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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职责

来源:步遥情感网
事处(乡、镇)职责

(一)负责居民区日常卫生的统一管理; (二)建立健全居民区卫生管理机构,做好居民区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四)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组织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六)督促社区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清除“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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