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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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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是有以下:1、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3、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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