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一般不构成受贿罪。但行为人具有受贿故意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仍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此处的“及时退还或上交”是指行为人无受贿故意下的退还或上交,如受贿故意下的退还或上交,仍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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