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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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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挪用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一、挪用160万是否会判刑

挪用160万会判刑。挪用160万涉嫌挪用罪,而挪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情形,将被认定为挪用罪的严重情形,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构成要件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

2、行为对象是,包括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

3、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携款私逃怎么定罪

国家工作人员卷款逃跑,可能涉嫌贪污罪;如果是一般公司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罪和挪用罪的区别有:

挪用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对于此两种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两者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挪用罪只侵犯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在一般场合,两者的界限是容易划分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行为人挪用后产生了非法占有故意的情形下,定性上可能发生混淆;

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

3、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挪用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被挪用的事实;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

三、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是哪些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3、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档案;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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