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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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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护士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要始终突出一个“急”字。工作作风要严谨,对病员要认真负责,主动热情,把好医疗质量关,做好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病员就诊,首诊医生要争分夺秒,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在病历上记录就诊时间和用药品名及用量,危急病人要迅速送抢救室,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首诊医师对就诊病员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对病情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员”,首诊科室接诊后,应详细检查,处理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请会诊人员应随叫随到,通力合作,进行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员,否则对其产生的不良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4.病员如需留置观察,要建立观察病历,对危重病人不能留观的而自己或家属要求留置观察的,病人或家属必需签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医师要及时开出医嘱,通知护士执行。观察期间,医护人员要定时巡视病员,记好病程记录,对疑难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其他科室医师协助诊治。

5.首诊医师要按急诊病历要求,认真写好病历,内容要力求完整、重点突出、字迹清楚。准确记录接诊时间及上级医师对病员诊断和治疗意见。

6.严格交制度,医护人员要坚持床边交,做好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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