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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合伙人协议范本(含个人合伙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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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合伙人协议范本(含个人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人协议

摘要: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的,合伙人于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协议范本(含个人合伙合同范本)

第壹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运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运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壹)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仍。 第六条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运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壹方对外偿仍后,另壹方应当按比例于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壹)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仍,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壹)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且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运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壹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的,合伙人于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强执行于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之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经其他合伙人壹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够于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和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于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于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壹)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运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运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均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运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壹; 2.分担合伙的运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和运营和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壹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壹)于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运营原企业业务,也能够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运营。

(二)于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运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运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壹)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于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仍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壹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壹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于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和本协议有关的壹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于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壹)经协商壹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和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登记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壹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运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运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壹)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仍。 第六条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运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壹)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仍,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壹方对外偿仍后,另壹方应当按比例于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壹)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且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运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壹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的,合伙人于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强执行于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之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经其他合伙人壹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够于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和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于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于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壹)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壹)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运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运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均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运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壹; 2.分担合伙的运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壹)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和运营和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壹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壹)于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运营原企业业务,也能够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运营。

(二)于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运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运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壹)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于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仍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壹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壹)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壹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于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和本协议有关的壹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和本协议有关的壹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于地人民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

(壹)经协商壹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和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壹式___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登记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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