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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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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案件代理词的书写格式为: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建议。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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