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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走得

来源:步遥情感网

劳动仲裁程序概述: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在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在5天内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被申请人有10天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开庭前5天通知当事人,拒不到庭将按撤诉处理。仲裁庭应在45天内结案,可延期15天。仲裁应先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15天内可起诉。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逾期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严格规定,确保公正高效。申请方需在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庭应及时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后者需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庭将在规定时间内组成庭审,并在庭前五日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对裁决不满可在十五日内向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期履行调解书和裁决书,如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严密,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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