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关于工伤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不由当事人自制,有国家统一订制,申请人在人社局领取,按照表格内容对应填写。
①社保机构工伤保险部门(以下简称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工伤保险收文回执》(表二),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告知书》(表三)。
②材料收齐后,如申请人为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表四)核对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保险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如有证据(如邮寄回执或送达回执、录音、相片等)显示用人单位已收到工伤保险部门要求其举证的通知,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或举证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根据伤者提交的证据进行认定。
③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工伤保险受理告知书》(见表五);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表六)。
④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出具《工伤认定书》(表七)和《工伤职工医疗期告知书》(表八)并于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到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送达时可要求伤者、用人单位直接在认定书上签收或在《工伤保险文书送达回执》(表九)上签收。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形式。
二、公司关于办理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