灰土的拌和比例、粒径、含水量及夯量测、旁站、试验 实密度;种植土的PH值,整体成分与团粒结构。 地形符合设计坡度、高程要求,微地3 土方整形 形按等高线处理平滑、自然,符合园林美的特点。 苗木规格、树穴大小、栽植位置符合4 绿化工程 设计要求,苗木养护管理符合规范 原材料质量、规格,管沟位置、深度,5 给排水工程 接口质量 路基挖槽、路基强度、垫层、砂浆比6 道路工程 以及面层、卵石、花岗岩、侧石 试验、测量、旁站 试验 目测、量测 量测、目测 测量、目测 手段 量测 3、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事前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承包商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与控制;另一方面是组织好有关工作的质量保证。
1)图纸会审的内容和注意要点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4)设计地震烈度是 否符合当地要求。
(5)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7)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8)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是否有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图纸是否符合监理大纲所提出的要求。 2)对施工承包方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质量的控制 a 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从两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一是各级质检人员的名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二是承包商质量自检制度是否完善,要求其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的质量自检制度和规程,便于监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b 严格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切实可行,达到指导施工、保证工程目标实现的目的,审查主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针对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工程项目部班子是否健全、真实、可靠。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兼职挂名,是否与标书相一致,质量检查机构人员的配备、数量、素质能否达到要求,
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等。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测;
主要组织技术措施是否得力,针对性是否很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对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是否都有预控方法和针对性;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明确特殊部位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工程的特殊部位和关键部位,对其要求和施工工艺也与常规方法不同。所以施工单位必须加明确,直至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即可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和工艺操作。
是否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是否职责落实到人,具体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已制定,针对性是否强,能否真正保证施工安全。
c 检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准备情况
在开工前,监理方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检查其是否达到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是否能保证开工后施工连续性。
d 审查现场开工条件
开工前除审查承包商的施工准备之外,还要对业主提供的场地和目前现场情况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开工后是否会因外部干扰影响施工进行调查,并协助业主及时排除干扰,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e 严格工程材料、设备的检验
建筑材料是工程的基础,材料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另一方面建筑材料的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大约为30%至40%),所以如何选择材料是工程质量和经济中应考虑的重要环节。
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包括进场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检查两部分:
订货前承包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对厂家的设备、工艺、产品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当地生产的材料,如碎石、砂料等,监理人员应对其现场调查,检查其证明文件,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订购进场。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的数量和频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试验。对规定抽样检查的材料及构配件应及时进行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不准使用。
f 审查施工测量定位放线
施工定位放线是工程由设计转为实物的第一道工序,施工测量的质量直接决定工程的综合质量,也制约着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的质量,如定位轴线、标高线等。一旦出现失误,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施工测量的控制也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监理
工程师应该加强对施工测量的复测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的事前质量保证工作 a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的审核是一个关键举措,不但自身要对施工图作全面认真审核,而且要组织推动承包商对施工图认真学习审阅,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下进行图纸会审,提前解决问题,以免在施工中造成不应有的质量缺陷和经济损失。
b 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公司规定及其他相关资料,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规划,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作为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工作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编制本专业的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作为指导具体监理业务开展的操作性文件。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均需交建设单位一份,让建设单位了解监理程序、四控措施和相关制度等。
c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第一次会
议,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并宣读监理交底、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程师说明开工前检查的内容和结果,并向承包商提出开工准备工作的不足之处,并限期弥补;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经第一次会议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报业主批准正式下达开工令;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监理方整理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分发归档。
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事中控制)
1)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我们本着以下几项原则并采取相应有力控制措施,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a 检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使施工质保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b 坚持预防为主,重视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的预控,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c 既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又热情帮助,以监督管理为主,监帮结合。
d 在处理技术问题时,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立场公正、谦虚谨慎,以理服人,做好协调工作,取得业主的信任,树立监理权威。
2)对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a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如发现不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当组织不完善时,应促进其改进、完善。
b 监督与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对重要、复杂的项目或工序设为质量控制点,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3)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a 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监控,监督承包方的各项工程活动,随时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根据工程中的变动因素随时相应调整工作。
b 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对于主要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确认质量符合要求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c 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监理单位随工程的进展,建立材料生产跟踪档案和建筑物施工或安装跟踪档案。
4)严格坚持巡视和跟踪旁站检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坚持现场巡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并及时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承包商进行落实整改,跟踪检查,不留后患。对重要部位和分
部分项工程如基础砼浇筑、管道通水、试压等项目都要进行旁站监督检查,做到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5)严格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查与验收
a 严把工程材料关、对施工材料进行跟踪取送样 对施工过程中进场的材料,同样按施工准备阶段材料检查程序和方法。同时注意对工程试块取样的检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取样,注明取样的具体部位、代表部位和时间,由监理方跟踪取、送样确保试件的试验结果真实有代表性。
b 严把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关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在ISO19001质量体系中称为“特殊过程”,的确是质量控制不容忽视的重要过程,如果把关不严,将会为工程质量留下极大隐患,其后果不可想象。所以隐蔽验收检查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进行:
承包商应提前报送隐检申请报验单;
承包商报验时需同时报送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质量自检记录;
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若经检查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整改通知,承包商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监理
工程师检查验收,直至合格;
c 坚持样板分项工程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坚持做样板墙、样板间、样板户,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认为达到标准要求并签证后,按样板标准,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d 严格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再转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工程,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严重时下达“不合格项工程通知”,施工单位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重新报验,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例会
质量例会是监理工程师使用的质量控制有效措施之一,监理部在工程施工阶段视现场情况。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三次,由总监主持召开工程质量例会,质量例会主要内容如下: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宜。
通过质量例会强化工程各方的质量意识,共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7) 正确、及时下达各项监理指令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部将针对施工质量问题,正确、及时地下达各项监理指令,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有以下几项监理指令:
监理工程师通知
当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或旁站监理中,发现质量隐患、质量缺陷或违章操作,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商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跟踪检查,以使“通知”内容闭合起来。
工程施工暂停和复工指令
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征得业主同意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
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指令,承包单位接到复工指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其他指令:如不合格工程通知、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检验认可书、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等,可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下达,以保证质量监理工作正常运行,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8) 运用各种监理手段和方法,保证监理指令的有效贯彻执行。
为确保工程质量,使施工质量不失控,强制承包商执行未执行的指令时,工程监理部将采用以下措施和手段。
拒签工程质量文件,拒签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充分利用业主授予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及工程结算的签字权,有效制约承包商的抗拒监理有效指令的行为;
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承包商违法行为,借助机构的权威,保证监理指令的贯彻执行。
9) 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过程中使用先进、科学的检测仪器,快捷准确地检验工程材料、半成品和工程成品的质量;
10) 作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
之一。
5、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对完成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的质量控制,是围绕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为中心进行的。具体内容为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对于施工过程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也叫中期验收或工程师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其先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中间(中期)交工证书”请求监理工程师予以检查、确认。监理工程师可按合同文件的要求,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等,从产品外观、几何尺寸以及在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如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则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予以验收。如有重大质量缺陷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待质量人合乎要求后再予以验收。
6、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控制措施(施工质量事后控制)
(1)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主要有三部分。 第一是对工程做全面检查,并对承包人的初验申请签署意见。
第二是配合承包人整理、审查、签认竣工资料,同时也包括监理方自己的竣工资料汇编。
第三是配合业主及主管部门做竣工验收工作中的一切检查和审核工作,并编制《质量评估报告》。
(2)初验前对工程的全面检查
应督促总承包商组织各分包商,对工程进行自检,应在对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检查、试验报告以及各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施工单位补充及核实。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记录及其他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最后对工程进行全面全数检查,对工程进行观感评定,整理竣工资料,并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3)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即可上报业主组织有业主、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等参加的正式验收。
(4)与竣工验收同时,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或单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监理工程师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
(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进行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要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并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①修补处理
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
②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
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
③不做处理
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如: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有此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仍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四)质量控制偏差的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并做好记录,对大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告业主: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单位。
(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