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对我公司管段内的桥涵混凝土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砼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满足高速公路桥涵混凝土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合同段内的桥涵混凝土工程施工。 三、职责:
1.主管工程师:认真阅读、审图、理解和掌握设计标准和设计要 求,依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放样工作。
2.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认真领会和掌握技术交底和规范规程规章的要求实施。
3.砼作业班长:按技术交底和试验要求搞好砼配料、拌制、运输、浇注、振捣和养护工作,严把五关质量,搞好砼施工。
4.搅拌机操作司机、运输车司机、振捣工等,严格执行各种机械操作规程,按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5.材料员:按技术部门提出的物资供应计划采购合格产品(并随带检验资料)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产品禁止进入现场或采取隔离措施,并加以标识。
6.试验员:按工作职责的要求及时搞好各项检验和试验工作,及时积累有关资料。
7.质检工程师:按规定认真做好对砼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四、本作业指导书引用的规范: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 041-2000
2、《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J 023-85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1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071-98 五、施工机具配备: 序 号 1 2 3 4 5 机械名称 混凝土搅拌站 装载机 自卸汽车 混凝土运输罐车 汽车吊车 规 格 600L 2L—40 5T 3m3/6m3 QY—12/16 数 量 2 套 3台 3辆 2/1辆 1/1台 六、原材料的一般要求: (一)水泥
1.拌制砼用的水泥,应根据砼结构或构件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工程需要,分别选用附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不宜用于有特殊要求或重要工程的混凝土。
2.水泥的标号应根据所配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选定。
3.钢筋混凝土和有抗冻、抗磨、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应采用低于425号的水泥。
4.用于重要工程的水泥,或对水泥质量有怀疑,以及水泥出厂日期逾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一个月)时,应按批(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当不足500T或200T时也按一批计)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适用。
5.水泥储运过程中,应附合下列规定: (1) 装运水泥的车应有棚盖。
(2) 贮存水泥的仓库应在地势较高处,周围应设排水沟。 (3) 袋装水泥在装卸、搬移过程中不得抛掷。
(4) 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分批堆垛,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5~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2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2.0m。堆垛应架离地面0.2m以上,并距离四周墙壁0.2~0.3m,或留一通道。
(5)水泥应先进先用。
(6)水泥不得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应上盖下垫。 (7)所有进场合格水泥应按规定进行标识。 (二)细骨料
1.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砂,或用硬质岩石加工制成的机制砂,
2.天然砂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及坚固性指标和对天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均应按《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的规定试验,且符合规定。
3.拌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中砂;当采用粗砂时,应提高砂率,并满足混凝土和易性要求的水泥用量;当采用细砂时宜降低砂率,并应保证混凝土强度;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4.海砂、山砂、机制砂的采用应符合《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的规定。
5.运抵工地的细骨料应按不同产地、规格、品种等条件分批贮存,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取样试验,按批提出试验报告,为本批细骨料的技术依据。而且应按规定成堆并标识。
(三)粗骨料
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卵石或两者的混合物。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板厚的1/2或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也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且不得超过100mm。
2.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3.粗骨料的强度(可用岩石的抗压强度或压碎指标值表示)。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要求。
4.粗骨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控制在规范允许值之内。
5.运抵工地粗骨料的贮存与检验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按要求来堆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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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
1.拌制和养护混凝土用的水,宜采用饮用水。
2.当采用其他来源的水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规定进行检验。
3.水中所含有害物质应符合《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的规定。 (五)外加剂
1.混凝土可按其不同要求分别掺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外加剂。 2.外加剂在掺用前应经试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溶液配制方法和最佳掺量。在掺用过程中应调拌均匀,并定期进行检查。
3.当混凝土内掺用含氯盐类外加剂时,氯离子含量(按水泥重量百分率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素混凝土不得超过1.8%。
(2)处于干燥环境,常年有水或埋于地下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0.3%。 (3)处于干湿环境交替状态或常年处于相对湿度大于80%空气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0.12%。
(4)钢筋混凝土桥跨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不得掺用含氯盐外加剂。 4.混凝土掺入外加剂后的凝结速度,应适应混凝土运输和浇注的需要。 5.掺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4%~6%,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宜超过5min,也不宜少于3min。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振捣时间不宜超过20s。引气剂不宜用于蒸汽养护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
6.运抵工地的外加剂应分类,分批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场所,妥善保管和标识。
七、施工操作细则: (一)配合比
1.混凝土理论配合比应根据设计的砼强度等级和原材料质量检验结果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4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以及混凝土施工和易性等要求确定。对有抗冻、抗渗等特殊要求的砼,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混凝土施工开盘前,尚应将理论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并具有砼配料单。
2.混凝土理论配合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55)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配确定。
3.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及砼强度标准差,砼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坍落度的选用等均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二)拌制
1.混凝土应使用机械拌制。
2.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投料计量装置,应定期检验。
3.拌制混凝土所用各项材料应按重量投料。每盘混凝土材料的标量 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和干燥状态的掺和料 ±1% (2)粗、细骨料 ±2% (3)水、外加剂溶液 ±1% 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两天施工应增加测定次数。
4.使用机械搅拌时,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拌起至开始卸装时止,延续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制式搅拌机 1min (2)自落式搅拌机 2min 当掺用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宜延长;
采用分次投料搅拌工艺时,搅拌时间应按工艺要求办理。
当采用其他形式的搅拌设备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或经试验确定。
(三)、运输
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塌度损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5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失过多等现象。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注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运输砼设备的内壁应平整光滑,不吸水、不漏水,并应经常清除粘附的混凝土。必要时,应对运输设备加盖或保温。
3.运输混凝土的道路、车道板或行车轨道等设施,应平顺、牢固。 4.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或车道板的纵坡不宜大于15%。
5.用吊斗(罐)运输时,吊斗(罐)出口到承接面间的高度不得超过2m。吊斗(罐)底部的卸料活门应开启方便,并不得漏浆。
6.用机动车运输砼时,道路应平坦,且混凝土的装载厚度不应小于40cm。 7.混凝土在倒装、分配或倾注时,应采用滑槽、串筒或漏斗等金属类器具。当采用木制器具时,应内衬铁皮。
8.混凝土运输的允许延续时间不宜超过下表:
从搅拌机倾出时的砼温度(0°C) 运输允许延续时间(min) 20—30 10—19 5—9 45 60 90 (1)表中使用于初凝时间不早于1h的水泥所拌制的砼。当用快硬水泥时,其运输允许延续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及施工条件确定。
(2)当掺用外加剂与掺和料时,运输允许延续时间应根据试验确定; (3)测量砼温度时,应将棒式温度计尾端插入砼内50~100mm,量测时间3min以上,然后读取温度。
(二)浇筑
1.在浇筑混凝土前,地基面应予清除,、并应采取防、排水措施,按有关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对干燥的非粘性土基面,应用水湿润;对未风化的岩石,应用清洗,但其表面不得积水。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6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2.浇筑混凝土前以及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钢筋骨架、预埋件及梁支座等加以检查。当发生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 模板的高程、位置及截面尺寸,施工的预留拱度。 (2) 模板、支架、支撑、支柱等结构的可靠程度。 (3) 拆卸支架器具(如木楔、砂筒等)的装备状态。
(4) 桥梁支座、锚定螺栓、压浆管、塞子等预埋件的安装位置和高程。 (5) 钢筋骨架的安装位置。 (6) 脱模剂涂刷情况。
3.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清除干净;木模板应用水湿润,但不应留存积水;当模板有缝隙和孔洞时,应予堵塞,不得漏浆。
4.混凝土浇筑时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当自由倾落高度超过2m时,应采取用滑槽、串筒、漏斗等器具或通过模板上预留的孔口浇筑。
5.浇筑混凝土时应分层进行,其分层厚度(指捣实后的厚度)应根据拌制能力、运输条件、浇筑速度、振捣能力和结构等条件决定,也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的浇筑层厚度
振捣方法 插入式振捣 表面振捣 无筋或配筋稀疏结构 配筋密列的结构 附着式振捣 人工捣固 6.采用机械振捣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插入式振捣器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且插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7页共11页 浇筑层厚度(cm)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25 15 30 20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宜为5-10cm。
(2) 表面振捣器的移动距离应能覆盖已振捣部分的边缘。
(3) 附着式振捣器的设置间距和振捣能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与模 板紧密连接。
(4) 机械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线、钢筋和预埋件。
(5) 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为20-30S,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 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
(6) 当采用振动台振捣时,应预先作工艺设计。
7.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当因故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宜缩短。对 于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其允许间歇时间不应超过2h;当温度高达30℃左右时,不应超过1.5 h;当温度低至10℃左右时,可延至2.5 h。对于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其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环境温度、水泥性能、水灰比和外加剂类型等条件通过试验确定。
当允许间歇时间已超过时,应按浇筑中断处理,同时应留置施工缝,并作出记录,施工缝的平面应与结构的轴线相垂直,施工缝处应埋入适量的接茬片石、钢筋或型钢,并使其体积露出前层混凝土外一半左右。
8.在混凝土施工缝处接续浇筑新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层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1.2Mpa。
(2) 施工缝处的水泥砂浆薄膜、松动石子或松弱混凝土应凿除,并 应用水冲净、湿润,但不得存有积水。
(3)新混凝土浇注前,宜在横向施工缝处先铺一层厚约15mm并与混凝土灰砂比相同而水灰比略小的水泥砂浆(竖向施工缝处可刷一层水灰比为0.3左右的薄水泥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比新浇混凝土减少10%,然后再持续浇注新层混凝土。 (4)施工缝处的新层混凝土应捣实。
9.关于桥台、桥墩、钢筋混凝土框架之施工缝的留设: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8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1)桥台、台身一次浇筑至托盘下缘,即留设施工缝、托盘、台帽及胸墙、耳墙均一次性连续浇筑。
(2)桥墩、墩身一次连续浇筑。
(3)钢筋混凝土框架箱涵、主体框架分两次浇筑,第一次浇筑底板及下梗肋混凝土,当底板(包括下梗肋)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50%后,再绑扎上部钢筋浇筑上部的墙及顶部混凝土。
10.梁和板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留施工缝。
11.梁体混凝土应在全梁范围水平分层连续浇筑。当梁的平面面积较大时,也可采用斜向分段、水平分层的方法连续浇筑。
1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混凝土表现出现析水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但不得扰动已浇筑的混凝土。
(2)作好混凝土浇筑记录。 (五)、养护
1.混凝土浇筑后应根据气候条件,最迟不超过12h即覆盖和洒水,直至规定的养护时间。操作时,不得使混凝土受到污染和损伤。
2.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对混凝土洒水养护。
3. 混凝土的洒水养护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洒水次数应以混凝土 表现保持湿润状态为度。 相对湿度 水泥品种 <60% 60%-90% >90% (干燥环境) (较湿环境) (潮湿环境)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14天 7天 可不洒水养护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 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21天 14天 可不再洒水养护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9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4. 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5. 当新浇筑的混凝土与流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相接触时,应采取临 时防护措施,直至混凝土获得50%以上的设计强度为止,且不得少于7天。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临时防护措施应延续到混凝土获得75%以上的设计强度为止,并不得少于10天。
6.采用覆盖养护时,应将刚浇完的混凝土表面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塑料布内应具有凝结水,并经常检查。
7.新浇筑混凝土的强度未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表面来往行人,堆放机具或架设上层结构用的支撑和模板等设施。 八、质量验收标准:
(一)、保证项目
1.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外加剂以及拌制、运输、浇筑、养护等要求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的有关规定。
2.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二)基本项目
1. 混凝土表面光滑平整,不得有蜂窝、麻面和露筋。 合格:局部出现少量蜂窝、麻面或露筋。 优良:表面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和露筋现象。 检验数量:检查总浇筑次数的20%,并不得少于3次。 检验方法:观察或敲击。 2. 混凝土接缝处不得有夹渣缝。
合格:局部有夹渣缝,但经修复后不影响外观和使用。 优良:无夹渣缝。
中铁四局集团杭州湾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第10页共11页 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十合同段 桥涵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检验数量:检查总浇筑次数的20%,并不得少于3次。 检验方法:观察。 九、施工注意事项
1. 浇筑混凝土所使用的水泥,对于一单位工程应使用同厂家、同品种 的水泥,使完成的墩、台身等构筑物整体外观颜色一致,美观。
2.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应结合工程特点,按关于特殊混凝土的规定组织施工。
3. 墩台顶帽施工前后均应复测其跨度及支承垫石标高。施工中应确保支承垫石钢筋网及锚栓孔位置正确。垫石顶面要求平整,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4. 墩台施工完毕后,应对全桥进行中线、水平及跨度贯通测量,并用墨线划出各墩台的中心线、支座十字线、梁端线以及锚栓孔的位置。暂时不架梁的锚栓孔或其他预留孔,应排除积水将孔口封闭。
5. 若混凝土养护采用涂刷养护剂时,养护剂应经过试验确定,并制定操作工艺。
6. 混凝土拆模必须在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或符合规范规定时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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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合同段项目部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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