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著作权的备案登记遵循自愿原则,因此,当事人与受让人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是必须登记备案。但备案可以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预防著作权纠纷,减少作品使用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因此,建议当事人进行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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