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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信息如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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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进入“管理”界面,点击“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二、在红字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信息,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按键三、核对信息后,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自动保存此张红字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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