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些危险品禁止带上轨道交通

哪些危险品禁止带上轨道交通

来源:步遥情感网

法律分析: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的等危险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门依法处理。城市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则的行为的投诉。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城市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则的行为的投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城市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