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私藏弹药罪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具有非法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等情形的行为,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一、改装射钉怎样不判刑
如果达到刑法规定的支标准则会依据刑法进行惩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按照法律法规,射钉不属于管制器械,非法制造(改装)支,已构成非法制造支罪。未造成危害后果,可以从轻处罚并予以适用缓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介绍、弹药、爆炸物的,以、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二、持有1只支如何判刑
持有1只支判刑需根据支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气就不构成犯罪,如果是军用支,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5、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如何处罚
一、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介绍、弹药、爆炸物的,以、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