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集的证据即可。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收集的录音录像等证据短信聊天记录,qq、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手机保存的、或者在营业厅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证人证言(注意该证人与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对方承认的书面陈述照片影像资料还有其他的合法途径采集的证据。注意,采集方式一定要合法,否则会被排除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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