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后,户口迁移是自愿的,男方可以迁入女方,女方可以迁入男方,也可以不迁移。这是自由意志,没有强制性规定。婚后不迁户口的,可以保持户籍前的状态不变。要迁户口,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出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区县审批;
3、审批后,将户口迁移证明带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女方落户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