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欠钱不还,报警管用吗

欠钱不还,报警管用吗

来源:步遥情感网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可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可以走诉讼途径或者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

一、别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报警寻找。但是欠钱不还实质是属于民事案件的,通常情况下警方会进行调解但是不会立案。债权人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没办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只要公告时间一到,不管被告有没有看到该公告,都会视为已经送达。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欠钱不还需到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诉讼。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应按以下标准进行确认:

一、级别管辖

除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由中级人民、高级人民、最高人民审理的案件,一般案件的一审应由基层人民审理。

1、一审由中级人民审理的: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2、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