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分包管理评价表
被评价单位 评价组名称 序号 评价要素 (分数) 评价内容 负责人 评价人 标准分 2 3 5 7 评分标准 未成立分包管理工作小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等工作机构的,扣1分/项。 分包管理职责不明确或者不全的,酌情扣1-2分。 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的扣3分;未按要求配备生活区管理员的,扣1分。 未编制《工程分包计划》的,扣5分;计划内容不全面,不明确的,酌情扣1-3分;未分析实施情况并动态调整,酌情扣0-2分。 评价日期 评价总分 评价记录 评分 1 2 1)按要求成立分包管理工作小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等工作机项目分包构。 管理机构 2)分包管理职责分配合理,各专业系统(10分) 配合良好。 3)设置劳务管理工程师岗位,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生活区管理员。 1)编制《工程分包计划》,作为《项目部实施计划》组成部分,按计划执行并分包管理予以动态调整。 计划 (15分) 2)编制项目部《分包商管理行为准则》并依此对分包商进行管理。 1)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分包商入场时提交人员花名册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督促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书进行备案;搜集劳务人员身份证、上岗证书、身体健康证明等资料。 8 未编制《分包商管理行为准则》的,扣5分;准则内容不全面,不 明确的,酌情扣2-3分;未取得建设方、监理方确认的,扣4分;未列入分包商招标文件的,酌情扣2-3分; 未建立劳务分包商花名册的,扣5分;分包商人员花名册不全、或未进行动态调整的,酌情扣1-3分;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备案资料不全的,酌情扣1-3分;劳务人员身份证、上岗证书、身体健康证明等资料不全的,酌情扣1-2分。 10 3 劳务人员管理 (40分) 2)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过程,备案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月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张贴公示工资发放结果,对发生拖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上报。 10 未备案劳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的,每缺一项扣3分;未按月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的,扣2分;未张贴公示工资发放结果的,扣2分;现场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与项目提供资料不符的,扣5分。
3)培训实名制管理。按规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开展教学活动;开展劳务人员三级教育;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4)突发事件管理。建立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应急处理机构,制订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理劳务人员件,并在事后积极分析、总结、上报。 5)工人生活区管理。对于施工现场设立生活区的项目,需设立生活区负责人,对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定期开展检查。对现场未设立生活区的项目,也要有专人对工人租住场地等进行管理。 开展分包商月度考核,参与分包分级评定,及时反馈、上报考核结果。 4 分包考评管理 月度考核结果客观、准确,与项目施工(30分) 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力等情况相符,考核结果代表了劳务实际施工水平。 5 未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开展教学活动的,扣5分;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扣2分;未开展劳务人员三级教育、建立教育培训档案的,扣5分;培训教育记录不全的酌情扣1-3分。 未按要求成立应急机构扣3分;未制订应急处理预案扣2分;未能妥善处理,造成越级投诉扣1分/次,被媒体曝光的扣2分/次;事后未进行分析、总结的扣2分,总结未按要求上报的扣2分;出现群体性劳务纠纷事件的扣6分。 未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工人生活区扣3分;未形成检查记录扣5分;现场检查发现生活区环境卫生差、男女混住、有安全隐患的,此项不得分。 5 5 15 未实施分包商考核的,扣14分;未实施月度考核的,扣2分/次; 考核内容不全面、考核评价不真实的,酌情扣3-5分;考核结果未及时反馈给分包商和向上级报告的,酌情扣3-5分。 考核结果与现场施工实际不相符,一项扣2分;月度考核表中考核结果不详细、扣分理由不清晰、建议不具体,一项扣2分。 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工项目及2018年1月1日前竣工项目必须引入使用此系统,没有使用系统,此项不得分;系统中在册工人不足现场实际工人数量的70%,扣5分,不足60%,扣10分;随机抽查刷卡率,不足60%,扣10分,70%以上得10分,80%以上,多一个百分点加1分,依此类推。探索使用平台其他功能并已正常使用的,酌情加1-5分。 10 5 实名制平按照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工人实名制台应用 平台。 (15分) 15 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