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管理考核办法(2)
公园管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园整洁有序,特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如下:
一、出勤考核:
公园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扎堆聊天、玩忽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有事一定要向上级领导请假,在上班期间要穿着工作服。
二、工作考核:
公园管理人员应将保证公园秩序、市民游园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加强日常巡逻力度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如发现井盖缺损、设施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维修;如发现有在湖面滑冰、游玩的游客要及时劝告并阻止;如发现警示牌破损的一定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如发现游客有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等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如发现有非法设摊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开荒种地、结网捕鱼、聚众、非法集会等影响公园秩序的情况,应立刻劝阻并及时上报。若有不听劝说的游客一定要拍照取证,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发现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尽到以上管理职责的,每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工资50—200元。
三、卫生考核:
1、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保持公园的清洁卫生,确保保洁区域内无垃圾杂物、道路无杂草淤泥,做到路面无烟蒂、无纸屑、果皮、垃圾;
2、警示牌、导游牌、宣传栏每天都要进行保洁,如发现有破损现象一定要及时上报(尤其是警示牌,如发现警示牌破损或警示语字迹不清一定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要做到路面、广场无积水、积雪; 4、要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法,要做到随时垃圾清扫及时,一经发现卫生工作不合格的,每次罚款50元。未按要求完成突击性清扫任务
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200元。
四、巡更考核:
公园管理人员每日需按照规定路线进行巡更打点,白天每1小时巡逻一次,每日至少巡逻10次。每周上报巡更记录,巡更记录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少巡、漏巡现象,少巡一次扣除工资50元,漏巡一个点扣除工资10元。
五、工作情况汇报考核:
公园管理人员组长每周一要准时交公园巡查每日工作情况汇报表及每周工作情况总结,将每天的工作情况要如实填写,不可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给予批评并扣除当月的组长代理费。
备注:
1、以上的罚款在工资中直接扣除;
2、没有达到考核标准被通报后,要按照要求迅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的,将以该项扣费额度的上限实行处罚;
3、公园按照该办法规定在一年之内对管理人员实施过四次或四次以上处罚的,将在年度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4、在对游客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导时一定要文明劝导,不可与游客发生吵架、动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