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滩营变电站扩建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110kV滩营变电站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
2014年6月
审批:编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目 录
1 概述 ............................................................. 1 1.1编制目的 ........................................................ 1 1.2 编制依据 ........................................................ 1 1.3 工程概况 ........................................................ 1 2 监理人员职责 ...................................................... 2 2.1 实施领导小组 .................................................... 2 2.2 职责 ............................................................ 3 2.3 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 ........................................ 3 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具体监理措施 ........................... 4 4 检查与整改 ........................................................ 5 附表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工作流程图 ..................... 6 附表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开工前) ........... 7 附表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施工过程) ......... 8 附表4:A-2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月度报审表(H) ......... 11 附表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 12 附表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 13
1 概述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本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实现工程达标投产,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标准的质量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工程监理规划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
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强化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检查,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 81 号令,2000.8.2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所部分》(DL 5009.3-200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DL 5009.3-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Q/CSG21005-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 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备技术文件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标准。 1.3 工程概况
1.3.1工程名称: 110kV江山变电站扩建工程 1.3.2参建单位
(1)项目业主:广西电网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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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广西电网公司防城港供电局第一业主项目部 (3)设计单位:防城港金达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施工单位:广西百捷电气有限公司 1.3.3工程建设规模:
(1)主变:新增50MVA主变压器1台,
(2)110kV配电装置:#2主变进线间隔及完善110kV T接竹坪~茅岭出线间隔。 (3)35kV配电装置:新增#2主变进线柜、分段隔离柜、IIM母线设备柜、电容柜各1面、馈线柜2面,共6面。
(4)10kV配电装置:新增#2主变进线柜、分段隔离柜、分段断路器柜、IIM母线设备柜、电容柜各1面、馈线柜2面,共7面。
(5)无功补偿:35kV电容器组1套;10kV电容器组1套。
(6)二次部分:根据上述扩建规模配置相应的控制、保护、远动设备。 (7)土建:根据上述扩建规模,本期新建#2主变的基础1座、油坑、主变构架基础;#2主变进线构架及基础;新建35kV电容器基础1座、新建10kV电容器基础1座;新建35kV配电室至35kV电容器组电缆沟。 1.3.4 工程施工日期
本工程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8月3日至2015年1月14日,工期为198天。
1.3.5监理工作范围
在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安装、调试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组织项目监理部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及检查。
2 监理人员职责
为了“确保达标投产,获南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特成立《110kV江山变电站扩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2.1 实施领导小组
项目监理部成立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强制性条文细则编制、实施落实、检查和记录工作。
组 长:何秀锋 副组长:韦猛、李志明 成 员:张润祥、吴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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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职责
2.2.1 组长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为本监理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 (1)组织编制和审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本监理项目部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
(3)组织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检查本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监理情况,并组织编制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的汇报。
(5)分部工程验收时,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6)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对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情况进行总结。
2.2.2 副组长由分管质量和安全的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为本监理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归口管理人,负责落实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
(1)负责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2)参加本监理项目部开展的强制性条文宣贯学习、培训。
(3)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负责编制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的汇报。
(5)分部工程验收时,参与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6)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对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情况进行总结。
2.2.3 组织机构成员中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记录。
(1)参加本监理项目部开展的强制性条文宣贯学习、培训。
(2)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向副组长、组长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4)收集资料,及时汇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 2.3 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 2.3.1 培训的目的及要求
(1)工程监理部组织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增进对条文内容的理解,提高员工执行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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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学习,要使员工理解,强制性条文是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延伸和补充,具备某些法律的属性:即一经查出违反强制性条文,不管是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要追究责任,因此,监理人员要认识到,强制性条文在工程的实施,对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使各级人员明确在工程实施《强制性条文》中的职责和任务。
(4)学习中应强调《强制性条文》项目和内容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它通过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修订而不断更变。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每年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在培训和实施中应注意其时效性。
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具体监理措施
3.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情况及记录; 3.2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实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审查要点:
(1)是否建立实施的组织和保证机构。 (2)宣贯培训的计划和措施。
(3)作业任务的组成是否与经过审批的作业指导书相一致。
(4)项目划分是否和经过审查的《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相符。 (5)引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为有效版本。 (6)引用条款是否正确。 (7)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措施。
3.3根据经过审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项目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3.3.1分为开工前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见附表3),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所检查的内容要与经过审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内容一一对应。
3.3.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据实记录并填写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逐条检查并核实。
3.4监督施工单位按月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月度报审表》(H),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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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程师逐一审核执行情况,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查(见附表4)。
3.5在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工程、电气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报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附表5),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逐一审核执行情况,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查。
3.6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附表6),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核查、确认。
3.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总结》。 3.8其它注意事项和检查工作: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报审文件时,应注意是否包括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2)工程各工序交接时,检查确认相应的强制性条文已得到实施后,才可进行交接移交;
(3)检查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4 检查与整改
4.1检查依据:主要依据施工图文件、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检测报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4.2日常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分别对施工准备阶段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查不合格项马上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允许继续施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阶段性检查程序如下:监理项目部将检查项目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所完成项目(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组织相关方实施检查→不符合→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符合→填写检查记录表→参检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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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工作流程图
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检查方案 针对《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内容,按照作业任务和工序特点要求, 将条文内容与施工相结合,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表。 分析作业和工序,整理所涉及的标准条文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方法并结合,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制定控制措施。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督促 建立《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督组织结构,并形成一个管理网。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的内容及工程合同对工程施工的要求,编制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的条文实施监理细则。 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实施计划监理人员按检查表逐一进行检查控制 检查反馈 统计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采取预防措施 总结、记录、归档 6
附表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开工前)[举例]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GB 50233-2005 1.0.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文件已经过批准 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设计施工图已经有关方会审 单位同意 变更设计已经设计单位同意 DL/T 5235-2010 3.0.1(内容同上) 经纬仪、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钢卷尺、塔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GB 50233-2005 1.0.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DL/T 5235-2010 3.0.4(内容同上)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接地电阻仪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其他检定器具)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整改结果 控制类型 W W W W W W W W W W 检查方法 R R R R R R R R R R 执行情况 相关工程文件资料 初设审查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 施工图会审纪要 设计变更文件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1 2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同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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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施工过程)[举例]
工程名称:土石方及基础分部工程 编号: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GB 50233-2005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检验单位资格满足要求 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合格证齐全有效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报告齐全有效 可采用。 DL/T 5235-2010 3.0.5(内容同上) GB 50233-2005 3.0.2 分坑测量前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DL/T 5235-2010 4.0.2 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对线路进行复测。 GB 50233-2005 5.1.2 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DL/T 5235-2010 6.1.2 1(内容同上) DL/T 5235-2010 3.0.8 浇制混凝土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不得使用海砂。 DL/T 5235-2010 3.0.10 混凝土浇制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2 不得使用海水。 GB 50233-2005 5.2.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控制类型 W W 检查方法 R R 执行情况 相关工程文件资料 检验单位资格文件 相关各种钢材出厂质量合格证; 各种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水泥、砂石批次量物理检验报告 1 W R 2 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 W R 施工设计图、复测记录 3 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W R、S 外加剂检验报告 配合比报告,旁站记录 4 基础混凝土严禁使用海砂 W S 旁站记录 5 基础混凝土严禁使用海水 W S 旁站记录 6 严格控制水灰比 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W S、R 配合比报告,旁站记录、 8
序号 7 强制性条文内容 GB 50233-2005 5.2.8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GB 50233-2005 5.2.9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DL/T 5235-2010 6.2.9 试块应在浇制现场浇制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GB 50233-2005 5.2.10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2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3 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4 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DL/T 5235-2010 6.2.10(内容同上) DL/T 5235-2010 6.4 岩石基础 6.4.4混凝土或砂浆的浇灌应符合下列规定:3 对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基取一组。 GB 50233-2005 9.1.2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 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 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执行要素 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控制类型 W 检查方法 S、R 执行情况 相关工程文件资料 配合比报告,旁站记录、 8 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 S P、R 旁站监理记录 9 按规范要求制作试块;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W P、R 1、施工作业指导书 2、旁站记录、 3、监理日记 10 在隐蔽前检查 W P、R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1)、掏挖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5) 9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3 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 4 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执行要素 控制类型 检查方法 执行情况 相关工程文件资料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整改结果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同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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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A-2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月度报审表(H)
(控制类型:H,检查方式:P/R)
表号:A-23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项目部: 现报上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月度报审表,并准备好相关可追溯文件,请审查。 序号 合计 强制性条文规定 工程部位 执行情况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项目部审查意见: 监理项目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本表(含附件)一式 份,由承包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存 份,承包单位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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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记录 检查时间
附表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 行 标 准 名 称 、编 号 及 相 应 条 文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业主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总监(副总监):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在单位工程(变电工程)、(子)分部工程(送电工程)验收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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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单位工程名称 1 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件及规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参加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合格 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调试工作符合规定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核查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应验收 已验收 合格率 应执行 施工单位 执行情况 已执行 记录份数 验收结论 2 3 共 项 份,签证齐全. 质检员证号: 4 监理人员资质证号: 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 调试项目齐全,调试报告 份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5 6 说明:本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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