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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城镇总体规划(2012-2020)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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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城镇总体规划(2012-2020)公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1. 2011 年,《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已经通过海南省审查,并上报审批。新版三亚总规给崖城镇的发展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2. 2012年,结合新时期三亚发展的需要,三亚、市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崖城镇建设三亚西部新城的总体构想。

3. 2008 年6 月18 日,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改革的意见》,明确农垦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三大原则,崖城镇域范围内的南滨农场将纳入崖城镇统一规划和管理。

4. 现行03版《三亚市崖城镇总体规划》已经到期,不能够满足新时期崖城镇的发展需求,应当进行规划修编。

第2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第3条 规划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划分为镇域、镇区两个层次。

1.镇域:崖城镇行政辖区范围,包含镇域内的南滨农场辖区,总面积384平方公里。 2.镇区:镇区东起南山、西至盐灶河、北至西线铁路、南至滨海;包含崖城老镇区、创意新城片区、中心渔港片区和南滨场部,规划范围面积约46.3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4条 城市性质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三亚西部区域性特色型新城。

1性质解释:三亚西部能够辐射和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和城乡统筹发展,以海洋旅游、新兴产业、热带现代农业和南海服务为特色的特色型新城:具有崖州文化特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第5条 城市职能

1. 服务国家南海开发和南海旅游的特色基地,联动南海的区域性港口与铁路物资集散的区域枢纽。

2.三亚发展新兴产业、海洋旅游、热带农业和海洋服务的产业聚集地。 3.展示三亚崖州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6条 城镇发展目标

1. 以新兴产业为支撑的“产业新城镇”; 2. 以海洋旅游为主题的“旅游名城镇”; 3. 以崖州文化为特色的“文化名城镇”; 4. 以绿色崛起为理念的“绿色新城镇”; 5. 以海洋服务为特色的“海洋新城镇”。

第7条 总体发展策略

1. 联动海洋,服务海洋:以服务海洋为切入点,发挥崖城镇面向南海的独特区位优势,

培育发展海洋服务等相关功能。

2. 综合发展,全面提升:以城市标准全面推进建设,全面补充和完善城市功能,实现

崖城从镇标准的服务体系向城市标准服务体系的升级,实现对于区域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3. 优化产业,创新产业:重点发展海洋旅游,新兴产业和热带现代农业,结合旅游发

展现代服务业,形成城市的多元产业支撑,成为带动三亚西部发展的增长极。 4. 多层统筹,突出特色:重点建设以陆海一体的交通为支撑,以绿色生态为前提,实

现海-城-湾-腹地空间的一体化发展;做精、做深、做厚城乡空间,实现滨海与腹地的联动发展。

5. 生态低碳,绿色崛起:以生态低碳建设为标准,在能源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

项目准入方面采用绿色标准,实现绿色崛起。

第 产业发展目标

1. 实现海洋产业起步发展:依托现有的海上能源通道、物流港口和联系南海的交通优

势,先期培育服务南海开发的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科技研发和海上配套服务等海洋服务性产业。

2. 实现新兴产业规模发展:在创意新城发展的基础上,引入融资推广、研发交流、孵

化结算等功能,给新兴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最终实现新兴产业的聚集和规模化发展。

3. 实现海洋旅游全面发展:在已有旅游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以及海洋

旅游所带动的游艇、水上飞机等相关产业。重点培育能够产生全球影响力的海洋旅游产品类型、能够提升价值链的海洋旅游旗舰产品类型、能够体现本土文化和生态特色旅游的产品类型,助力三亚旅游产业的全面创新与升级。

4. 实现热带农业优化发展:大力建设配套农业发展的科研支持与服务支持,形成从“原

料、加工、生产到销售”的垂直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集群,优化农业发展。

第9条 区域统筹协调策略

三亚市域西部以崖城镇为中心,充分体现中心城镇职能,辐射和带动周边村镇发展,重点发展新兴产业、海洋旅游、热带农业和海洋服务。重点建设联动城乡的交通体系,大力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城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带动城乡地区全面发展。 1. 生态保护的统筹协调:落实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中对生态格局保护的要

求,保护“山海相连”的生态廊道。

2. 空间格局的统筹协调:构建海、城、湾、腹地一体化的空间发展模式,分别与东面

的天涯镇,北面的育才镇、南面的南海服务通道、西面的乐东县等地区的空间发展进行协调与衔接。

3. 交通设施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西线高铁、崖城高铁站和崖城货运站的建设;加快

建设邮轮码头,游艇母港,南山货运港、中心渔港;推进周边地区的公路建设,提升现有国道、省道的技术等级。

4. 重点旅游线路的统筹协调:统筹镇域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重点旅游线路。崖城

镇滨海一线与三亚中心城区滨海度假休闲游和海南岛西线特色体验游相衔接。

第四章 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 镇域人口与城镇化

第10条 镇域城镇化发展策略

1.目标导向,特色策略:三亚西部区域性特色型新城的目标定位向乡村腹地延伸,通过海洋旅游、新兴产业、热带农业和海洋服务的特色化发展,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 2.做强城镇,城乡统筹:统筹全域城乡资源,以城带乡、以旅促农、城乡互动、统筹发展,推动以城乡全面发展。

3.项目支撑,系统保障:结合空间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大力推进和完善城乡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保障系统。

第11条 镇域人口规模

2020年镇域总人口达到24万人2,年均增长率约为25‰。

第12条 城镇化目标

2020年崖城镇城镇化率达到75%3,年均增长率为2%。

第二节 镇村空间、等级规模与职能结构

第13条 镇域空间结构

1. 城镇发展方面采取“双心三带”的城镇格局。

2. “双心”指崖城中心镇区和梅山副中心4;“三带”指:滨海特色功能带、腹地乡村

发展带和腹地生态保育带;“滨海特色功能带”主要承担特色的旅游产业集群功能、海洋产业和南海服务功能;“腹地乡村发展带”主要承担全产业链的农业产业集群功能;“腹地生态保育带”主要承担生态保育功能。

第14条 镇村等级结构

1. 崖城镇域建立“中心镇区-副中心-一级中心村-二级中心村-基层村”五级等级结构。

2 现状2011年镇域总人口为20万人。

3 现状2011年崖城镇城镇化率为60%,按照三亚总规要求,2020年三亚市市域城镇化率不低于75%。

4根据《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鉴于海南撤乡并镇的实际情况,对规模较大,且镇域范围内,除镇所在地外,还有其他集镇的小城镇,等级结构宜设置含有副中心的体系结构

2. 中心镇区:包括崖州南滨片区、创意产业片区、保港南海旅游片区、港门片区。 3. 镇域副中心:即梅山副中心,包括梅东、梅西和梅联。 4. 一级中心村:包括南山、抱古、赤草和北岭,共计4个。 5. 二级中心村:盐灶、长山、镇海和凤岭,共计4个。 6. 基层村:雅安、海棠、三更和三公里等。

第15条 镇域规模结构

1. 崖城中心镇区:18万人以上。 2. 梅山副中心:1.2-1.8万人。 3. 一级中心村:各0.4-0.6万人。 4. 二级中心村:各0.3-0.4万人。 5. 基层村:各0.3万人以下。

第16条 镇域职能分工结构

1. 镇区综合服务职能:即崖城中心镇区和梅山副中心;其中崖城中心镇区(包含崖州

南滨片区,创意产业片区、保港南海旅游片区和港门片区),是集生活居住、行政管理、商业集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创意研发为一体的综合型城镇中心,承担镇域综合服务职能;梅山副中心(包含梅东、梅西、梅联),是集生活居住、行政管理、商业集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为一体的镇域副中心。

2. 村庄综合服务职能 ,即在镇域布局具有集聚效应的村庄单元,包括抱古、赤草、

北岭和南山。

3. 特色旅游服务与农业服务职能:即盐灶、长山、镇海、凤岭等,承担旅游服务和农

业服务职能。

4. 农业生产职能:即雅安、海棠、三更、三公里等村庄,承担农业生产职能。

第三节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第17条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参考三亚总体规划对于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制定不同规模等级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表2:村庄公益性公共设施配置标准表,附表3:各类公共设施人均用地指标表,附表4:村镇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表,附表5:公益性公共项目配置

表,附表6: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第四节 镇域产业布局

第1 镇域产业布局规划

1. 创意新城片区布局产业包括:以信息通讯为主的“新兴科技产业”、以环保装备研发

和组装为主的“环境科学产业”、以软件研发为主的“创意文化产业”、以热带海洋生物医药为主的“生命科学产业”和以游艇组装配件为主的“游艇装配产业”。 2. 保港南海旅游片区布局产业包括: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业;其中,海洋渔业包含物

流、交易、休闲等产业功能;海洋旅游业包含游艇维修、游艇培训、游艇保险、游艇、水上飞机、旅游商业和海洋旅游服务等产业功能。

3. 崖州南滨片区产业布局包括:以历史文化名镇旅游为主的城市旅游产业和以城镇服

务为主的商业和现代服务业。

4. 港门片区布局产业包括:以历史文化名镇旅游为主的民俗旅游产业。

5. 南山大小洞天风景区布局产业包括:以南山佛教文化为主题的观光旅游产业和旅游

配套服务业。

6. 近郊都市农业发展区布局产业包括:以农业教育、科研育种、推广展示为主的农业

科技研发业,以信贷服务、保险服务、物流服务、代销服务、信息服务为主的农业配套服务业,给鲜活型农产品和原料型农产品提供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7. 远郊生态农业发展区布局产业包括:以农业观光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农业。 8. 在盐灶河以西考虑海洋产业发展预留区,作为未来全面发展海洋产业和南海服务和

空港配套产业的发展区。

第五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19条 交通发展策略

积极推进以海上交通、空中交通和陆上高铁为核心的“陆海空结合”的交通一体化发展模式,促进公交与慢行系统优先,强化专业化旅游交通系统的建设,构建展现“可欣赏、可游览、宜生活” 的特色旅游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打造具有滨海旅游城市独特的交通模式。

第20条 对外交通总体规划目标

建设以航空为龙头、高铁为骨干、公路为主体、海上交通为补充的多元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期末对外运输满足2500 万人次的对外客运总需求,并逐步实现对外运输结构优化:规划期推进南海水上飞机航线的快速发展,满足近300 万人次/年的旅游客运需求;水路(邮轮、水上公交)、高铁满足共500 万人次/年的运输需求;充分发挥公路短途运输优势,规划年公路客运规模达到500 万人次。

第21条 对外交通规划总体策略

在崖城构建海陆空一体化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三亚总规确定的市级综合交通次枢纽功能,发挥三亚西部区域中心的辐射作用。打造对外“指状”旅游交通走廊,便捷连接乐东、五指山等市县,促进区域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第22条 航空运输体系规划

规划期内重点考虑在保港南海旅游片区南侧布局直达南海岛屿的水上飞机航线,服务于南海旅游。

第23条 港口运输体系

依托现有的南山货运港、规划的中心渔港、邮轮港和游艇母港,建立镇区陆海联运体系,建设服务南海、连接周边地区和滨海地区的港口运输体系。

1. 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布局要求,在崖城保港规划建设崖州中

心渔港、游艇母港和邮轮港;

2. 在南山继续完善南山货运码头,并强化陆上交通支撑,扩建出港大道,并建立与北

侧规划中的崖城货运站之间的便捷联系。

第24条 铁路运输体系

形成集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互为补充的铁路客运通道体系。

1. 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布局要求,规划在崖城镇区北侧布局建

设西线高铁,并在崖州镇区北部选址崖城高铁站。

2. 现状西线铁路承担货运铁路功能,并在崖州南滨片区东侧规划崖城货运站与南侧的

南山货运港建立便捷的交通联系,形成陆海联运。

第25条 对外公路运输体系规划

建立衔接航空、铁路、港口和与周边县市及旅游景区的快速便捷的对外公路系统。 1. 高速公路:保持并修缮现有的西线高速,并在创意新城、保港和梅山设置三个立交

出口,同时将现在南山出口进行立交改造。

2. 公路:对G225进行综合改造,在镇区段进行城市化道路改造,对外向东连接三亚主

城区,向西联系乐东县。

3. 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布局要求,结合崖城高铁站建设崖城长

途客运站(辅客运站)。

第26条 城乡统筹交通规划目标

重点发展镇域公共交通和旅游交通体系,支撑崖城半小时旅游出行圈建设。建设布局合

理、便捷畅通的市域公路网系统和舒适高效、组织有序的城乡公交系统,保证镇域乡村进入崖城镇区平均时耗不超过半小时,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支撑城乡统筹发展。

第27条 镇域公路网规划

形成衔接组团、沟通内外、满足不同群体功能需求的镇域公路网络。

1. 建立内外衔接顺畅的镇域公路系统,构建山区旅游通道,增强镇域东西向联系。增

设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其衔接道路,包括梅山出入口、保港出入口、创意新城出入口和南山出入口,增强高速公路对重要旅游功能组团和枢纽的服务,缓解镇区内部的过境交通压力。

2. 结合市域旅游景区建设,利用既有乡道打通山区腹地东西向联系,建立镇域组团联

络通道,强调可达性与景观性。具体通道包括:崖荔线通道:崖城——育才——高峰——台楼——落笔洞——荔枝沟连接山区主要乡镇及旅游功能组团;崖雅线通道:崖城——雅亮,与S314 相接,新增崖城至乐东毛公山通道。南立线通道:南山——南滨农场——立才农场,与S314 相接,新增南山景区对外联系通道。

第2 镇域乡道规划

结合村庄优化重组,新增乡村道路,保证“村村通公路”。重点线路包括:镇区至北岭与雅安乡道,镇区至海棠和三公里乡道,镇区至抱古乡道和梅山至三更乡道等。

第六节 总体城市设计指引

第29条 总体城市设计框架

遵循“双心三带、通海三脉、陆海一体”的空间结构模式,强化对山、海等重大公共资源以及山海之间各类廊道(生态廊道、河流廊道、景观道路廊道)的保护与管控。重点管控山地区域、滨海片区、山海通廊及标志性景观地区,改善和强化城乡建设用地与滨海、滨河、山地区域之间的可达性和通视条件,形成山、海、河、田园、各类绿化廊道等生态景观要素与城乡建设用地的有机融合。

第30条 山区

1. 山区是崖城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域及重大主题性项目的战略性备用地,发展建设必须严格

遵守空间管制要求。该区域内坡度25%以上的地区,原则上禁止进行开发建设。 2. 区域内的发展建设应依托“双心三带、通海三脉”的发展脊线集中、组团式发展,形成

具有山地特征,主题鲜明,环境优良的旅游组团。

3. 严格控制区域内的开发强度、建筑高度等。原则上应采取中、低强度开发,山区集中建

设区域的建设地块容积率原则上不宜过高;山坡地或水边等环境敏感地区地块容积率原则上不宜超过0.6。该区域内原则上禁止建设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应以低层、多层为主。 4. 建筑形态风貌应与环境良好协调,体量、尺度、色彩适宜,不得对山地背景和整体环境

造成不良影响。建筑形式宜以坡屋顶为主,与环境协调,避免大动土方。

第31条 滨海片区

1. 依据相关法规严格管控滨海地区发展建设,严格遵守后退最高潮位线控制等相关空

间管制要求。

2. 结合崖城滨海不同片区的发展定位,结合自身资源环境特色,建设具有不同风貌特

质的特征片区,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类型片区地块的开发强度和高度。镇区应体现风景旅游城市优美、多元的景观氛围,避免过高过密的形态。风情小镇应突出城镇民俗文化特色和宜人尺度,以低层多层建筑为主,不宜建设高层建筑,建设地块容积率原则上不宜超过1.8。旅游度假区型的滨海片区应强调优良生态环境维护,建筑形态风貌应与整体景观环境相协调,突出地域特色,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休闲度假环境,控制建设规模和强度,应以低层多层建筑为主,一般建设地块容积率原则上宜在0.7-1.5 左右;坡地滨水等环境敏感地区原则上宜在0.5-1.0 左右。

第32条 廊道地区

1. 山脉生态廊道:严格保护和控制两条主要的山海相连的山脉生态廊道,自西向东分

别是:梅山向北的山脉生态廊道和南山向北的山脉生态廊道。山脉生态廊道应保证大型的自然廊道宽度,廊道区域内应保持和保护原始地形地貌及山林植被,原则上禁止一般性开发建设,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敞景观控制区域。

2.水系生态廊道:严格保护和控制三条主要的由山通海的水系生态廊道,自西向东分别

是:石沟坑河水系、盐灶河水系廊道和宁远河水系廊道。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水系生态廊道原则上应保持原生态河道景观,两侧原则上应控制30-50 米以上以绿化景观为主的非建设区域,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敞空间区域。

3.景观道路通廊:结合城市主要道路规划建设,严格管控山海相连的景观道路通廊,主

要的景观道路两侧应视具体情况控制20--50 米的景观绿化带,以形成良好的旅游城市沿路景观。

4. 大型交通市政设施廊道:高速铁路、铁路以及高速公路两侧应视具体情况控制

50-100 米的景观绿化带。高压走廊沿线参考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控制一定宽度的景观绿化带。

第33条 标志性景观地区

1. 重点建设滨海地区具有品牌效应的标志性景观地区,包括:南山文化旅游区,创意

新城新兴产业服务核心区、南海旅游服务核心区,宁远河两侧滨水景观带,崖州城镇服务中心区、崖州古城。

2. 以上地区的规划建设必须强化城市设计研究,从环境保护、整体形态、风貌特色等

方面加强对发展建设的管控与指引。

第七节 南滨农场规划指引

第34条 南滨农场规划指导思想及发展策略

1. 按照“融入社会、管理融入地方、经济融入市场”的要求,遵循城乡统筹的思

路,打破农场与地方界限,城乡一体,因地制宜,将农场发展及规划建设整体融入三亚市统筹考虑。

2. 结合农场自身资源特色,在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

现代服务业,推动农场产业转型,实现城镇与农场互动、协调发展。

第35条 南滨农场建设与发展指引

1. 南滨农场场部:补充南滨场部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优

化景观环境,将南滨农场场部建设成为特色旅游服务片区。

2. 特色主题游乐区:在南滨农场东部,建设生态农庄主题游乐区,山区建设山地运动

主题游乐区。

第五章 镇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镇域城乡统筹分区

第36条 城乡统筹分区

本次规划根据村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建设用地和城镇发展方向,结合城乡统筹分区结构,将位于不同统筹分区的的村庄进行分类,分为近郊综合服务整治区、近郊村镇服务发展区、中郊特色农业发展区、远郊生态农业哺育区。

第二节 镇域城乡统筹指引

第37条 近郊综合服务整治区建设导则

1. 结合中心镇区形成以创意产业、海洋配套服务为主。 2. 发展特色农业、都市型农业产销模式,发展生态农业。

3. 空间布局引导,形成城乡网络化公共交通系统,村庄向镇区集中,一体化规划布局,村庄集中整治,集中布局。

第3 中郊综合服务发展区建设导则

1. 产业引导,结合滨海沿线发展高端旅游、滨海休闲度假等产业,保留滨海岸线。 合梅山地区发展货运配套,结合未来机场规划,发展空港服务。

2. 空间布局引导,村庄适当集中布置,滨海沿线提高村庄建设标准,不宜继续扩散。

第39条 中郊特色农业发展区建设导则

1. 产业引导,以特色农业为主,引进现代化农业技术,实现农业机械化种植,结合生态

保育,发展特色农业。扩大特色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

2. 空间布局引导,建立主次结合,外向辐射联系城镇和乡村中心社区的村镇网络道路,

实现基础设施全面覆盖。

第40条 远郊生态农业哺育区建设导则

1. 产业引导,引导农户提高生产效益,保护耕地,提高单位产值,推广农业技术,建立

多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引导农业向科技化、机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增强农业基础设施。

2. 空间布局引导,保护生态保育区。结合用材林、风景林、水土保持林的绿化模式,点、

线、面结合,提高绿化覆盖率。精简自然村,通过服务设施配置引导基层居民点适度集中,逐步缩减自然村个数,按照建设用地。

第六章 镇域旅游规划 第一节 镇域旅游产业规划

第41条 旅游产业规划

1. 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业,主要包括保港南海旅游片区,历史文化名镇旅游,主要包

括崖州南滨旅游产业片区、港门片区。

2. 宗教观光旅游,主要包括南山大小洞天风景区,以南山佛教文化为主题的观光旅游

产业和旅游配套服务业。

3. 农业观光旅游业,包括以远郊生态农业发展,以农业观光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农业。 4. 红色观光旅游业,包括梅山红色旅游区,梅山烈士陵园等旅游项目。

第二节 镇域旅游规划

第42条 镇域旅游规划分区

1. 滨海度假旅游带:以游艇、邮轮、水上飞机、帆船和休闲渔业旅游为主的滨海海洋

旅游片区

2. 观光农业旅游带:具有本土特色的农业乡村文化旅游区。保护自然山水和田园景观,

挖掘民俗文化资源,结合城乡统筹及新农村共同建设。

3. 生态山林旅游带:突出生态养身、民俗风情主题的山地生态民俗旅游区。生态环境

优先,深入挖掘山地、水库、民俗等旅游资源,依托交通干道,发展主题性强、特色突出的旅游小镇、主题公园、主题酒店、健康养生、休闲度假、民俗村寨、田园观光等项目和功能。

第43条 镇域旅游线路规划

1. 远距离旅游交通联系线:以远距离旅游交通为主,串联滨海特色旅游带和旅游服务中

心,包括南山旅游交通枢纽、海洋旅游港海上交通枢纽、崖城高铁站旅游交通枢纽等主要对外交通设施,以及渔村风情一条街、红色文化旅游点、渔家风情村、水上运动基地、海洋牧场、旅游目的地酒店、游艇服务基地、会议旅游中心、港门渔家风情休闲旅游区等。

2. 镇域旅游景点联系线:串联各生态山林旅游带、观光农业旅游带、滨海特色旅游带等

主要镇域旅游发展带。

3. 水上旅游线路:串联南海旅游服务中心等一些列水上旅游项目。

第七章 崖城镇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 镇区空间管制

第44条 “四区”面积

1.禁建区:约19.14平方公里,占中心镇区总面积约41.34%。

2.限建区:约1.11平方公里,占中心镇区总面积约2.40%。 3.适建区:约18.16平方公里,占中心镇区总面积约39.22%。 4.已建区:约7.平方公里,占中心镇区总面积约17.04%。

第二节 人口与用地规模

第45条 镇区人口预测

2020年镇区人口约为18万人(含一年以上暂住人口)5,年均增长率40‰。

第46条 镇区用地规模

2020年镇区城市建设用地26.7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为149平方米6。

第三节 用地布局规划

第47条 总体布局策略

1. 保护老城与发展新区共同进行,补充城镇中心服务功能和产业支撑功能,塑造城镇新

5 现状2011年镇区人口12万人。

6 根据三亚总规预测,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按照149平方米/人控制。

第4

第49条 第50条

中心和产业发展区;

2. 疏解优化老城,完善旅游及各类公共设施;

3. 保护优化生态环境,营造风景旅游城市优美的风貌环境。

空间布局原则

1. 明确方向:实现 “统筹发展,全面提升”的空间发展策略,打造服务自身功能的崖州城镇服务中心;建设新兴产业服务核和南海旅游服务核,提升特色产业和旅游功能的发展水平。

2. 分层布局:滨海一线地优先用于旅游、特色产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二线地重点完善城市功能及公共服务设施;纵深地带结合乡村田园可发展主题旅游项目,并预留未来重大项目发展用地。

3. 突出特色:保护、恢复、梳理河道水系和生态湿地,作为空间布局中重要的结构性要素,加强海边、河边和山边等敏感地带城市设计管控,营造“山、河、城、海”交融的整体空间格局。 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主要发展方向为北优、东控、西进、南优。滨海一线以沿崖城镇滨海向西发展为主,滨海二线以向南拓展为主;重点发展崖州南滨片区、创意新城片区、保港南海旅游服务片区;港门片区用地集约有序地整合为主。

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 一心四片、特色双核、通海三脉、绿网串联”的空间布局结构; 1.“一心”: 是指在崖城镇区中规划的崖州城市服务中心,承担崖城镇以本地服务为主的行政、商业、文化、体育等功能。

2. “四片”是指四个片区,包括保港南海旅游片区、港门片区、创意新城片区和崖州南滨片区。

3. “特色双核” 是指在保港南海旅游片区内部的南海旅游服务核心,创意新城片区内部的新兴产业服务核心,为两个主题功能片区提供特色服务核心功能。

4.“通海三脉”指三条山体联通海洋的生态廊道,指盐灶通海生态廊道、宁远河通海生态带、南山通海生态廊道等。

4.“绿网串联”指多条城市中的水系、绿地系统和景观廊道。

第51条

第52条 第53条

各片区和组团规划布局与发展

1.崖州南滨片区:崖州南滨片区包括原有崖州古城,以及向南拓展的崖州新区,原有的水南历史名村区和南滨场部区。崖州古城、水南村历史文化名村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为主,宁远河南部的崖州新区重点补充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部分居住功能。 2.创意新城片区:以新兴产业综合服务、交流研发、孵化生产、融资推广为主要职能。在区内布局融资综合服务区、滨海国际会展酒店带、腹地生活配套服务带、科技汇集孵化区、新兴产业发展区和港口服务区。

3.保港南海旅游片区:建设三亚中心渔港,并承担南海旅游服务职能。在区内布局以休闲、渔业服务为主的中心渔港区,建设以南海服务和滨海目的地度假为主的保港旅游服务区,并同步建设南海游艇母港和邮轮港,以及水上飞机港。

4.港门片区:港门片区以居住服务、生活配套为主,一方面承担崖城镇区的生活服务职能,承接周边村庄改造分散出来的居住和社区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为创意新城、保港南海旅游片区提供生活配套。

第四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原则

全面提升崖城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遵循“各级服务中心分级分区配置,镇区服务与旅游服务分层配置”的原则,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考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和配置比例,按照中等规模城市标准配置。

中心体系规划布局

崖城镇区的中心体系由崖城镇区级中心、片区级中心和社区级中心共同构成。其中,崖城镇区级中心和社区级中心重点为本地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滨海特色功能片区中心以对外旅游服务功能和产业服务为主,同时兼有服务本片区的公共服务功能。 1.

崖城镇区级中心:在崖州南滨片区宁远河以南规划“崖州城镇服务中心”,为崖城

镇区提供行政办公服务功能、商业服务功能、文化服务功能和体育服务功能。 2.

片区级中心:在创意新城片区布局以服务新兴产业发展为主的新兴产业服务中心,

保港南海旅游服务片区布局以南海旅游服务为主的南海旅游中心,在崖州南滨片区宁远河以北布局崖城古镇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第5

3. 社区级中心:结合13个社区单元布局社区级中心,为社区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

教育配套和医疗配套。这些社区中心包括:创意新城东片区社区中心、创意新城西片区社区中心、崖城新城南片区社区中心、崖城新城东片区社区中心、崖城新城西片区社区中心、崖城新城北片区社区中心等。

第八章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一节 保护目标与原则

保护目标

1. 科学理性、全面深入地评估崖城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价值与特色; 2. 确立完整的保护体系,保护崖城镇域范围内的各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3. 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系统提出合理利用遗产资源的措施,改善城镇

环境,促进文化、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保护原则

1. 真实性原则; 2. 完整性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二节 保护内容和保护体系

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包括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两部分,其中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又包含自然环境要素和人文要素两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建立了包括历史镇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四个层次的保护体系。保护的重点是历史镇区和保护范围(包括风貌保护区)。

第三节 历史镇区保护

保护范围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包括崖州古城护城河、城墙及其以内的地区和崖州古城周边的日昇坊、遵道坊、起晨坊以及外围需进行风貌重点控制的区域,总面积约1.94平方公里。

第59条 总体保护措施

1. 人口容量与居住密度控制

推动崖城历史镇区内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化,合理优化人口结构。历史镇区内严格控制合院民居内的加建与改建,鼓励、引导居民外迁至南部新镇区。历史镇区内的居住密度宜控制在200人/公顷左右。 2. 城垣形制保护措施

1)在崖州古城的保护范围内按照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严格保护,加强对城墙遗址的考古勘探,清理古城城墙基址,搬迁拆除侵占城墙基址的建构筑物。严格控制建控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整治和改善环境。

2)在充分考证、尊重历史真实性的前提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要求可对文明门、城墙及护城河进行适度的保护性修复。

3)结合开放空间与绿地系统规划,以城墙公园、林荫步道、公共广场等形式沿原城墙线和护城河规划开放空间,保证崖州古城轮廓清晰可辨。 3. 历史街巷格局的保护措施

1)保护崖州古城内“三通、四漏、七转、八角”的历史街巷格局。

2)保持历史镇区内的主要历史街巷走向、宽度与尺度不变,严禁进行大规模的道路拓宽。

3)重点保护东门街、打铁街、牌坊街,对其街巷立面及铺装、断面尺度等进行严格保护与保护性修缮,注重街巷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

4)保护与整治臭油街、仓后街、北门街、遵道街、西门街历史街巷应沿用原有名称。(崖城历史镇区历史街巷名录见附表11) 4. 整体风貌保护措施

1)控制历史镇区内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与形式,突出文明门、城墙、崖州学宫、迎旺塔等重要古建筑在整体风貌中的统领地位。重点整治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地区的建筑风貌。

2)历史镇区内绿化种植以当地树种为主,鼓励院落内种植乔木。 5. 传统水系及滨水空间保护措施

1)严格保护护城河遗址,结合城墙公园的建设适度恢复部分区段的护城河水系。

第60条

2)严格保护、适度恢复对片区意义重大的坑塘水系。

3)宁远河两岸新建建筑应保持传统风貌或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宁远河堤岸设计应提高亲水性,避免纯工程性防洪堤岸设计。 6. 建筑高度控制

1)对历史镇区内的建筑高度进行分区控制。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按照文物保护规划进行严格控制。

2)核心保护范围和风貌保护区内建构筑物应控制在2层以下,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构筑物应控制在3层以下,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 7. 空间视廊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文明门与南山、文明门与迎旺塔间空间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保证空间视廊的通视。择机对影响空间视廊通视的建构筑物予以降层或拆除。 8. 用地与功能调整

1)以传统文化保护与展示为核心,发展传统文化旅游、休闲、特色商业,将历史镇区打造成为具有三亚传统文化特色与城镇风貌的文化旅游休闲区、地方文化展示区、传统社群宜居区。

2)保留传统居住功能,重点完善传统文化、旅游和商业职能。

3)将行政、商务、物流、市场、现代商业等功能逐步外迁至南部新镇区。 4)结合新镇区的建设合理调整学校用地布局,新增学校应尽量安排在新区。 9. 道路交通规划

1)历史镇区的交通组织以疏解交通为主,严格历史镇区内的大量穿越性交通,积极合理发展公共交通。

2)历史镇区内形成“三横四纵”的干道系统。三横为:崖保路及其东延主干道,张家园路及其东延次干道,西环铁路南的东西向主干道;四纵为:历史镇区西边界南北向次干道,崖城大桥所在南北主干道,崖城中学东侧南北向次干道,历史镇区东边界南北向主干道。

3)改善提高历史镇区内街巷及支路网通行能力。

4)在历史镇区外增设旅游车辆停车场,历史镇区内机动车停放以小型停车场为主。 5)历史镇区内鼓励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

历史镇区保护界线划定

划定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日昇坊核心保护范围、崖州故城风貌保护区、起晨坊风貌

第61条 第62条

保护区、官塘村风貌保护区5个特色保护区保护界线及其外围的建设控制地带。

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保护

1. 保护范围

四至为北至西门街,南至鬼车路延伸至距崖保路50米处与崖保路连接的岔路,西至崖保路,东至鬼车路,面积约4.4公顷。 2. 保护措施

1)不得安排新建、扩建建构筑物,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2)保护传统街巷的格局、风貌、尺度,严格控制沿街巷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恢复街巷传统铺装。

3)保持该范围内民居建筑以清末时期院落式民居风貌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延续清末时期的风貌,传承历史记忆。

4)该范围内建筑应分类予以保护、整治和改造。历史建筑的修缮,不得改变外观特征;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必须保持原有体量和传统风貌;其他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的改善,必须以保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貌的完整性为前提;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当依据规划进行相应的整治。

5)该范围内建筑的整治、改造,应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6)整治后的建筑应基本维持原有建筑的风貌。整治改造后的建筑形式原则上应采用坡屋顶,体量不宜过大,应采用能够与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的外观形式、材料及做法。建筑高度原则上应控制在2层以下,檐口限高7米,屋脊限高为8.5m。

7)保护现存的古树、大树,提高院落内部的绿化水平,增加部分街巷的行道树,拆除少量质量与风貌均较差的建筑,开辟为小块绿地。

8)增设公共厕所、垃圾箱、公用电话亭与休息座椅等,改善街区内设施条件,新增设施的布局、外观设计应与街区风貌相协调。

9)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均应经三亚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征得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后才能进行。

日昇坊核心保护范围保护

1. 保护范围

第63条第条第65条

四至为北至张家园路、南至东门骑楼街南院落边界,西至臭油街,东至打铁街,面积约5.4公顷。 2. 保护措施

1)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骑楼建筑群。

2)东门街、打铁街沿街建筑应以时期骑楼建筑风貌为主,其它建筑应以院落式民居风貌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延续对应历史时期的风貌,传承历史记忆。 3)整治后的建筑应基本维持原有建筑的风貌。整治改造后的建筑形式原则上应采用坡屋顶,体量不宜过大,应采用能够与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的外观形式、材料及做法。东门街、打铁街沿线骑楼建筑高度原则上应控制在2层以下,沿街建筑的檐口限高7米,女儿墙限高9米;其它建筑原则上应控制在2层以下,檐口限高7米。

4)其他保护措施与“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保护”2/4/5/7/8/9款相同.

崖州故城风貌保护区保护

1. 保护范围

四至为崖州古城城墙,面积约20.4公顷。 2. 保护措施

1)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崖州古城、崖州学宫。 2)区内可适度恢复州衙、冼太夫人庙等历史上的重要建筑,植入特色博览功能,恢复前要重点研究建筑群的格局与建筑风格。

3)其他保护措施与“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保护”2-9款相同。

起晨坊风貌保护区保护

1. 保护范围

四至为北至起晨南路,南至崖保路东延,西至拱北二巷南延规划次干道,东至城东小学西侧道路,面积约5.2公顷。 2. 保护措施

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姓义学堂和何秉礼故居。其他保护措施与“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保护”2-9款相同。

官塘村风貌保护区保护

第66条第67条

1. 保护范围

四至为北至林缵统故居北侧传统民居群院落边界,南至起晨北路规划次干道,西至拱北二巷、东至镇北东路,面积约13.8公顷。 2. 保护措施

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林缵统故居。恢复林缵统故居前水塘。 其他保护措施与“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保护”2-9款相同。

历史镇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

1. 建设控制地带内采取“重点保护、严格控制”的措施。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应按照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保护;对现存保存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传统空间形式尺度、建筑格局以及构成传统风貌的历史环境要素进行重点保护、整治与恢复。

2. 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现存废墟,以及质量较差、风貌较差的建筑所在区域允许适当进行改、扩、新建活动,但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控制要求,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同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及文化景致等;对现有的不协调建筑应进行改造或拆除,使其与核心保护区的环境相协调。

3.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层数宜控制在3层及以下,檐口高度宜控制在10m及以下,建筑应为青瓦坡顶或采用其他当地民居常用屋顶材料。

4. 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种维修、改建、扩建、整饰等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报批程序经三亚市城乡规划局批准后方可实行,以保证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以及构造装饰与名镇整体风格的协调一致。

5. 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严禁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

6. 加强水体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整治宁远河沿岸,营造良好的水岸空间。

第四节 传统村落保护

水南村保护

1. 保护范围划定

1)水南村保护范围为水南老村范围,北至宁远河南侧规划道路、南至官沟,西至水南三村建成区、东至水南一村东侧巷道。保护范围总占地面积约46.8公顷,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两片建设控制地带。

第6

2)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位于水南三村的历史建筑密集区。建设控制地带包括水南三村核心保护范围外扩约20m范围,及水南一村、二村的传统风貌建筑密集区范围。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措施

与“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相同。 3.水南村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

1)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官沟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盛德堂。

2)加强水体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整治宁远河、官沟沿岸,营造良好的水岸空间。

保平村保护

1. 保平村保护范围划定

1)核心保护范围:保平古村的核心地段,除将大部分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群集中连片划入核心保护区外,还包括铁炉塘滨河西岸区域,特别是保平书院旧址。核心保护区的范围东部以铁炉塘为界、西至保平西路。

2)建设控制地带:将老村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所有可建设用地划为建设控制地带,区域划定225国道以南,由宁远河支流与西部高压走廊所围合的古村大部建成区为建设控制地带。

3)环境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以外的50m至100m的范围,包括宁远河支流。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措施

加强水体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整治宁远河保平段沿岸,营造良好的水岸空间。 3)保平村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

加强水体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整治宁远河、官沟沿岸,营造良好的水岸空间。 3)保平村环境协调区保护措施

1)应重点控制好区内自然环境,加强环境协调区内的植被种植与保育,注重保护宁远河支流水体的环境与景观,其驳岸整治宜采用复式亲水设计,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供良好的保护屏障和景观背景。

2)区内的非建设用地中,不得随意新建道路,要控制新建道路的尺度。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扩建等建设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景观建构筑物除外。区内的村庄建设用地内,新建建筑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3)在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景观建构筑物,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民居,应按照规划报请崖城镇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69条 第70条 第71条 第72条

保港保护

1. 保护范围划定

1)保港保护范围为现状保港老村范围,北至国道南侧规划道路、南、西、东至沿渔港规划道路。保护范围总占地面积约61.4公顷,包括两片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保港北区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位于保港北区历史建筑密集区,面积约6.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48.6公顷: 2.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措施

1)保港骑楼街沿街建筑应以时期骑楼建筑风貌为主,其它建筑应以院落式传统民居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延续对应历史时期的风貌,传承历史记忆。 2)整治后的建筑应基本维持原有建筑的风貌。整治改造后的建筑形式原则上应采用坡屋顶,体量不宜过大,应采用能够与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的外观形式、材料及做法。骑楼建筑高度原则上应控制在2层以下,檐口限高7米,沿街女儿墙限高9米;其它建筑原则上应控制在2层以下,檐口限高7米。 3)保港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

加强水体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整治宁远河入海口,营造良好的水岸空间。

第五节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保护内容

镇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共20处,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其中历史镇区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详见表12)

保护要求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保护与展示措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实施细则》及已编制完成的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执行。

周边环境整治

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应与城市设计、绿地系统、景观系统规划有机结合,保护和尊重历史环境。

第六节 历史建筑保护

第73条 第74条 第75条 第76条 保护内容

本规划建议将廖永瑜宅、陈氏家祠、黎茂萱宅、廖家聪宅、黎宗信宅等337处建筑列为历史建筑并加以公布后予以保护。其中,历史镇区154处,水南村21处,保平村46处,临高村14处,保港102处。

保护措施

依法保护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应当严格保持历史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等,不得改变其外观特征,但允许对其内部进行适当的维修和改造,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历史建筑。

第七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内容

崖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1.已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1。

2.其他未列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包括与地方名人相关的口头传说、方言、相地营城的理念和实践、传统民居建造技艺等。

3.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遗产资源相关的老字号、庙宇、传统街巷等文化空间。 已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详见附表13。

保护要求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征集并妥善保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与记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

2.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

3.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指定代表性传人,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4.做好文化空间的建档和挂牌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文化空间的展示与宣传。

附表

附表 1 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指标 大类 经济指标 大类 代码 1 指标 分类 经济 指标 经济 结构 指标 社会人文指标 2 人口 指标 指标名称 GDP总量 人均GDP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旅游业在GDP的比重 现代农业占一次产业比重 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 人口规模 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 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 每万人拥有医生数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半径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劳动力技能普及率 单位 亿元 元/人 % % % % 万人 % 床 人 % m/个 % 年 % % 基准值 现状 21.25 10625 31% 5% 67% 5% 20 35 13 20 95 >3000 40 9.1 22 29.2% 目标值 近期 远期 37 55 18500 23000 45% 70% 10% 30% 80 90 10% 18% 22 24 45 55 26 35 40 50 100 100 <2000 <1500 70 90 11 12.5 35 45 60% 80% 指标 类型 预期型 预期型 预期型 预期型 预期型 预期型 预期型 预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教育 指标

指标 大类 社会人文指标 大类 代码 2 指标 分类 生活 指标 公共 服务 指标 基准值 目标值 指标 类型 现状 近期 远期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6339 11000 18000 预期型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元/人 8440 15000 25000 预期型 生活用水集中供水率 % 75 90 95 约束型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面积 m2/人 0.57 0.8 0. 约束型 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m2/人 0.33 1.8 2.09 约束型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 m2/人 0.98 1.2 1.31 约束型 教育设施用地面积 m2/人 0.05 1.8 2.09 约束型 人均避难场所用地面积 m2/人 1.2 1.5 约束型 1.0 地区性可利用水资源 万m3 40930 40930 42130 预期型 万元GDP耗水量 m3/万元 380 260 150 约束型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m2/人 .17 120 149 约束型 农药使用强度 农用地膜回收率 化肥施用强度 镇区人均公共绿地 kg/hm2 % kg/hm2 m2/人 2.5 80 250 0.57 1.5 95 160 12 1.0 98 100 25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指标名称 单位 资源指标 3 水资源 指标 土地资 源指标 生态 指标 环境指标 4 污水 指标 垃圾 指标 大气 指标 声环境 指标 旅游发展指标 人员交流 镇区污水处理率 一池三改率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垃圾集中处理率 空气质量优良率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游客人次数 景区、景点数 出外打工人数 外来打工人数 % % % % % % % 人次/年 个 人 人 0 30 60 30 60 100 90 150 36 22000 5000 80 80 85 60 85 100 95 95 90 95 80 95 100 100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约束型 开放度 指标 5 200 400 预期型 50 70 预期型 20000 15000 预期型 20000 50000 预期型

附表2 村庄公益性公共设施配置标准表

网点等级 1 2 行政管理 教育科研 村(居)委会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3 文化体育 老年人活动中心 广播站 文化活动室 室外健身设施 室外球场 4 医疗卫生 卫生分院 卫生室 中心村 一级中心村(0.4-0.6万) 二级中心村(0.3-0.4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层村 (0.3万人以下) ● ○ ● - ● ○ ● ● ● - ● 5 6 邮电金融 商业服务 银行、储蓄所 社区服务 日杂用品 综合修理 ○ ○ ● ● ● ● ○ ○ ● ● ● ● - ○ ● ● ● ○ 7 8 市政公用 农贸市场 公共厕所 市场

附表 3 各类公共设施人均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中心村 一级 0.2-0.8 2-5 1.3-1.6 0.6-0.7 3.0-3.5 二级 0.15-0.5 2-5 1.0-1.3 0.6-0.7 3.0-3.5 基层村 0.2-0.5 1.5-3.5 1.0-1.3 0.3-0.5 1.5-3 序号 1 2 3 4 5 公共设施类别 行政管理 教育科研 文化体育 医疗卫生 商业服务

附表4 村镇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文化活动室 ● ● ● ● ● ● ● ● ● ● ● ● ● ● ● ● 室外建设场 ● ● ● ● ● ● ● ● ● ● ● ● ● ● ● ● 室卫卫外生银生球分行 室 场 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区小型综合服超市 修理 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共厕所 ● ● ● ● ● ● ● ● ● ● ● ● ● ● ● ● 农贸市场 ● ● ● ● ● ● ● ● ● ● ● ● ● ● ● ● 中心镇 副中心 一级中心村 二级中心村 一般村 崖城镇区 梅东 梅西 梅联 南山 抱古 赤草 北岭 盐灶 长山 镇海 凤岭 雅安 海棠 三更 三公里 居委会 ● ● ● ● ● ● ● ● ● ● ● ● ● ● ● ● 幼儿园 ● ● ● ● ● ● ● ● ● ● ● ● 老年小中广播活动学 学 站 场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5 公益性公共建筑项目配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目 村(居)委会 幼儿园、托儿所 文化活动室 老年人活动中心 卫生室 篮、排球场及健身场地 文化宣传栏 公厕 设置条件 村委会所在地设置 可单独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 可单独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 可结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置 可单独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 可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 可与村委会、文化室、村口结合设置 可单独设置、也可于其他公共建筑结合设置 建设规模 300-600m2 —— 不小于50 m2 —— 不小于50 m2 不小于150m2 的用地 长度不小于2.5m 每座不小于30 m2

附表6 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序号 1 2 3 4 项目 农贸市场 日用超市 杂货店 综合修理铺 一般村 —— 30-100 m2 不小于20 m2 —— 中心村 800-1600 m2 100-500 m2 不小于30 m2 不小于50 m2

附表7 镇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城市总用地 其中 其中 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E1 E2 H2 H4 Ha Hb 水域 农林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 特殊用地 沙滩 发展备用地 4625.35ha 2670.29 ha 1955.06 ha 483.458 ha 1077.91 ha 54.54 ha 2.66 ha 58.86 ha 277.63 ha 100% 57.73% 42.27% 10.45% 23.30% 1.18% 0.06% 1.27%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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