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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一方不到庭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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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处的判决为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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