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以减刑,但不可缓刑或假释。减刑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创新技术、舍己救人、突出表现。因此,缓刑犯一般不可减刑。根据刑法第81条,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半以上刑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13年以上,如认真改造、无再犯罪危险,可假释。特殊情况下,经最高法核准,可不受刑期。
法律分析
累犯可以减刑,但是不可以缓刑、假释。减刑的条件是: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因此缓刑犯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减刑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拓展延伸
累犯刑罚执行的变化及影响分析
累犯刑罚执行的变化及影响分析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话题。在过去,对于累犯的刑罚执行主要侧重于惩罚和威慑,通常不太倾向于给予缓刑和减刑假释的机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观念的进步,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逐渐改变对累犯的刑罚执行。这些变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标,包括惩罚、改造和预防再犯。新的倾向于更加注重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重新融入,提供更多的缓刑和减刑假释机会。这种变化对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它可以降低监狱的人满为患问题,减轻司法系统的负担。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引发公众对犯罪率上升的担忧。因此,对于累犯刑罚执行的变化及其影响,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平衡刑罚目标和社会安全的需求。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累犯可以减刑,但不可以缓刑、假释。减刑的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根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危险,可以假释。对于累犯刑罚执行的变化及其影响,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平衡刑罚目标和社会安全的需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