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玉林市XX公司
乙方:兴业县XX公司
第一章: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双方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协议,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双方同意,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二章:协议宗旨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特许方、受许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条:受许方做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受许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
第三条:受许方不是特许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特许方的雇员和合伙人。
受许方不是作为特许方委托代表,受许方无权以特许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特许方在任何方面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四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受许方任何约束特许方或特许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特许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01月25日至2014年01月31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受许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特许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协议的书面请求,经特许方同意,可以续签《“雅马哈”摩托车兴业县特许经营协议书》
第四章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乙方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能在甲方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五章特许经营费用及分成
1、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25000元人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按年度根据个体经营净利,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时间定于每年12月31
日前。
第六章加盟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广西兴业县石南XX内开设“XXX”摩托车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
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热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章第一项规定的加明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
局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章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XXX”摩托车专卖店,必须经甲
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和“XXX”摩托车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章适用(更多请你搜索:)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旅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协议签约地人民裁决。
第九章通知及协助议备案
第一条:本协议所规定的“雅马哈”摩托车特许经营,受许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特许方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第二条:任何书面通知业务按本协议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及视为送达。
第三条:协议签署地为天津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第四条:受许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以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十章附则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方:受许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户名全称:户名全称: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