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主要包括: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缴纳的工会经费;
2、工会组织的职业收入;
3、根据工会法的规定,行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4、各级、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补贴。
在基层工会中,工会资金支出的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工会建设和工会行政工作。在县级以上工会中,工会资金支出的范围还包括国际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规定,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注意事项: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