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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系统管理规范(1)

来源:步遥情感网
神华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

公司

二次回路系统管理规范

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 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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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二次回路系统运行规范 ............................................... 3 二次回路系统检修规范 .............................................. 19 附录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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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系统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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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本规范得主要参考依据:

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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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二次回路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4 第一章 总 则.............................................................................................................. 6 第二章 二次系统的验收和投运.................................................................................. 6 第三章 二次回路的运行维护.................................................................................... 15 第四章 直流系统的运行操作....................................................................................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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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二次系统设备的验收、运行、维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结合公司所辖电网实际运行情况而制定的。 第三条 本规范规定了直流电源系统及相关二次回路设备验收标准、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条例。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科室、区队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二次系统的验收和投运

第一条 文件资料验收

1.1 设计或变更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1.2 设计或变更的证明文件。

1.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1.4 安装技术记录。 1.5 电气试验记录。 1.6 备品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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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蓄电池组的验收 2.1 蓄电池组外观的检查

2.1.1 检查铭牌和合格证是否清晰、符合标准。

2.1.2 检查蓄电池组的型号、规格、阻燃性能是否满足要求,生产日期、品牌、容量是否符合要求,编号是否正确,是否粘贴整齐牢固。

2.1.3 检查蓄电池正负极性是否正确,检查极性及端子是否有明显标志。

2.1.4 检查各蓄电池是否无裂纹、无变形以及密封性良好。 2.1.5 检查极柱是否无变形、损坏或腐蚀,排气阀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破损,无酸雾逸出。

2.1.6 检查蓄电池组的安装是否平稳、均匀、整齐,表面是否清洁干燥无污迹,连接是否合格。 2.2 蓄电池架的检查

2.2.1 检查蓄电池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组每层安装应不超过两列。

2.2.2 蓄电池架牢固可靠,是否可靠接入地网,接地网处是否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 2.3 蓄电池引出电缆的检查

2.3.1 检查引出电缆正负极性的标注是否正确。引出电缆正极标褐色,负极标蓝色。

2.3.1 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线不应公用一根电缆,引出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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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铠装阻燃电缆。两组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的电缆通道。

2.3.1 蓄电池组的同层蓄电池采用有绝缘护套的连接条连接,不同层的蓄电池间采用电缆连接。

2.3.1 检查电缆接头是否有锈蚀,检查电缆孔是否封堵良好。 2.4 蓄电池组一致性的检查

2.4.1 检查蓄电池组浮充时,单体蓄电池电压偏差值是否符合要求。

2.4.2 检查蓄电池组开路运行时,蓄电池组最大最小电压差值、蓄电池组正负极对地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条 蓄电池管理单元的验收

3.1检查记录蓄电池管理单元的软件版本,测量单体电压和蓄电池组电流是否准确。

3.2检查蓄电池管理单元是否能够实时测量蓄电池组电压、蓄电池组充放电电流、单体蓄电池端电压、特征点温度等参数。

第四条 直流屏的验收

4.2 检查柜体查柜体安装是否整齐,固定可靠,框架无变形,漆层是否清洁无损,接地是否牢固良好,开启门是否用裸铜线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4.3 直流屏电器安装的检查

4.3.1 检查元器件及附件的质量以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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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检查直流屏上各电器的名称、型号以及运行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4.3.3 检查熔断器规格,自动开关整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4 检查直流屏上信号是否显示正确,工作可靠。 4.4 直流母线及二次回路的检查参照本章第七条。 4.5 检查两路交流输入开关是否取自不同段交流母线,检查交流电源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4.6 检查模块电流、电压是否显示正常。在监控器失去作用后,检查系统是否可在浮充状态下工作。分合模块开关,检查模块是否工作正常。

4.7 检查硅降压回路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自动调压功能和手动调压功能是否正常。

4.9检查监控单元的菜单切换功能和定值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改变浮充定值及设置均充时,监控器应工作正常。 充电机开停机操作正常。

检查监控单元的模拟量采集功能是否正常。 检查定时启动均充及事件记录功能是否正常。 检查通讯功能的连接以及端口设置是否正确。 检查GPS对时功能是否正常。

检查馈线断路器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是否正常。 绝缘监察仪的检查

检查软件版本和整定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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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直流母线接地时,监察仪检测功能是否正确,是否有声光报警。

检查馈线支路接地时,监察仪是否检测正确。 检查控制母线电压异常时,监察仪是否检测正确。 绝缘监察仪故障时,应能发出报警。 绝缘监察仪平衡桥接地点应可靠接地。 第五条 直流电源系统的重点检查、试验项目

1.1.1 根据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重点对直流电源屏(包括充电机屏和馈电屏)中设备的型号、数量、软件版本以及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设备有: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硅降压回路、绝缘监察装置、蓄电池管理单元、熔断器、直流断路器。

1.1.2 检查蓄电池组的型号、容量、蓄电池组电压、单体蓄电池电压、蓄电池个数以及设备制造单位。

1.2 检查直流电源屏和蓄电池组的出厂报告、合格证、图纸以及技术说明书是否完备。

1.2.1 检查直流电源系统接线图、操作导则、设备定值清单、硅降压回路试验报告、绝缘监察仪每支路试验报告、设备材料表、主要元器件说明书及蓄电池出厂充放电记录、每只蓄电池内阻参数、蓄电池阻燃特性型式试验报告等。 1.2.2 检查装箱记录与开箱记录是否一致,同时检查是否有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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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检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草图是否完整、正确。

1.4. 检查直流电源屏、蓄电池组(包括蓄电池管理单元)现场调试报告和安核容试验记录、装记录是否完整、正确。 检查绝缘试验、均流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充电装置的稳流精度、稳压精度以及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

检查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硅降压回路全容量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蓄电池容量、蓄电池内阻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5.3.12.1直流供电网络总体配置的检查

检查直流馈线空开投/退表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检查现场直流馈线屏是否与直流空开投/退表一致。 检查是否有不应当接入直流系统的负荷。 检查直流两段母线是否负荷均分。

直流馈线应采用铜芯电缆,运行时电压降不得大于直流标称电压的5%。

直流电源系统应采用具有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 环形供电网络干线或小母线的二回直流电源应分别经直流断路器接入两段直流母线,正常时为开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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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间隔单元控制电源与保护装置电源直流供电回路应在直流馈线屏处分开。

系统双重化的两套保护与断路器的两组跳闸线圈一一对应时,每套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控制回路直流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

110kV及以下线路,其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110kV主变,其各侧后备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相应侧断路器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 第六条 直流电源系统的投运

6.1 已组织进行书面和现场双重技术交底,对相关备品备件、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工器具完成移交;

6.2 投运前必要的试验项目、数据符合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6.3 投运过程蓄电池、充电装置和直流屏内相关部件运行良好,无异常,直流屏内各装置显示、指示正确。

6.4 设备投运成功后的一个月内应加强监视,增加巡视次数。 第七条 二次回路的验收 7.1 相关元器件的检查

7.1.1 电器元件是否良好,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线是否牢固。

7.1.2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1.3 压板是否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是否有足够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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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信号回路的信号灯、电铃、电笛等是否工作可靠、指示正确。

7.1.5 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是否可靠接地。

7.1.6 带有照明的封闭式盘、柜应照明是否充足。 7.2 端子排及直流母线的检查

7.2.1 端子排是否完整,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7.2.2 端子应有序号,端子排是否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是否大于350mm。

7.2.3 回路电压超过400V者,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并涂以红色标志。

7.2.4 强、弱电端子是否分开布置;当确有困难时,是否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子隔开或设加强绝缘的隔板。

7.2.5 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是否设置一个空端子隔开。

7.2.6 电流回路是否经过试验端子,试验端子是否接触良好。 7.2.7 接线端子与导线截面是否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7.2.8 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是否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7.3 二次回路接线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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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是否按图施工,接线正确。尤其各电压回路相序、正负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3.2 配线是否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是否良好,无损伤,二次回路接地是否设专用螺栓。

7.3.3 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是否牢固可靠。 盘、柜内的导线是否有接头,导线芯线是否有损伤。

7.3.4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编号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晰不易脱色。

7.3.5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是否超过2根。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是否有平垫片。 7.3.6 用于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是否采用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有适当裕度。

7.3.7 使用于控制等逻辑回路的控制电缆,是否采用屏蔽电缆。其屏蔽层是否按设计要求的接地方式接地。 7.4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的检查

7.4.1 引入盘、柜的电缆是否排列整齐,编号是否清晰,固定是否牢固。

7.4.2 盘、柜内的电流回路是否采用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是否大于等于2.5mm2;其它回路截面是否大于等于1.5mm2(对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用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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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可采用不小于0.5mm2截面的绝缘导线)。

7.4.3 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钢带是否切断、接地,切断处的端部是否扎紧。

7.4.4 盘、柜内的电缆芯线配置是否规律得体,无交叉现象,备用芯长度是否留有适当余量。

7.4.5 强、弱电回路是否使用不同回路电缆。 第 二次系统的投运

8.1 已组织进行书面和现场双重技术交底,对相关备品备件、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工器具完成移交。

8.2 相关检测、试验数据合格,有可以投运的明确结论。 8.3 确保二次回路及相关一次设备无人工作

8.4 投运过程,直流电源系统、相关监控系统等均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8.4 二次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应加强监视,增加巡视次数

第三章 二次回路的运行维护

第一条 对二次回路系统定期维护工作应纳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第二条 运行人员发现的二次回路系统缺陷,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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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应按附录2规定的项目、方法及要求进行检查、测试,以便准确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四条 直流电源的运行维护

4.1 220V直流系统正常运行电压为230V,变化范围为225~235V;异常情况下不许低于额定值的80%,不高于额定值的110%.

4.2 蓄电池采用连续浮充电运行方式 ,检查每组电池的浮充电流、浮充电压是否正常。浮充电应保持每片电池的电压在2.2~2.3之间。

4.3 运行中蓄电池输出电压应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蓄电池容量下降后,应进行均衡充电。

4.4 蓄电池应每半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记录整组电压和各个标示电池电压。见附录3

4.5 二个直流电源并列,应符合下列条件:极性相同、电压相等。当两个直流系统的母线并列运行时,只允许投入一套绝缘监视装置。当两组直流母线均有接地信号时禁止将母线并列

4.6 蓄电池室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0℃范围内,且通风良好,蓄电池应在35℃以下,温度高于此值时要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4.7 蓄电池本体完好,无剥落、弯曲、裂纹、膨胀、硫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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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电解液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颜色透明,无杂质 4.8 若发现电池损伤,电解液泄露、电池温度异常等现象,通知检修更换故障电池。

第五条 硅整流装置有“手动”、“自动—稳压”、“自动—稳流”三种工作方式。正常运行时应采用“自动—稳压”方式运行。 第六条 二次回路的运行维护

6.1 每班次应对二次回路系统巡视一次,检查压板、转换开关的位置以及各种信号灯与运行要求一致。

6.2 每月应检查主要回路连接点及端子是否有松动、发热、异味现象、继电器是否有异常声音

6.3 当设备处于检修状态时,应对相应设备的二次回路进行清扫,检查。

第四章 直流系统的运行操作

第一条 直流系统的一般操作原则

1.1 直流装置进行切换时,应先合后拉,防止直流电源消失,设备无保护运行。

1.2 直流系统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操作时,应先拉后合,防止向故障点送电。

1.3 放上或取下设备控制电源时注意防止正负极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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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直流回路发生接地或短路故障时,必须先排除故障才能进行合环操作。

第二条 直流系统操作规范 2.1 蓄电池组的一般投运步骤

(1)检查三相交流空气开关处于关断状态,“开/关机”及“均/浮充”按钮处于松开状。

(2)送400V工作段的直流充电柜交流电源。 (3)合上交流电源进线开关,交流电源指示灯点亮。 (4)合上电源模块面板上的空气开关和开/关机按钮,约5秒钟,电源模块面板上的工作指示灯点亮,电源模块工作,这时电源模块有输出,电源模块的显示器显示充电机输出电压及电流。

(5)合直流输出开关至充电母线,屏上的电压表及电流表能正确显示各部位的电压及电流。

(6)合上蓄电池开关及相应的馈线开关,系统正常运行 2.2 整流装置及蓄电池停运的一般步骤

(1)合运行充电直流母线联络刀闸至联络位置。

(2)松开电源模块面板上的开/关机按钮(弹出)并拉开三相空气开关。

(3)拉开待停直流电源柜刀闸。

(4)取下待停直流充电柜及蓄电池组的熔断器。 (5)拉开待停直流充电柜的400V交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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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系统检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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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系统检修规范编制说明

本规范得主要参考依据: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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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二次回路系统检修规范编制说明....................................... 20 第一章 总 则...................................................... 22 第二章 检修的一般规定.............................................. 22 第三章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24 第四章 检修项目及技术要求.......................................... 25 第五章 检修记录及报告编写.......................................... 37 第六章 检修后的投运................................................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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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二次系统设备的检修质量,使检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结合我公司所辖电网实际运行情况而制定的。

第三条 本规范规定了直流电源系统及相关二次回路设备检修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科室、区队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检修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二次回路系统设备自身的特点,其检修以运行维护、检测、故障处理等为主要手段。

第二条 改变二次回路系统接线时,应有相关记录,并在原有二次图纸上标明,必要时补发变更后图纸,经分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签字方可生效。

第三条 检修前后应进行设备评估 3.1 检修前评估

应根据设备种类、使用环境、运行年限、检测结果、缺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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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程度,以及运行和检修情况综合分析评估设备状况,确定是否检修以及检修内容、项目和范围。 3.2 检修后评估

根据检修结果对检修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同类设备的运行、检修提出建议。

3.2.1 检修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3.2.2 设备检修的技术和经济评价。 3.2.3 检修质量的评价。 3.2.4 设备检修后的状态评价。 第四条 检修人员要求

4.1 检修人员应熟悉电力生产的基本过程及二次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及结构,掌握二次系统系统设备的检修技能, 并通过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4.2 二次回路的检修工作负责人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连续从事二次回路检修工作三年以上,且应对检修变电站的二次回路系统运行情况较为熟悉者担任。 第五条 措施的编制

5.1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5.2 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领导签字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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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环境要求

6.1 检修现场应具备可靠的施工电源及充足的照明,保持通风良好,且应无可燃、有毒或爆炸性气体、液体,无引燃火种,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2 检修现场应能满足检修人员正常的活动空间,确保无误碰带电部位、误碰操作机构可能性,否则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6.3 检修工作应按照安装接线图进行,不得凭记忆工作。工作时,只能使用绝缘把手的工具,在无电压情况下进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在符合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规定下,才允许带电工作

第七条 检修后有试验需求的,应提前与试验单位联系妥当。

第三章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条 初步确定检修人员及估算检修工作持续时间。 1.1 检修工作一般应配备工作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足够的操作人员,必要时应邀请制造厂技术人员参加。

第二条 确认检修方案,主要包括:检修项目及进度;临时线路倒换的操作方案;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工序控制内容及标准;必要的图纸、资料;组织、安全和技术措施。 第三条 确认检修所需设备、工器具及主要材料,常用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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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见附录 A。

第四章 检修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一条 直流电源的检测

1.1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检测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1.2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检修前,应按附录2规定的项目、方法及要求进行检查、测试,以便准确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二条 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

2.1 新安装或整组更换电解液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运行的第一年,应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以后每隔(1~2)年进行一次。

2.2 新安装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在验收时应进行核对性充放电。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运行6年后应每年进行一次。

2.3 当有两组蓄电池时,应一组运行,另一组退出运行;如果仅有一组蓄电池时,可用临时蓄电池将运行的蓄电池倒换退出运行后,按照表4的要求进行核对性充放电。如果仅有一组蓄电池且不能退出时,则不允许进行全容量核对性放电,只允许放出额定容量的50%,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不得低于:防酸蓄电池1.9V,阀控蓄电池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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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充电前必须对蓄电池螺丝紧固情况重新检查一遍。 2.5 在充电期间应每隔(1~2)小时对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密度、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放电期间应每小时测量和记录蓄电池的电压、密度和温度。

2.6 充电过程防酸蓄电池电解液温度不应高于40℃,阀控蓄电池的温度不应超过35℃;若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减小充电电流,并采取其它措施。

2.7 蓄电池的初充电应严格按制造厂规定进行。 2.8 充电结束应将蓄电池擦洗干净后方可投入运行。 表4 蓄电池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及要求 设备 种类 检查内容 方法及要求 1)用I10电流值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100%; 2)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 3)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不得低于1.8V,电解液密度不得小于1.17(15℃时); 1、防酸核对4)充电结束前,蓄电池的电压和密度应保持3蓄电池 容量 小时不变,并且充入的容量应不小于放出容量的120%; 5)若经三次充放电蓄电池的容量还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则可认为该组蓄电池的寿命终结,应进行更换。 精选

设备 种类 检查内容 方法及要求 1、用I10电流值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100%; 2、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恒压→浮充电,反复充放(2~3)次; 3、放电过程中单体组合式蓄电池的端电压不得2、阀控核对蓄电池 容量 低于10.5V; 4、充电末期单个组合式蓄电池的端电压应达到13.8~14.1,并且充入的容量应不小于放出容量的120%; 5、若经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的容量还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则可认为该组蓄电池的寿命终结,应进行更换。

第三条 电解液的配制与注液

3.1 配制电解液所用的器具应用清水洗净,最后用蒸馏水冲洗。

3.2配制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并不停的搅拌散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3.3 用于搅拌电解液的工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用金属和木制材料。

3.4 当电解液温度超过80℃时应停止注入,并应采取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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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待温度降低后,方可继续配制。

3.5 在配制电解液的现场应准备碳酸氢钠水溶液或其它防护用品。

3.6 往蓄电池内注入电解液应加到蓄电池的上、下限位之间。 3.7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酸服、防酸靴,配制电解液时还应配戴护目镜。

第四条 蓄电池更换

4.1 个别故障蓄电池无法继续修复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予以个别更换;

4.2 当故障蓄电池数量达到整组蓄电池的20%及以上时,应更换整组蓄电池;

4.3 蓄电池组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及以上时,应更换整组蓄电池。

4.4 直流电源系统中的充电、控制、监测等装置绝缘性能老化、精度等技术性能下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且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更换。

4.5 直流屏整体绝缘老化、主要元器件故障频繁、且无法修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应进行更换。

4.6 蓄电池因单体容量不够需更换时,只能一次性全部更换,不能仅把性能指标不够的单体更换下来,否则因蓄电池的内阻不平衡而影响整组蓄电池组的性能发挥,从而缩短整组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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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当有两组蓄电池时应将被更换的蓄电池组退出运行后进行更换。如果仅有一组蓄电池时按照表2和表3的要求进行更换。

表2 防酸蓄电池更换及要求 项目 内容 方法及要求 外 1、外观 观 检 查 壳体应无变形、裂纹、损伤,密封良好、外观清洁;正、负极柱极性正确;防酸隔爆帽应完好,通气性能良好;极板无严重变形或受潮;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无锈蚀; 防酸蓄电池的温度计、密度计完好无损。 1)初充电期间应保证电源可靠,不得中断;充电过程中,防酸蓄电池的电解液温度不应高于40℃,镉镍蓄电池的电解液温度不应高于35℃; 2)防酸蓄电池的充电电流不得超过I10电流2、充1)初值,具体应参照制造厂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充放电 充电 电期间应严禁明火; 3)每隔(1~2)小时测量一次电压和电解液密度,并记录;当蓄电池端电压、电解液密度连续3小时及以上保持不变时,初充电结束;在电解液密度和高度调整完毕后,应再进行0.5小时的充电。 精选

项目 内容 方法及要求 1)首次充放电循环内,放电容量不得低于额定容量的95%; 2)放电 2)防酸蓄电池放电终结电压不得低于1.8V,密度不得低于1.17;镉镍蓄电池终结不得低于1V; 3)每隔(1~2)小时测量一次电压和电解液密度,并记录。 3)充1)充进去的容量不得小于放出容量的120%; 电 2)电压、电解液密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1)单体蓄电池电压偏差不宜大于整组蓄电池4)检查 平均电压的2%; 2)整组蓄电池中电压偏差大于2%的单体蓄电池的数量不应超过总数的5%,否则应对不合格蓄电池进行调整。 1)蓄电池放置的平台、基架及间距应符合设3、安装 1)蓄计要求; 电池2)蓄电池应安装平稳,间距均匀,排列整齐; 安装 3)连接条及蓄电池抽头的接线应正确,螺栓应紧固。 精选

项目 内容 方法及要求 1)在断开与蓄电池连接的情况下,用1000V2)蓄摇表测量正、负之间绝缘和正对地、负对地的电池绝缘应不低于10兆欧; 引线 2)电缆的引出线应标明正、负极的极性,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表3 阀控蓄电池更换及要求 项目 内容 方法及要求 壳体应无变形、裂纹、损伤,密封良好、外1、外外观检观 查 观清洁;蓄电池的正、负极柱必须极性正确,并应无变形; 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无锈蚀; 2、充放电 检查制造厂家充放电记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充放电 出厂的技术要求;进行核对性充放电,容量应满足要求。 蓄电池的内阻或电导测试 实际测试应与制造厂提供的阻值一致,允许偏差范围为±10%。 3、内阻或电导 精选

项目 内容 方法及要求 蓄电池放置的平台、基架及间距应符合设计1)蓄电要求;蓄电池应安装平稳,间距均匀,排列池安装 4、安装 2)蓄电池的引出线

第五条 充电装置更换

5.1 充电装置的更换是指磁放大型充电装置和相控型充电装置整机更换。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一般仅更换模块。 5.2 当有两套及以上充电装置时,应将被更换的充电装置退出运行后进行更换。如果仅有一套充电装置时按照表7的要求进行。

5.3 根据蓄电池容量、更换工作量、作业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接入临时充电装置的方案,在更换期间内蓄电池容量不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应接入临时充电装置。 表7 充电装置更换及要求 项目 内容 方法及要求 整齐;连接条及蓄电池抽头的接线应正确,螺栓应紧固。 在断开与蓄电池连接的情况下,用1000V摇表测量正、负之间绝缘和正对地、负对地的绝缘应不低于10兆欧;电缆的引出线应标明正负极的极性,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精选

项目 内容 1、回原充电装路检查 2、临时充电装置接入 3、拆拆除原充除 电装置 临时充电置接线检查 方法及要求 根据图纸、实际接线、电缆标识,查清接线,作好标记,必要时应绘制与实际相符的接线图。 1)选择满足实际运行要求的临时充电装置; 装置接线 2)临时充电装置接入前应核对正、负极性。 1)检查临时充电装置运行正常; 2)断开原充电装置的电源,并验明确无电压后,拆除有关接线。 1)装置就位、安装、接线、调试、验收、空载试运行; 2)完善屏内设备标识。 1)检查新充电装置运行正常; 2)断开临时充电装置的电源,并验明确无电压后,拆除有关接线。 4、安新充电装装 5、恢复系统运行

拆除临时充电装置 置安装 第六条 信号装置的检修 6.1 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的检修

精选

6.1.1 检查各继电器的接点状态。

6.1.2 检查绝缘监察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和返回电压。 6.1.3 试验模拟绝缘下降和金属接地时装置的工作情况。 6.1.4 当绝缘电阻降低15—25kΩ时,应发就地和远方信号。 6.1.5 此项工作每年应进行两次。 6.2 直流母线电压检测装置的检修 6.2.1 检查各继电器的结点状态。

6.2.2 高电压继电器定值为245V,低电压继电器定值为210V。 6.2.3 高电压继电器返回系数应为0.85—0.90,低电压继电器返回系数不应大于1.2。

6..2.4 试验检查电压高于245V或低于210V时,装置应准确动作,并发光字信号 第七条 二次回路的检修

7.1 二次回路应每年彻底清扫一次。

7. 1.1 清扫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检修人员做,人数不得少于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熟悉二次回路的特征及运行情况。

7.1.2 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清扫应戴手套。 7.1.3 清扫前应制订好工作程序,分工明确。 7. 1.4 带电清扫时工具应有可靠的绝缘把柄。 7.2 直流母线检修

7.2.1 检查直流母线是否清洁,是否有异物,对于污染较

精选

严重的变电站可每年清扫两次。

7.2.2 母线间应保持平衡整齐,母线固定良好,无松动现象 7.2.3 母线本身平整,无弯曲变形,过热痕迹及裂纹。 7.2.4 母线接头处接触紧密,应用0.05塞尺校塞,其接触面应大于80%,检修后在压接处涂一薄层导电膏。

7.2.5 直流母线着色,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油漆脱落,应补涂。

7.3 自动空气开关检修 7.3.1 开关本体无灰尘、污迹。

7.3.2 引线接触良好,无过热,螺栓无松动。 7.3.3 绝缘良好,各导电部位无过热现象。

7.3.4 开关在切断一次故障电流后,必须进行检修。 7.3.5 开关应能够正确脱扣。 7.4 按纽、信号灯具、端子排检修

7.4.1 检查按钮接点是否良好,引线螺丝是否紧固,是否有松动现象。

7.4.2 对于环境条件较差的场合,按钮应定期清洁和维修以防绝缘降低,造成漏电或短路事故。

7.4.3 信号灯具是否良好,引线是否老化,灯具电阻是否接近引线。

7.4.4 检查各端子排是否完整,引线有无松动及掉线,端子排有无炭化,在大修中应将端子号恢复清楚。

精选

7.4.5 端子排更换前,应确认电压、电流回路处于检修状态,否则应做好相关措施,同时应将各个回路作好标记,拆、接二次线应由同一人进行操作,并经负责人复查。 7.5 二次回路接线检修

7.5.1 对于未停电回路,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电压回路短路、电流回路开路。

7.5.2 直流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完整,保险器与插座接触良,否则应予以更换

7.5.3 二次回路的导线应无绝缘老化、过热变色的情况。如有绝缘不良,应及时更换。

7.5.4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回路接地应良好,严禁无接地或两点接地,否则应尽可能在控制屏处接地。

7.5.5 所有接线螺丝压接应紧固,无松动接触不良情况,如有螺纹损坏等现象,应重新压接。

7.5.6 更换电缆芯线时,不同截面的电缆芯严禁接入同一端子。

7.5.7 定期检查二次回路的切换片和压板情况,如锈斑较重或解除不良应予以更换。。

7.5.8 二次线应排列整齐,标号正确,字迹清楚,导线外皮无破损现象,否则应重新标记或更换。

7.5.9 二次线接线时,弯头方向与螺丝方向相同,线芯无损坏或断裂现象。

精选

第五章 检修记录及报告编写

第一条 二次回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应填写检修记录,整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的更换还应该编写检修报告,见附录4 第二条 基本要求

检修报告应包括:检修地点、检修项目、检修方案、检修结论、遗留问题、可否投运等

第六章 检修后的投运

第一条 二次回路的投运

1.1 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对检修工作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的外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验,同时还应再次与运行人员进行核实。

1.1.2 检查保护屏和控制屏上的标志以及继电器、辅助设备和切换设备(如操作把手、刀闸、按钮、灯具等)上的标志是否正确、清楚、完整,是否与图纸相符。

1.1.3 导线连接的方向套标志和电缆标志是否正确、完整、清楚,是否与图纸相符。

1.1.4 检查所有端子排以及继电器和其它设备上的接线是

精选

否连接可靠(应把全部螺丝紧一遍);如果拆除不同的导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所有应该连接的连接片包括连接端子,应全部连接好。

1.2 运或试投运前应确认所有安全措施均已拆除,系统恢复到检修前的初始状态,无人员触电及反送电风险,各项检修、试验资料均已完备且合格,系统具备试送条件。

1.3 工作票已终结,二次回路及相关设备无人工作或滞留。 第二条 直流电源系统的投运

2.1 投运前必要的试验项目、数据符合要求,且相应部分满足上述第一条。

2.2 检修、更换后的设备无缺陷,接线正确、紧固,标识正

确清楚。

2.3 投运后,所有数据、指示均在正常合格范围内。 第三条 直流电源系统及二次回路投运成功后48小时内,应加强巡视、作好记录。

精选

附录

附录1 蓄电池的充放电参数

1 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与充放电电流

蓄电池类别 防酸蓄电池 2 阀控蓄电池 12 镉镍蓄电池 1.2 1.0 C5 I5 6 1.8 5.25(1.75×3) 10.5(1.75×6) C10 I10 C10 I10 C10 I10 2 1.8 C10 I10 标称电压 (V) 放电终止电压 (V) 额定容量 (Ah) 充放电电流 (A)

2 事故放电电流及冲击电流。

蓄电池类别 镉镍蓄电池 阀控标称电压 (V) 蓄电池容量 (Ah) 20 40 1.2 100~500 ≥200 事故放电时间(h) 1 1 1 事故放电电流(A) 2.5I5 2.5I5 I10 冲击电流 (A) 22.5I5 7.5I5 8I10 2 精选

蓄电池 6 12 ≤100 ≤100 1 1 2I10 2I10 16I10 16I10

3 充电电压及浮充电压的调节范围

蓄电池种类 镉镍蓄电池 1.2 2 阀控蓄电池 6、12 备注 调节范围 充电电压 (90%~145%)U (90%~125%)U (90%~130%)U 浮充电电压 (90%~130%)U (90%~125%)U (90%~130%)U U-直流标称电压。

附录2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检测项目及要求

设备名称 项目 方法 要求 若端电压偏差超过标准值时应重点检查:充电电压和电流是否符合要求;电解液温度、密度是否符合要求。 若电解液密度偏差超过标准值时应重点检查: 蓄电池是否有过充电或欠充电情况;电解液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电解液液面高度是否在允许范 电解液的温度应保持在(5~35)℃之间,若超过规定范围,应重点检查: 室内或柜内通风或加温采暖是否正常; 1、电压 用万用表或直流电压表测量 防酸蓄电池 2、密度 用密度计测量 3温度 用温度计测量 精选

设备名称 项目 方法 要求 蓄电池是否存在短路或过充电等情况。 若内阻较高,则着重检查以下各项: 蓄电池的运行方式是否正确; 蓄电池电压和电解液密度、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 蓄电池是否长期存在过充电或欠充电; 蓄电池极板是否有硫化或电解液有杂质等情况; 重点应检查下列部位: 蓄电池极板是否有短路、弯曲、开路、断裂、有效物质严重脱落等现象,若有应及时更换; 蓄电池极柱表面是否有生盐现象,若有应及时擦拭干净,并涂凡士林; 壳体是否有滲漏现象,若有应进行封堵或更换; 极柱螺丝是否松动,若有应紧固; 环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若端电压偏差超过标准值时应重点检查: 1) 充电电压和电流是否符合要求; 2) 蓄电池壳体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若内阻较高,则着重检查以下各项: 蓄电池的运行方式是否正确; 2) 蓄电池电压和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 3) 蓄电池是否长期存在过充电或欠充电; 4) 运行年限是否超过制造厂家推荐年限。 若蓄电池壳体温度超过35℃时,应重点检查: 1) 蓄电池通风是否正常; 2) 蓄电池是否存在短路或过充精选

4、内阻或电导 用蓄电池内阻检测仪或其它设备测量 5、外观 1)外观检查 2)借助工器具 1、端电压 用万用表或直流电压表测量 阀控蓄电池 2、内阻或电导 用蓄电池内阻检测仪或其它设备测量 3、温度 用温度计测量

设备名称 项目 方法 要求 电等情况。 应重点检查的部位: 壳体是否清洁和有无爬酸现象,若有应擦拭干净,并保持通风和干燥; 壳体是否有滲漏、变形,若有应及时更换; 极柱螺丝是否松动,若有应紧固; 环境温度是否正常。 若交流输入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1) 输入熔断器是否熔断; 2) 上级电源是否正常。 若输出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1) 直流输出熔断器是否熔断; 2) 直流回路是否开路。 4、外观 1)外观检查 2)借助工器具 1、交流输入电压 2、直流输出电压和电流 用万用表测量 用万用表测量 外观检查 相控型充电装置 3、稳压 若稳压精度不在规定范围应重点将充电装置退出系统运行,切换检查: 到稳压状态,观察直流输出电压。 交流电压是否正常; 稳压精度是否需要调整。 将充电装置切换到稳流状态,检查直流输出电流。 若稳流精度不在规定范围应重点检查: 输出电流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稳流精度是否需要调整。 应重点检查的部位: 1) 各类表计应指示正确; 2) 相关部件是否完好; 3) 回路连接是否紧固。 若输入或输出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检查模块的交流输入电压; 检查输入和输出插头是否紧固; 检查模块的内部熔断器是否熔断; 模块均流不平衡度是否在5%范围内。 应重点检查的部位: 1)模块的运行、均流指示灯和故障灯应指示正确;若不正确应查明原因并处理; 模块的壳体应完好无损; 散热装置运行正常。 精选

4、稳流 5、外观 1) 用螺丝刀紧固 2) 检查指示表计 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交流输入和直流输出 用万用表测量 2、外观 外观检查

设备名称 项目 1、参数设置 方法 要求 若参数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修正参数。 若显示值和实测值不一致应重点检查和调整: 回路是否完好; 应调节监控装置内部相应的电位器。 若报警功能异常应重点检查: 检查报警定值是否发生变化; 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若不能自动转换应重点检查: 充电程序转换的设置参数是否正确;实际转换的时间是否正确; 3) 最终自动强行转换是否能实现。 若显示值和实测值不一致应重点检查和调整: 1) 回路是否完好; 2) 应调节监控装置内部相应的电位器。 检查监控装置的参数设置。 2、检测值 检查监控装置的显示值和实测值是否一致。 监控装置 3、报警信息 检查、试验报警功能 设置监控装置为恒流状态,将均充转浮充的时间设为最小,观察监控装置的自动转换程序的功能是否良好。 4、充电程序的功能转换 1、检测值 检查装置的显示值和实测值是否一致。 绝缘 在线 监测 装置 2、接地 试验 若报警信息不正确则应重点检查和试验: 试验回路是否正确、完好; 用规定阻值的电阻分别在合闸、接地试验电阻、接线是否完好; 控制的某一出线上进行正极接地绝缘在线装置是否完好; 和负极接地试验,观察报警信息。 传感器是否正常; 在线监测装置通道设置是否正确。 将转换开关分别切换到“正”或“负”的位置,分别检查正极或负极对地电压。 若指示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核对表计指示是否正确; 2) 回路是否接地,若有应立即消除。 1、测量正、负极对地电压 绝缘监察装置 2、接地 试验 用规定阻值的电阻分别在合闸、若不正确则应重点检查: 控制的某一出线上进行正极接地1) 试验回路是否正确、完好; 和负极接地试验,观察报警信息。 2) 接地试验电阻、接线是否完好; 3) 绝缘继电器是否完好。 精选

设备名称 项目 方法 要求 若切换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1)交流接触器是否完好; 2)切换回路是否完好。 1、交流切换装置 模拟自动切换 2、电压调节装置 1)自动调整 2)手动调整 若自动和手动不能调整应重点检查: 1)电压调节装置是否完好; 2)合闸母线电压是否正常; 3)若某个手动档位无输出或不正常的,应检查档位开关是否正常; 4) 如果控制母线电压偏离标称值,应调节调压装置的电位器; 5)若某一级或全部元件调节时电压无变化,此时应更换降压元件。 若调节端电池电压指示不正确时应重点检查: 调节器触头是否接触良好; 端电池引线连接是否可靠。 若装置动作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按钮、灯具、熔断器是否完好; 闪光回路是否正常。 若装置动作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电压监察装置的定值; 2)电压监察装置、回路是否正常。 若直流接触器动作不正常应重点检查: 1)主、辅接点接触是否良好; 2)接触器的线圈是否完好; 3)控制熔断器是否熔断; 4)回路接线是否完好。 若端电池分流电阻不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应重点检查: 1)手动或自动回路的电源是否良好; 2)手动或自动分流电阻的电压应与端电池的电压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调节分流电阻。 3、端电池调整器 直流屏内相关设备 手动调节 4、闪光 装置 5、电压监察装置 手动试验 模拟试验 6、直流接触器 外观检查及试验 7、端电池分流电阻 改变直流负荷或调整端电池个数。

附录3 蓄电池检查记录表

精选

型号 制造厂 安装日期 检查日期 1、外壳是否有裂纹、损伤和漏液外观 检查 现象 2、正、负极性是否正确 3、环境温度℃ 4、检查连接条、螺丝是否紧固、、 锈蚀 装置画面显示蓄电池电压值: 实测蓄电池电压值: V 实测单体蓄电池端电压(V) 序电序电序电号 压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序电序电序电序压 号 电压 V 号 压 号 压 号 压 1 2 3 4 5 6 7 8 9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号 压 号 压 号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精选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91 92 93 94 95 96 97 92 99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0 11 12 13 14 15 25 26 27 28 29 30 40 41 42 43 44 45 55 56 57 58 59 60 70 71 72 73 74 75 85 86 87 88 90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初充、放电、容量试验记录是否 合格 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是否齐全 负责人 备注

附录4 检修报告

检 修 报 告

精选

成员

安装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检修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

编 写 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 _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精选

检修项目 检修时间 检修 内容 检修 方案 备品、备件、图纸、资料移交清单 遗留 问题 检修结论 负责人 成员 精选

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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