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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包方拖延不给分包方办理结算怎么办

来源:步遥情感网

如果总包方拖延不给分包方办理结算,办法如下:

1、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在诉讼或仲裁中可以将总包人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将甲方作为第三人;

2、也可以将甲方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将总包方作为第三人;

3、也可以将总包人和甲方同时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进行诉讼或仲裁。

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为:

1、起诉:需要提交诉讼状;

2、 立案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

3、 排期开庭:对立案后的案件进行排期开庭;

4、开庭审理;

5、 宣判。

如果双方的分包行为是合法的,则可以依据双方的分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起诉总包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被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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