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食品采购服务协议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酒水食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总则
鉴于乙方对甲方产品具有时段性需求,采购时间不确定且频率较大,因此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协议所签订的所有采购订单。
二、适用范围
甲方需保证酒水食品价格不高于投标报价。双方采购行为以每次乙方确定的采购内容及数量为准。
三、质量保证
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酒水食品无假货,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否则需按照供货价以一罚百。若对人体有害,乙方将继续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四、送货、交付、验收及付款
甲方负责酒水食品的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的地点(需在南通大市范围内),具体送货时间由乙方约定,或在接到订单半小时内。若甲方逾期送货,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采购。
酒水食品结账一般采用半年度结算的方式,乙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XXXX年X月至XXXX年XX月。本协议可于任一方于有效期截止日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终止,否则该协议自动延期,每次延期一年。
六、其他
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或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应有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