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因债务申请破产会怎样

因债务申请破产会怎样

来源:步遥情感网

申请个人破产后债务应当清偿。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经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予以清偿;

3、对于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的,企业注销后可以不再偿还。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四条 人民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自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