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申请中断或不可抗力而中止,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必须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工资纠纷等情况。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包括确认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非全日制用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和竞业纠纷。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情况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纠纷。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特定情况下,仲裁时效可能会中断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